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旗下各指数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对本公司旗下10只指数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涉及的产品明细
本次修改涉及10只指数基金,具体明细如下:
■
二、本次对本公司旗下10只指数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修改系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具体条款修改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根据修改的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已更新各指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并揭示风险。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文于2021年3月2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表1: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表2: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表3:兴业上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表4:兴业中证银行50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表5:兴业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表6:兴业上证1-5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表7:兴业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表8: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表9:兴业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
表10:兴业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兴业安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有关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兴业稳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有关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3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更好地运作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1年3月29日起对兴业鑫天盈货币市场基金A/B类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包括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限额设置为:本基金A/B类份额合计单个开放日每个账户申购(包括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笔或累计应不超过10亿元,如单个开放日每个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包括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对申购(包括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10亿元以上部分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此次调整针对所有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与代销机构。
(2)本基金调整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上述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申购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0-95561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购买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