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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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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781,289,19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低压电器行业高端市场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较快的响应速度自主研发并以较高的性价比向市场和客户提供行业内先进的产品,力行外资品牌替代,致力打造民族品牌。

  公司长期专注于低压电器高端市场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智能化高端低压电气系统解决方案专家的行业定位,系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目前从事终端电器、配电电器、控制电器以及智能电工等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小型断路器、塑壳断路器被推荐为上海名牌产品。公司生产的低压电器产品作为用电负载的前端设备,广泛应用于信息通信、智能楼宇、新能源、电力、数据中心、机床、起重、石化、冶金、铁路、轨交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和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公司的经营模式有如下特点:

  (1)公司实行社会专业化分工的生产模式,在运营管理上,公司主抓产品研发和产品装配测试的关键两端,在产品制造过程中除关键部件、关键工艺由公司独立完成及把控外,其余零部件由标准件供应商和定制件供应商提供,依据其重要程度,按照公司定制的相关标准,参与定制件供应商相关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并对定制件产品所使用的各种金属、塑料材质向供应商提出明确的品质要求,从而确保公司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对应上述生产模式,为实现各项产品的性能和品质等要求,公司在生产前期就导入对定制件供应商的选择和管控,并在其对公司供货前期就进行相关的技术介入。对于采购量较大的关键标准件或定制件,公司推行双供方模式,选用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根据其质量、成本、技术、交货周期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保部件供货的稳定性与价格的合理性。

  (3)公司制定了营销牵引、产品领先、协同增效、绩效驱动的工作方针,强力深化营销组织变革,打造端到端的业务流、工作流,有力促进了营销工作和业绩增长。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整合销售网络,聚焦各行业大客户开发。公司营销中心设5个行业开发部,5个大区,60个办事处,聚焦区域项目落地,快速服务并及时响应客户需求。2020年在房地产行业,战略签约从53个增至103个,其中百强超40个。在信息通讯行业运营商开发上,首次入围并100%中标联通集采,参与电信、铁塔电源集采招标,在信息通讯行业数据中心领域,良信成为浪潮、中原大数据等多个项目供应商。在新能源行业,保持集中式逆变器主力份额定位,组串式逆变器实现跨越式增长,同时成为TOP整机厂首选供应商,占据了三电平迭代方案先机,并且在海上风电实现突破。在工业建筑行业,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为2020年度最佳科技创新产品奖。在公商建行业、电力行业,与多家客户达成战略合作,并参与中国电科院两项国网技术标准编写。在发电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均有新的收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和分析应结合本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其变化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2020年末的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增长39.98%,主要是公司销售增长较快以及海盐基地投资加大所致。2020年和2019年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58.00%和53.14%。

  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可变性较强。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大,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45.43%,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在建工程同比增加822.81%,主要是海盐制造基地投入增加所致;长期待摊费用同比增加41.31%,主要是模具投入及厂房装修增加所致;无形资产同比增加46.69%,主要是购买海盐制造基地二期土地使用权所致。

  4、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变化

  单位:万元、%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较去年增加103.43%,主要为公司业务增长导致采购规模增加所致;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增加131.48%,主要是人员薪酬增加所致;其他应付款同比增加389.6%,主要是本期新增股权激励回购义务所致;递延收益同比增加196.59%,主要是收到海盐土地补助款所致;应交税费同比增加654.84%,主要是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所致;

  5、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报告期初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虽分别下降0.82和0.60,短期偿债能力仍较强。资产负债率期末为37.5%,与期初相比较有所增长,仍保持较强的偿债能力。

  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如下:

  ■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3.57次,主要是公司本期销售规模扩大且账期客户增多所致。存货周转率提升0.86次,主要是公司加强了库存管理。

  二、经营成果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7.98%,主要原因为:

  (1)行业开发成效显著

  公司在智能楼宇、新能源、数据中心及基础设施行业的开发取得显著成效。

  (2)产品系列更加齐全

  公司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研发投入逐年增加,保证了公司能够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能够以较快的速度自主研发并生产行业内先进的产品,同时公司不断拓宽产品线以完善产品系列,满足目标客户的要求。

  (3)品牌知名度逐步提高

  公司经历十余年的发展与积累,建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美誉度,聚焦数字化传播、塑造品牌区隔、打造高端形象。

  2、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

  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对应,公司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为99.78%,同比没有显著变化。

  3、公司报告期与同期主要产品毛利额、毛利率及毛利额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

  公司报告期产品毛利额均有较大增长,配电电器及控制电器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主要是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与产品相关的运输费用应当归集为销售成本,导致本期销售成本有所增加。终端电器类及智能电工类产品毛利率分别增加1.16%和2.53%,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结构改善,高毛利产品销售占比上升,且公司积极推进工艺改善及效率提升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本公司新设投资全资子公司良信智造(北京)电器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缴出资100万元,于2020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思龙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2021-02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375,467,233.97元,母公司净利润394,368,595.96元,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436,859.6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32,688,454.89元,扣减已分配2019年度利润192,040,790.50元,截止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5,579,400.75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股本781,289,195股(公司总股本784,736,895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3,44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386,758.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34,386,759股,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现有股本784,736,895股,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股份回购账户内有3,447,7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已回购股份),分红转增应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则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0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变的原则。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 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上市后相关分红承诺,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和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 2021-03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包梅庭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张叶盛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菲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2021-03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采用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 2021 年年度

  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 2021-03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实际情况,拟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通信电源设备设备及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

  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器元件、成套设备及控制系统、通信电源设备及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仪器仪表、灯具、照明器具、电子产品的自动化设备销售,从事智能科技、安防科技、建筑科技、能源科技、网络科技、消防科技、电子产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器设备的融物租赁,自有房屋的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以上经营范围变更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开展新增经营范围所涉及的相关业务,公司将在取得资质和批准后开展相关业务,因此对公司近期的业绩无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1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2、出席人员:董事长任思龙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程秋高先生、独立董事沈育祥先生。

  3、参与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 2021-02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内容,具体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375,467,233.97元,母公司净利润394,368,595.96元,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436,859.6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32,688,454.89元,扣减已分配2019年度利润192,040,790.50元,截止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5,579,400.75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 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81,289,195股(公司总股本 784,736,895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3,447,7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股。

  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故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4月16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1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中1,2,3,5,6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4,7为特别表决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5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6

  联系人:方燕

  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58073019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06; 投票简称:良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6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4月16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电器”)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电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 2021-02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在良信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 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81,289,195股(公司总股本 784,736,895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3,447,7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股。

  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故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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