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元(含税)。该预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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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多层瓷介电容器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1、自产业务
公司自产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多层瓷介电容器以及直流滤波器,其中多层瓷介电容器包括片式多层瓷介电容器、有引线多层瓷介电容器以及金属支架多层瓷介电容器等。产品聚焦高端领域,定位“精、专、强”,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智能电网等行业,满足了军工及民用高端工程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和应用需求。
自产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各高可靠领域,在航天领域,公司成功参与了载人航天工程的项目配套,并圆满完成了神舟、长征、嫦娥、天宫等系列重点工程配套任务;在航空领域,公司参与了航空多型号机型的供货;在电子信息、兵器、船舶领域,亦参与了多项重点工程型号的配套任务。
2、代理业务
公司代理多个国际知名厂商的多条产品线,产品品类、规格丰富,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代理产品主要为多种系列的电子元器件,包括陶瓷电容、电解电容、薄膜电容、超级电容、贴片电阻、压敏电阻、热敏电阻、传感器、电感变压器、滤波器、断路器、继电器、连接器、电源模块、放电管、磁材、二/三极管、MOS管等,主要面向工业类及消费类民用市场,覆盖了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新能源、智能电网、5G通讯、消费电子、医疗电子、工业/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多个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行业情况
1、自产业务
(1)电容器市场
电容器是三大被动电子元件之一,是电子线路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元件。根据材质不同,电容器产品主要可分为陶瓷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钽电解电容器和薄膜电容器等。从2019年全球各类电容器市场份额看,在前述四类主要电容器中陶瓷电容器占比52%[]。陶瓷电容器可分为单层陶瓷电容器(SLCC)和多层瓷介电容器(MLCC)。在陶瓷电容器中,MLCC不仅等效电阻低、耐高压/高温、寿命长、体积小、电容量范围宽,下游应用较为广泛,其市场规模约占整个陶瓷电容器的93%[1]。 【1.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2)军用MLCC
电子元器件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关键。在国内军工电子领域,MLCC被广泛应用于卫星、飞船、火箭、雷达、导弹、机载等武器装备。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军用高可靠MLCC市场前景广阔。
(3)直流滤波器
当前电子设备不断向微型化、集成化方向发展,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设计日趋引起重视。直流滤波器能够有效抑制纹波干扰,广泛应用于开关电源输入和输出端,显著提高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保证电子设备的安全可靠。
直流滤波器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兵器、船舶等军工领域。相关领域内的客户对于电子设备的可靠性要求较高,重视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且部分领域为强制性要求,因此,军工电子领域客户对于直流滤波器的需求持续增长。
2、代理业务
近年来,新能源、通讯、消费类电子、计算机应用产品、汽车电子、轨道交通等产业发展迅猛,我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电子元器件行业竞争激烈,行业前列的制造商均专注于技术研发并充分追求规模效应,产能很大,但囿于行业终端用户数量庞杂,除特大型客户外,一般均选择通过具备一定实力的代理商进行销售并提供产品性能介绍、产品选型及方案推荐、技术交流与培训、质量问题分析、样品提供及协同测试等专业服务。代理业务符合电子元器件行业生态,将随着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而相应发展。
3、行业地位
公司已连续八年被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评为“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公司自产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多层瓷介电容器和直流滤波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质量等级包括宇航级、国军标、七专、普军等多个军用质量等级,覆盖卫星、飞船、火箭、雷达、导弹、机载等武器装备使用场景。
由于军品市场准入门槛高,产品质量要求严格,目前国内MLCC军品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行业集中度明显,公司作为国内军用MLCC主要的生产厂家之一,在产业链、技术研发、产能、核心客户等方面具有明显的行业优势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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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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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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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003.54万元,同比增长61.22%;利润总额57,359.96万元,同比增长71.5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606.87万元,同比增长74.4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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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267证券简称:鸿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1-005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86.4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创思电子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创思电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先生为创思电子此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配偶耿燕枫女士同意以与郑红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该担保不收取公司及创思电子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思电子及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
本次创思电子接受关联人担保,公司及创思电子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1号院2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刘利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创思电子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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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期限: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 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03%,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7,186.43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元(含税),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5,646,120.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0年度薪酬确认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2020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
2、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采取津贴制,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4.29万元(税前)/年,按月平均发放,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2020年度薪酬确认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2020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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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董事长郑红先生2021年度薪酬总额税前拟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其他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其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除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职务的,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考核结果,由总经理确定,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上述人员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认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 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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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工作岗位、权责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承担责任、贡献、经营业绩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5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王新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由“2001年12月06日至2031年12月05日”变更为“长期”(具体以工商核准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部分议案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一)、(二)、(五)、(六)、(九)、(十)、(十一)、(十三)、(十八)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个人简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2006年在成都宏明电子科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助理、厂长助理、副厂长职务,2018年入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员发出。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确认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监事2020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
2.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2021年度薪酬拟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其他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按照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工作岗位、权责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谭小青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共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5-2018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重娟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5万元(含税),因审计工作量增加,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与上年度相比增加0.5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5万元(含税),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根据对信永中和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要求,公司关于续聘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2020年年审工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5万元(含税)。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6,721,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9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5月,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此外,2019年6月,就本次发行用于由本公司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苏州”)实施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等募集资金的监管,本公司、鸿远苏州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2,638,631.30元,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首届监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299.29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计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01280020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9年5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尚未归还;截至2021年3月15日,上述金额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首届监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零元。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表: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注1: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对存款利息的使用,使得截止年末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为100.36%。
注2:“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10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远电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和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6,721,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9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苏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际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3月15日,将前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对存款利息的使用,使得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为100.3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一)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鸿远电子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公司2020年度业务规模增长较快,预计未来经营规模会持续快速扩张,对营运资金需求会大幅增加,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推动业务发展需要的部分资本性投入和补充营运资金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使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断提升,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1,082,033.7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476,000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5,646,12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7.6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6,068,659.0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5,646,12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电子元器件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关键。2019年以来,全球多层瓷介电容器(MLCC)产业逐步开始进入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日本MLCC头部企业将发展重心逐渐转向汽车电子等高端市场,国内企业积极布局扩充产能并进行技术升级。目前全球范围内的MLCC产能处于高度集中的状态。
在国内军工电子领域,MLCC被广泛应用于卫星、飞船、火箭、雷达、导弹、机载等武器装备。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军用高可靠MLCC市场前景广阔。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MLCC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1、自产业务:以瓷介电容器为主,不断进行品类和领域拓展,巩固军用高可靠电容器市场核心地位;加大对民用瓷介电容器的投资力度,提升民用瓷介电容器的产能、质量与品类,以满足各类用户快速发展的不同需求。同时,公司在瓷介电容器的产品基础上,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向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拓展,做到原材料自主可控、产品多元化,成为国内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电子元器件核心供应商。
2、代理业务:公司与上游品牌原厂保持了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模式,凭借优质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获得了客户好评和认可。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003.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606.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43%。随着公司主营业务持续较快发展,对营运资金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公司在产业链布局、技术研发、材料研究、管理创新以及人才引进等方面,均需要较大的资本开支和日常经营资金投入,以兼顾经营和发展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2020年度业务规模增长较快,预计未来经营规模会持续快速扩张,对营运资金需求会大幅增加,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提出上述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现状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回报股东。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计划将留存的部分未分配利润,一方面将用于支持现有业务的快速增长以及推动成都等新生产基地的业务拓展需要的生产设备投入等部分资本性支出,另一方面也将用于补充业务增长带来的营运资金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从而进一步支持公司主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现状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战略需要。针对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公司已从所处行业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等多方面对此作了必要的解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1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营业期限及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营业期限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由“2001年12月06日至2031年12月05日”变更为“长期”(具体以工商核准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营业期限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5日
至2021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6、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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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16:00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5、 以上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在邮件或传真上注明“鸿远电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联系人:张成、张北童
联系电话:010-52270567、010-52270500-623
传真:010-52270569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欢迎投资者在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03267@yldz.com.cn,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和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2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4月2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网络平台的“上证 e 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郑红先生,董事、总经理刘辰先生,独立董事张德胜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邢杰女士,董事、财务总监李永强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本次说明会召开时间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投资者在2021年3月31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03267@yldz.com.cn,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单思齐
联系电话:010-52270567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六、 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内容,投资者后续可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