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经营供电供热、从事发电厂(站)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两家全资、控股燃机发电厂,共有5套9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90万千瓦(其中:南山热电厂3×18万千瓦、中山南朗电厂2×18万千瓦),两家燃机发电厂均位于珠江三角洲的电力负荷中心区,是所在区域的主力调峰电源,目前均处于正常生产、运营状态。公司下属深南电工程公司从事燃机电站建设工程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承接国内外燃机单循环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运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等技术咨询或服务项目;公司下属深南电环保公司利用燃机发电的余热从事污水处理厂湿污泥的干化处理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主营业务面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上网标杆电价下调、低于上网标杆电价销售的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进一步增加等诸多困难。为了尽可能减少外部环境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公司以创新的思维和坚韧的毅力实施了一系列经营布局和管理变革,明确年度经营目标和方针,采取有针对性的重大举措,在狠抓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经济运行管理力度,顺应广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不断加速的趋势,组织下属两家电厂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营销竞争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实现年度经营性盈利的奋斗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2020年,公司下属两家发电厂共计完成全电量规模(上网电量+电力营销电量)21.27亿千瓦时,完成实际上网电量8.74亿千瓦时,电力营销电量12.53亿千瓦时。公司各下属电厂电量完成情况如下:南山热电厂完成上网电量7.61亿千瓦时,电力营销电量3.79亿千瓦时,全电量规模合计11.40亿千瓦时;中山南朗电厂完成上网电量1.13亿千瓦时,电力营销电量8.74亿千瓦时,全电量规模合计9.87亿千瓦时。
报告期内,公司在努力提升电力主营业务经营效益的同时,狠抓相关存量业务的经营与市场拓展,下属深南电工程公司不断开拓国内外燃机电站建设工程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深南电环保公司利用燃机发电的余热从事污水处理厂湿污泥的干化处理业务,全年完成湿污泥处理量13.26万吨,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的综合利用。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2.4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1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前一报告期减少19.4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所持东莞公司70%股权,自2020年4月30日后东莞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相应减少了公司的营业收入;
2、营业成本较前一报告期减少25.1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所持东莞公司70%股权,自2020年4月30日后东莞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相应减少了公司的营业成本;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一报告期增加3,912.33万元,增幅157.1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所持东莞公司70%股权,转让东莞股权投资收益3,353.49万元。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所持东莞公司70%股权,报告期末东莞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珠海横琴卓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股比例99.9643%,于2020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新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30.21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总负债9.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0.5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3.41元,净资产收益率3.15%。
2020年1-12月,公司合并现金净流量-0.07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61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4.89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21亿元,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0.43元。
2020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525.38万元,净利润6,792.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2.43万元,每股收益0.11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024,291.3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合计为685,077,973.07元。
2、2020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到股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因此,2020年度,公司不计提盈余公积金。
3、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原则。
(二)……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自身的经营形势进行分析,公司2020年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2020年,公司坚定贯彻执行“125” 工程的年度工作方针,狠抓安全生产、存量经营和转型发展,实施了一系列的经营、管理创新举措。通过国资协同,战略合作创共赢,在“去产能”的同时为公司引进优价气源,精心布局燃气供应链,以点带面实现效益最大化;通过强化电力主营业务的经济运行管理、研究制订电力市场营销策略,努力抢占市场先机,争取经济电量份额,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从而实现了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02.43万元的经营业绩。2021年,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继续推进,燃机电厂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下属两家电厂将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发电量减少、燃气价格上涨等多重压力,发电生产、发电权转让及现货市场合约价差结算等边际贡献也有所收窄,公司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2021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1+5”战略路线图为引领,紧密围绕“扭亏脱困、转型发展、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在做好电力主营业务安全生产运营的同时,积极谋求转型发展,通过不同渠道寻找和开拓项目机会。
鉴于公司依然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难以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条件的要求,因此,公司在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尽管公司在2020年实现了盈利,但鉴于公司主业经营压力依然巨大,且处于存量资产经营和转型发展工作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因此,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85,077,973.07元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满足经营需求,以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4、公司2020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披露。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的议案》及其附件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薪酬计提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中涉及董事长的薪酬将以《关于董事长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董事长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内容如下:
2021年,公司将继续在股东的大力支持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监事会的有效监督下,以“1+5”战略路线图作为年度工作的总引领,全面布局年度经营和发展工作,高效、有序地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力争圆满实现年度目标。
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薪酬计提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长2021年度薪酬方案为:
■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级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关联董事李新威先生、陈玉辉先生、巫国文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6亿元的融资综合授信;
2、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综合授信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同意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最高额度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该议案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李新威董事长因担任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及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
陈玉辉董事因担任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 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时至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
B股股东应在2021年4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2021年4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 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八)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7、审议《关于聘请 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长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第1、3、4、5、6、7、8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3、4、5、6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时。
(二)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邹奕、李晓婧
联系电话:0755-26003611
电子邮箱:investor@nspower.com.cn
传真:0755-26003684
邮政编码:518053
(四)登记方式
1、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登记股东需根据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自身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或者授权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机构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证券公司公章或者开户营业部的合法有效印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异地股东或不到现场登记的本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相关原件应在2021年4月16日出席现场会议时进行核验),应确保合格资料(与现场登记股东所需资料一致)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时之内或之前送达公司登记地点,并由专人接收,建议在发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指定的本次会议联系人。在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上列要求的情况下,以信函寄出的,以公司的收件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公司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传真机的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
(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当日(即2021年4月16日)下午14:00至14:30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办理入场查验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提示
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工作要求,公司特别提示如下:
(一)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自备口罩,并请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会议召开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施行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人员在进入会场之前应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防疫健康码和行程轨迹,若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司有权不接受其进入会场,必要时将依据相关规定向有关防疫主管部门报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最新政策和要求。若深圳市施行更严格的要求,公司将遵照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股东若有疑问可致电公司第四项所列联系人。
八、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出席2021年4月1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B 股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月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7
2、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时,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启良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2020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30.21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总负债9.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0.5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3.41元,净资产收益率3.15%。
2020年1-12月,公司合并现金净流量-0.07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61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4.89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21亿元,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0.43元。
2020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525.38万元,净利润6,792.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2.43万元,每股收益0.11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24,291.32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合计为685,077,973.07元。
2、2020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到股本的50%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因此,2020年度,公司不计提盈余公积金。
3、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原则。
(二)……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自身的经营形势进行分析,公司2020年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2020年,公司坚定贯彻执行“125” 工程的年度工作方针,狠抓安全生产、存量经营和转型发展,实施了一系列的经营、管理创新举措。通过国资协同,战略合作创共赢,在“去产能”的同时为公司引进优价气源,精心布局燃气供应链,以点带面实现效益最大化;通过强化电力主营业务的经济运行管理、研究制订电力市场营销策略,努力抢占市场先机,争取经济电量份额,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从而实现了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02.43万元的经营业绩。2021年,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继续推进,燃机电厂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下属两家电厂将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发电量减少、燃气价格上涨等多重压力,发电生产、发电权转让及现货市场合约价差结算等边际贡献也有所收窄,公司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2021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1+5”战略路线图为引领,紧密围绕“扭亏脱困、转型发展、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在做好电力主营业务安全生产运营的同时,积极谋求转型发展,通过不同渠道寻找和开拓项目机会。
鉴于公司依然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难以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条件的要求,因此,公司在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尽管公司在2020年实现了盈利,但鉴于公司主业经营压力依然巨大,且处于存量资产经营和转型发展工作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因此,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85,077,973.07元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满足经营需求,以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4、公司2020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披露。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011)。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原则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上述文件的有关人员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6亿元的融资综合授信;
2、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综合授信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同意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最高额度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该议案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梁建强职工监事因担任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而回避表决。
彭勃职工监事因担任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董事而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3月24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最高担保额度(最终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新威董事长因担任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环保公司”)、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工程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陈玉辉董事因担任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
三、相关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力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18号)生产办公楼6栋103、105室
法定代表人:戴锡机
注册资本:11,385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5%,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25%
(注:公司持有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营业务:余热利用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余热利用发电。增加:燃机发电。
新电力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海城北路
法定代表人:陈玉辉
注册资本:74,68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55%,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2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主营业务:燃机发电、余热发电、供电和供热(不包括供热管网),码头、油库(不含成品油、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易燃易爆品)租赁。
深南电中山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4月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2097号综合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李新威
注册资本:7,90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0%,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30%。
主营业务:污泥干化;污泥处理处置实施与工程的设计和运营管理;环境污染治理、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南电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2097号生产办公楼6栋315、317、319房
法定代表人:李新威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60%,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营业务:从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建设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接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运行设备维护和检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卖商品)。
深南电工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被担保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融资额度,且未签订授信协议,拟在其签订具体授信协议时为其签订担保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将包括:
1、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2、 担保期限:贷款到期日后两年内;
3、 担保金额: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
五、董事会意见
(一)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工作的顺利实施,在保障资金链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依据对2021年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的审慎及合理预测,拟定了202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公司2021年度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在获得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日常审批。授权有效期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如果实际经营需要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须再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对于达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其他担保事项,公司将依法依规地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风险控制
1、深南电中山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合计持股80%,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深南电中山公司现有贷款均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该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同意该公司将其全部资产抵押给公司,并且公司提供不超过其全部资产的实际使用担保额,作为担保的风险控制。
2、新电力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00%):新电力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由公司托管经营,资金安全和风险由公司负责控制。
3、深南电环保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00%):深南电环保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金安全和风险由公司负责控制。
4、深南电工程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00%):深南电工程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金安全和风险由公司负责控制。
(三)上述担保公平、对等,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24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的主债务均未逾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承担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工作,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 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 2019年末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32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4人。
(7) 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998.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9,431.1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337.47万元。
(8)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24.60万元。
(9)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公司已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信息进行核实。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发,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玮,注册会计师,自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曾任职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公司已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以上会计师个人诚信信息进行核实。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立信中联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为96万元,较上一年度实际审计费用84万元上涨14.3%,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3万元,较上一年度(64万元)上涨14%,内控审计费用为23万元,较上一年度(20万元)上涨15%。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鉴于2020年公司转让所持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份,2020年末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相应减少审计费用,因此,公司2020年度实际审计费用为84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承担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工作,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事务所是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其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行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执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0年11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与评估,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71.87万元(人民币,下同),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2.39万元。
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计提、转销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概况
公司所属南山热电厂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备品备件(因技术改造而下机的备品备件及库龄三年以上且金额10万元以上的库存物资)的评估结果,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9.92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39.92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受国内环保要求进一步提升及2020年疫情使国际燃料油市场大幅萎缩等因素影响,油库租赁业务面临困境。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储油罐等设备的评估结果,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0.00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76.00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提出并大力推广新的处理工艺路线的影响,污泥干化处理线设备存在减值迹象。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资产账面价值计5,636.56万元,评估值计4,452万元,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84.56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184.56万元。
(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概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热网工程2020年受疫情和经济形势整体下滑等因素的影响,无法满足实施供热最低要求,不具备最终通气验收条件。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结果,资产账面价值计5,861.56万元,评估值计3,634.16万元,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227.39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781.91万元。
2.公司以前年度对因南山热电厂7#、9#机组关停而闲置的技改用物资计提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随着机组的升级换代和市场发展,这部分物资已无市场需求,2020年为最大限度降低维护成本,公司处置了相关资产,转销以前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964.10万元。转销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影响当期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71.87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减少4,371.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882.3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理由充分、合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2020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