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0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抚矿三峰亿金环保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抚矿三峰”),其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辽宁抚矿三峰34%的股权)。
●本次拟向辽宁抚矿三峰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3,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未对辽宁抚矿三峰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辽宁抚矿三峰是抚顺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抚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单位。为满足抚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辽宁抚矿三峰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0,000万元,贷款期限20年。2021年3月23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上述辽宁抚矿三峰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的40,000万元贷款按照34%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担保额度13,600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54 亿元的担保,其中含向辽宁抚矿三峰提供不超过13,6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002号))。该项议案已于2021年1月29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抚矿三峰亿金环保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3月 20 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经济开发区演武街38号
法定代表人:蔡绍南
注册资本:17244.92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辽宁抚矿三峰34%股权,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辽宁亿金善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其为公司参股公司
经营范围: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生产并出售电力和热能及其副产品,垃圾灰渣的资源化利用,废水处理利用,垃圾焚烧发电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从事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及环保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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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抚顺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辽宁抚矿三峰公司尚未产生收入、利润。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借款人:辽宁抚矿三峰亿金环保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13,6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其他约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合同即解除:1.抚顺项目建设的两台发电机组并网发电并收到首笔电费收入;2.借款人和/或保证人未违反主合同、保证合同项下任何义务,或违反义务的行为或状态已得到纠正或消除;3.本保证合同解除,保证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主合同的履行;4.本条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冲突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参股公司辽宁抚矿三峰提供担保,是公司为抚顺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间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是行业内企业贷款融资时金融机构普遍要求的担保措施,具有行业特点,属于正常经营行为。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目前抚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且辽宁抚矿三峰控股股东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在保余额为551,766.4万元,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1.33%;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保余额为511,319.2万元,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12.4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1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村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00,000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定期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9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7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8,268,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87,353,12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0,000,000.00 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账。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村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购买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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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谨慎投资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进行投资,本次购买的金融产品为银行定期存款,风险低、安全性高。
2.公司严格筛选合作金融机构,并在确保不影响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控机制,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主要条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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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款。
(三)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符合安全性高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固定收益型的定期存款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39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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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048,628,687.39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9.7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目前已经留有足够的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支付,此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展。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本金进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 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固定收益型的定期存款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但仍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及其他风险。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购买具体投资产品的决策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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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