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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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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1-03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定发展,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徐荦荦先生、胡殿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上述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1、选举徐荦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1.02、选举胡殿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情况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徐荦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胡殿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1、 徐荦荦先生简历:

  徐荦荦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威大学卓越管理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AVL公司排放事业部技术总监助理,易路联动市场经理,北汽福田并购部项目经理、副部长。2012年9月加入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投资部部门长,战略投资部副部门长,董事长助理、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截至目前,徐荦荦先生担任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战略投资部部长、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徐荦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曾担任惠州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2月3日离任)之外,徐荦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徐荦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徐荦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胡殿谦先生简历:

  胡殿谦先生,41岁,中国香港,持有美国纽约大学史登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国立台湾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胡殿谦先生自2001年从国立台湾大学毕业后,分别于德意志资产管理台湾分公司担任业务分析员,以及里昂证券台湾分公司担任证券研究员,负责台湾石化业及电信业的行业调研。胡殿谦先生硕士毕业后自2006年至2014年任职于香港之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高盛”),为大中华地区之企业客户提供战略╱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业务开发并执行交易。胡殿谦先生离开高盛之前于高盛担任执行董事。胡殿谦先生于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担任台湾电动车辆公司Gogoro Inc.财务长。胡殿谦先生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12月31日担任格威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前称为联广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曾于2018年3月23日至2020年10月30日于台湾证交所上市之公司,前股份代号:8497)独立董事。胡殿谦先生于2016年11月21日加入裕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裕元”,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551)担任财务长,随后兼任策略投资部主管,并于2017年3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担任裕元执行董事。此外,胡殿谦先生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担任鹰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368)执行董事。截至目前,胡殿谦先生担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下称“TCL实业”),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TCL电子”,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070)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以及惠州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胡殿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惠州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之外,胡殿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胡殿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胡殿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9日(星期五),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同一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网络投票操作方式、计票规则如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3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置地广场H座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徐荦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胡殿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1.01~1.02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等额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4月1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置地广场H座21层证券部,邮编 100028(信函请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温晓瑞/女士;

  2、联系电话:(0755)83232127;

  3、传真号码:(0755)8323212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电子邮箱:amdq_zqb@163.com;

  5、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置地广场H座21层证券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8

  2、投票简称:奥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3月31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附件三: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上述议案 1.00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  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事项:1、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2、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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