第B0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1-029

  转债代码:113580          转债简称:康隆转债

  转股代码:191580          转股简称:康隆转股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间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21年5月12日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5月12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间芳先生、张家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决议将于2021年5月12日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5月12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1-030

  转债代码:113580          转债简称:康隆转债

  转股代码:191580          转股简称:康隆转股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闻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21年5月12日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5月12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决议将于2021年5月12日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5月12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1-031

  转债代码:113580          转债简称:康隆转债

  转股代码:191580          转股简称:康隆转股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新材料”)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情况:公司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90.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9,309.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2821号)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法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以及相关的调查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应的决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康隆达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康隆达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为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1-032

  转债代码:113580          转债简称:康隆转债

  转股代码:191580          转股简称:康隆转股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1-033

  转债代码:113580          转债简称:康隆转债

  转股代码:191580          转股简称:康隆转股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均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将于2021年5月12日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授权期限的有效延续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推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5月12日。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2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张惠莉、安吉裕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4月9日(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

  邮政编码:312367

  联系电话:0575-82872578

  传真:0575-82870808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2021年4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

  (2)邮政编码:312367

  (3)联系电话:0575-82872578

  (4)传真:0575-82870808

  (5)电子邮箱:kld@kanglongda.com.cn

  (6)联系人:陈卫丽、刘科坤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