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聘请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该事项于2020年6月22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天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陈莉、魏春霞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莉工作调整原因,现指派荆建明、魏春霞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荆建明,199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1月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0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荆建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天衡事务所《关于变更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