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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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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1-013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全资子公司采矿权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抵押人:浙江兰溪市金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矿业”)

  ●抵押物:浙江兰溪金昌矿业柏社乡岭坑山萤石矿采矿权(以下简称“萤石矿采矿权”)

  ●抵押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本次抵押金额及累计抵押金额:本次抵押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抵押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抵押金额为0元。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一、抵押情况概述

  根据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现以全资子公司金昌矿业持有的萤石矿采矿权作为抵押物向中信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近日,金昌矿业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1信银杭钱江最抵字第811088245468号),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25,000万元,抵押期限为自抵押备案之日(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7年2月24日止。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抵押采矿权明细如下:

  ■

  以上采矿权评估值为人民币73,538.65万元,账面值为人民币4139.48万元,账面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11%,评估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7.43%。除本次抵押外,上述抵押物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总额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总额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意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公司资产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或质押,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抵押或质押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内容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2020年6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全资子公司采矿权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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