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证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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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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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情况详见《马应龙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马应龙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变更、(4)处置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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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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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 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潜力巨大,供给结构性不足。中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内医疗服务需求快速释放,叠加疫后居民健康诉求与意识提升,消费需求从治疗快速向保健预防等健康领域不断延伸,推动医疗健康产业重构。同时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分布失衡,药品供给结构性矛盾突出。
2、医药行业格局未变,监管愈加严格。医保控费仍是行业主旋律,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调整等相关政策与工作持续深化推进,降价趋势不会改变;原材料垄断、研发投入等造成企业成本高居不下,生存空间遭两头挤压。新《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四个最严”贯穿药品监管全过程,严监管仍是行业大趋势。
3、医疗服务体系改革深化,互联网化趋势加快。医疗体系改革持续深化,鼓励社会办医,健全全科和专科医疗服务合作分工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民营专科领域蓬勃发展。疫后互联网医疗迎来快速发展,多项政策陆续出台,探索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推动分级诊疗,鼓励处方外流,网络售药迎来发展机遇,互联网医疗发展路径逐渐清晰,涵盖互联网+医院、在线问诊平台、医药、医疗保险、健康服务等。
4、健康消费需求升级,线上趋势加速。疫后健康需求增加,从口罩向其他健康领域不断拓展,如消毒用品、滋补品、营养品、功能食品等,功能性护肤品、医学护肤品等品类概念以及成分消费理念兴起,本土企业立足差异化定位快速切入功能性护肤市场,市场话语权不断增强。“云生活”快速发展,传统商业模式不断升级,推动电子商务和移动电子商务迅速发展,消费渠道由线下向线上加速转移。
5、医药商业转型发展,渠道价值凸显。取消药品加成、两票制、分级诊疗等政策深化推进,叠加医保政策改革,医保线上支付模式初步建立,推动药品流通市场格局逐步由医院市场向院外市场转移。信息技术赋能,药品零售业态结构、竞争方式等加速改变,特药(DTP)药房、慢病药房等专业特色药房不断涌现,智慧药房成为转型升级新亮点,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医药电商发展空间巨大。医药批发企业服务模式向全产业链服务模式转变,从单一的医药分销业务,向下游医疗药事服务拓展,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等增值服务,利用自身药品资源和成本优势,拓展零售渠道,推动批零一体化。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将继续强化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大力发展大健康业务,进一步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导向和市场导向,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提升经营和管理效能效率。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计划实现销售收入32亿元,控制成本费用27.3亿元(以上经营目标是公司对2021年经营业绩的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为实现上述经营计划,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医药工业以“稳存量,促增量,寻升级”为目标,持续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驱动机制,通过经营客户、产品、网络、品牌完善营销服务系统建设,围绕发现需求、提供解决方案完善解决方案系统建设,聚焦品质、效率、成本完善产品交付系统建设,积极拓展新兴业务,大力发展眼科、线上直营业务,促进规模上量,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全面落实质量管理。
2、医疗服务以“改善经营业绩,提高平台价值”为目标,加快加减优化,切实改善直营医院经营业绩;持续推进肛肠诊疗中心共建项目,强化共建医院影响力,优化模式,挖掘并发挥平台价值,实现延伸收益;加快互联网医院申办,促进业务模式转型升级;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持续完善互联网医疗平台建设,提升经营成效。
3、大健康业务以“整合经营,主题集结,运营中优化”为目标,强化产业集群建设,完善大健康平台资质;按需引导产品线构建,形成系列化主题集成;顺应趋势变化,大力发展线上业务;创新机制,加强整合协同及联动,提升运营效率;强化体验和感知价值,对标升级品牌专业形象,强化成本管理,提升竞争优势。
4、医药商业以“系统优化,创新升级”为目标,要求重新定义人货场,构建新的商业模式,加快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打造医药新零售;深化推进健康家业务,重新定义零售终端的社会功能,深入社区,与社区健康服务进行深度融合;优化调整组织体系,强化统筹与协调,推进批零一体化建设,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5、组织机制保障。深化实施组织变革,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驱动机制,构建价值创造体系;进一步完善战略、人事、财务三大平台建设,建设战略管理平台、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共享平台;贯彻落实公司三年人才发展纲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战略成本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建立质量、合规、审计、法务等专业管理职能的协同运作平台,完善风险管控机制。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医药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随着医改配套政策相继落地,如新《药品法》落地实施、药品集采扩面推进、实施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创新医保目录调整方式等,扰乱了原有利益格局,且行业质量监管、 营销监管逐步细化,整体趋严,经营风险加大。对此,公司将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加强优秀产品的合作与引进,提升产品价值。
2、产品研发风险
药品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多、风险大、收益高等特点,整个研发过程需经历合成、提取、筛选、临床前试验、稳定性试验、临床试验等诸多流程,在此过程中,处处存在风险。对此,公司建立了科学的决策体系,对研发项目进行多维度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控制与管理,降低研发风险,控制研发成本,提高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同时密切跟踪国内外肛肠领域领先的研究动态,持续关注客户需求,增强产品竞争力。
3、质量安全风险
药品的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也关系到众多消费者的生命安全,由于原材料供应、 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设备情况、生产环境、运输条件、仓储条件、检验等因素都可能对药品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公司持续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 GMP、GSP 等规定做好各方面工作,密切关注国家药品监管政策的调整和监管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降低质量风险,保障公司产品力。
4、环保风险
随着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环保监管要求的提高,社会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对企业在环保规范、 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要求日益严格。公司业务除了覆盖药品制造外,还涉及医院经营,对此公司将不断强化环保意识、提升环保技术水平、加强生产工艺改进等,推动节能减排,加强环境保护。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十一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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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即2019年1月1日)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本集团支付给客户(或消费者)的返利,原计入销售费用,在新收入准则下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营业收入。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4户,详见《马应龙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8户,减少1户,详见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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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注1:2020年5月25日,马应龙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大药房”)与武汉康途维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途维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康途维科技将其持有的湖北康途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途维大药房”)53.33%的出资以0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马应龙大药房,同时马应龙大药房对受让的53.33%的股权份额以80万元实缴出资。2020年5月28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马应龙大药房取得康途维的控制权,故确定购买日为 2020年5月28日。
注2:2020年5月28日,马应龙子公司武汉小马奔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马医疗”)与武汉致德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德堂”)、湖北华鸿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鸿医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小马医疗出资181.70万元收购其所持有的康立得大药房连锁(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立得大药房”)79%股权,同时,以92万元向康立得大药房增资,共计取得康立得大药房85%股权。小马医疗本期已支付股权转让款并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小马医疗取得康立得大药房的控制权,故确定购买日为 2020年 6月 30 日。
注3:2020年8月28日,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与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禾氏美康”)、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禾氏美康”)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香港禾氏美康向马应龙转让其持有的江西禾氏美康73.06%股权,转让价款2,630.16万元,同时向江西禾氏美康增资2,865.9936万元,共计取得江西禾氏美康85%股权。2020年9月1日,江西禾氏美康完成股权变更备案登记,马应龙取得江西禾氏美康的控制权,故确定购买日为 2020年9月1日。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A、新设主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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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立
2020年8月25日,马应龙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大药房”)以续存分立形式设立湖北康途维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途维健康药房”),马应龙大药房注册资本减少150万元分立设立康途维健康药房,并于2020年11月5日办理工商登记。
C、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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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三家被合并方均为非营利机构,因其2020年经营发生改变,业务方向与马应龙主营业务活动密切相关且受马应龙主导,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处置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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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1-00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如下:
(一)经营指标
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791,591,948.24元,同比增长3.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9,058,020.92元,同比增长16.42%;每股收益为0.97元,同比增长15.48%。
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2,705,396,243.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967,239.62元,每股收益为0.84元。
(二)资产状况
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2,849,405,054.96元,增长11.44%;每股净资产为6.61元,增长11.47%;资产总额为3,866,460,232.46元,增长17.68% 。
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2,556,925,879.44元,每股净资产为5.93元,资产总额为3,285,443,251.14元。
(三)现金流量
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2,988,369.42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66元。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1,584,397.14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元。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0年年度报告》及《马应龙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流动资金需求增长较为明显。为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0,8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 为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 为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拟向汉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等。以上授信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1-00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礼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0年年度报告》及《马应龙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马应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1-00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9,058,020.9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4,860,029.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1,053,89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316,167.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86%。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1-005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本次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马应龙集团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钧,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婕,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婕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刘钧最近3年受到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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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钧、签字会计师乐实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婕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拟支付给中审众环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 万元(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以公司规模和中审众环参与项目的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为定价依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次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1-006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执行时间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马应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马应龙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1-007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0,8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截至2021年3月25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184.62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3%。
●本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为年度总额度,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马应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流动资金需求增长较为明显。为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其稳定健康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9点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20,800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
2、为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
3、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
4、为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
5、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
6、为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
7、为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
8、为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
9、为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单笔担保额度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1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青山区车站街91号
2、法定代表人:宋志奇
3、注册资本:人民币6850万元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主营业务:从事医药零售业务。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201.62万元,净资产为9,854.82万元,资产负债率55.61%。2020年净利润-453.73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1、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工业园关南四路8号办公楼五楼
2、法定代表人:宋志奇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主营业务:从事中、西药及医疗器械等的代理、销售及配送。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679.56万元,净资产为12,187.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53%。2020年净利润120.48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100号
2、法定代表人:张伟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主营业务:从事化妆品等的生产、销售。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330.42万元,净资产为3,749.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00%。2020年净利润为864.08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64.48%的股份。
(四)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
1、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2栋5层
2、法定代表人:张伟
3、注册资本:人民币822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主营业务:从事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等的生产、销售。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05.93万元,净资产为1,342.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77%。2020年净利润为18.60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57.50%的股份。
(五)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1、住所:西安市新城区尚勤路435号
2、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3、注册资本:人民币3,175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主营业务:从事肛肠专科医院经营。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72.48万元,净资产为657.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75%。2020年净利润为-506.46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85.83%的股份。
(六)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园17号楼B118室
2、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3、注册资本:人民币7,650万元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主营业务:从事肛肠专科医院投资管理。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121.09万元,合并净资产为2,134.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32%。2020年净利润为-96.61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72.23%的股份。
(七)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
1、住所:洪山区狮子山街周家湾2栋5层(马应龙研发楼)
2、法定代表人:周璐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主营业务:从事医疗器械等产品的销售。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62.32万元,净资产为1,076.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44%。2020年净利润为56.30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八)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
1、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6号楼(自贸区武汉片区)
2、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3、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主营业务:从事化妆品、保健食品、卫生用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929.62万元,净资产为8,683.26万元,资产负债率54.13%。2020年净利润为2,232.25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其61.54%的股份。
(九)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1、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区物华路258号
2、法定代表人:黄术
3、注册资本:人民币1882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5、主营业务:从事眼药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禾氏美康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06.46万元,净资产为2,658.95万元,资产负债率19.58%。2020年净利润为-272.67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其85%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审核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并将根据后续具体担保执行情况,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需要,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马应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具体担保情况,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担保贷款的使用及还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由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25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184.62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3%。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马应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1-008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拟向汉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等。以上授信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授信额度,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