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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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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43,999,939.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原料系列产品、制剂系列产品,其中:原料系列产品为医药级、食品级、98%饲料级、80%饲料级核黄素及核黄素磷酸钠;制剂系列产品为口服固体制剂和大输液。公司主导产品维生素B2又称核黄素。维生素B2广泛应用于医药原料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领域,具有广泛的生理功能,可以在微生物和高等植物体内合成,而动物和人类则不能,必须从食物中摄取,因而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评价人体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的六大指标之一,其在临床医疗、饲料加工、食品工业及化妆品制造等领域均有重要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迅速蔓延,我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经济运行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国内维生素市场竞争加剧,生产经营环境和市场竞争局势发生重大而深刻变化;同时医药行业延续深化医改,市场监管日益趋严,产业升级加速,医药行业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面对复杂多变的局面,公司精心组织生产,采取了一系列增收节支、降本增效的应对措施,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供求关系影响,公司主导产品价格及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

  2020年度维生素市场行情低迷,主导产品核黄素销售价格处于市场周期的低价格水平,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坚持“原料为基、制剂联动、稳健扩张、协调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产品开发、市场份额、效益优先为目标,以稳质、高产、降成本为主线,以创新和绩效为驱动,加强内部管理和资源优化相结合,强化计划引导,继续在医药原料、新型制剂、多种维生素领域深度耕耘,加强与科研机构研发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同时,积极借助资本市场通道来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上市20年来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首次通过证监会审核,成功募集资金3.64亿元,实现了资本市场“零突破”。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816.9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64.7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14%。

  2020年主要财务项目变动如下:

  ■

  注:

  1、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主导产品80%饲料级VB2的销售价格处于市场周期低价格水平所致;

  2、 营业成本同比上升,主要系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符合合同履约义务的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以及本年原料药销售数量增加所致;

  3、 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减少所致;

  4、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主要系是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符合合同履约义务的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以及受疫情影响减少了宣传促销展览费所致;

  5、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母公司停工损失同比减少及新冠疫情原因减免社保所致;

  6、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口服固体制剂产品工艺、质量及疗效升级研发已完成,本期投入减少所致;

  7、 财务费用同比上升,主要是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8、 投资收益同比大幅上升,主要系处置子公司武穴市三利制水所致;

  9、 资产处置收益下降,主要系本年处置设备比同期减少所致;

  10、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营业成本同比上升,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下降;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采用承兑汇票背书方式采购商品较上期大幅减少,导致购买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出额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入额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020年公司主要工作成效:

  (一)积极创新提高经营水平

  1、工艺提升和新产品研发方面。一是进一步优化VB2产品的工艺技术,成功运用糖连消技术,提升VB2产品的发酵效价和提取收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成功开发绿色有机VB2产品。二是完成VB6生产工艺技术改造,VB6医药级产品通过GMP认证,成为全国第三家生产医药级VB6产品的厂家,增强VB6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三是提升VB12项目生物发酵和提取工艺技术。四是整合现有科研机构和人力资源,新建广济药业生物研究院,确定了新产品立项规划,制定了近三年研发计划,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技术成果转化。

  2、生产管理方面。一是做好生产精细化,以TPM精益化管理为抓手,降低维修费用。二是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孟州公司通过合理调度用气量节约耗能成本,全年节约用气400余万元。三是做好成本管控,合理安排原材料集中采购,降低生产成本。

  3、行政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现金管理,积极筹措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向多家银行申请优惠政策流动资金银行授信10.93亿元。二是加强法规审计和商标管理,加强合同管理,对商标授权、备案等进行了严格管控。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实行差异化分配薪酬,加大管理培训提升人员专业能力和岗位适配性。

  (二)加强销售原料与制剂并重。

  2020年克服新冠疫情,欧盟受限等诸多不利因素,一是采取积极有效策略加大原料销售力度,实现销量逆势增长的三大突破:高含量核黄素产品销量同比增长22%,核黄素磷酸钠产品销量同比增长16%,绿色有机VB2产品实现出口回款,增加业绩新增长点。二是将济得制药厂、济民制药厂与济康公司进行整合,形成“三济合一”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新局面,一方面打造VB系列制剂产品,另一方面加大泮托拉唑钠肠溶片、拉呋替丁颗粒等主推产品销售。三是积极推进一致性评价品种营销,VB6片成功进入国家集采项目,三济实现销售收入1.03亿元。

  (三)加快资本运作和新项目建设。

  一是加快资本运作。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实现募集资金总额3.64亿元,用于高品质VB2和VB12新项目及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二是建设完成年产1000吨高品质80%VB2项目建设,以满足欧盟等高端市场对VB2产品的新要求。三是加快VB12项目建设,已完成主体工程桩基建设。

  (四)强化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严守企业发展红线。

  一是质量方面,做好质量体系管控与维护,按照GMP管理规范加强产品生产过程控制,通过ISO9001、ISO14001、FSSC2200、HACCP、ISO22000、FAMI-QS体系认证,公司产品。二是安全方面,继续加强“双体系”建设,形成常态化管控,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和安全巡查、电气专项安全检查等。三是环保方面,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大环保投入,推动武穴、咸宁、孟州三大生产基地达到环保标准。公司全年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五)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展现国企担当

  一是切实做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落实下沉社区基本任务,实现了公司与社区党建联建共建;二是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新冠疫情和洪灾时期向武穴市政府捐款225万元,响应扶贫攻坚战,对扶贫点65名学生予以物资助学,全年支持扶贫农副产品39万余元;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三)。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新增两家全资子公司、减少一家全资子公司,其中新增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济得药业有限公司,成立的时间为2020年6月1日;新增的湖北广济药业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减少的全资子公司为武穴市三利制水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3月22日上午十点在武汉市安华酒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胡明峰先生、郭韶智、杨汉明先生、曹亮先生和刘晓勇先生5人为现场表决,安靖先生、童卫宁先生2人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安靖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曹亮先生和刘晓勇先生就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曹亮先生和刘晓勇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曹亮先生和刘晓勇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济药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阮澍、隆刚、刘波,胡明峰、郭韶智、郑彬共六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员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刘晓勇先生对该项议案投弃权票,公司频繁更换高管团队对公司会产生不利影响。建议公司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保持高管团队的稳定,保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在拟任独立董事资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李青原先生和梅建明先生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洪葵女士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杨汉明先生、曹亮先生、刘晓勇先生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21-00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年3月22日在武汉市安华酒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现场参与表决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阮忠义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346,995,039股,去除2018年12月28日回购2,995,100股,以此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639,996.34元(含税)(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监事会认为: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阮忠义、蒋涛两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产生后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3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21-00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7,636,570.9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763,657.09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9,872,913.84,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5,180,665.59元,减去2020年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0,066,663.12元和股票股利57,333,323.00元,202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7,653,593.31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6,995,039股,去除2018年12月28日回购2,995,100股,以此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639,996.3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良性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认可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良性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职业信誉。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0年度上述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2万元。

  为保持审计机构、审计资料、审计过程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樟、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陈志樟、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叶春芳、陈正威等原告起诉的总债务本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目前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祥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57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2021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鉴于大信原属于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现属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的事务所,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可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鉴于大信原属于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现属于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的事务所,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5]号)核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59元。截至2020年3月24日,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募集资金总额363,999,986.77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5,896,98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102,999.9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3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于2020年4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0年6月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29,627,097.02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39,500.00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29,966,597.0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627,097.0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39,5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暂未完成全部置换。

  (四)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其他

  无。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阮澍、隆刚、刘波,胡明峰、郭韶智、郑彬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洪葵、李青原、梅建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青原先生、梅建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洪葵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1:广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阮澍,男,现年45岁,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曾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办公室主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态事业部总经理。

  阮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隆刚,男,现年40岁,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十堰市能源协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十堰市发改委副县级干部,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武汉建设薪资中心)副馆长、副主任(其间:挂职任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汉市城建委投资和计划处副处长,武汉市城建档案馆(武汉建设信息中心)书记、馆长、主任。现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隆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综合办公室主任一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波,男,现年45岁,硕士研究生。历任武汉服装进出口公司董事长助理、中方信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中铁新时速运输设备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武汉东方神马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事业一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刘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明峰,男,现年51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武汉怡景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胡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韶智,男,现年52岁,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研究所所长、广宁制药厂副厂长、本公司监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总经理。

  郭韶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205股,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彬,男,现年32岁,研究生学历,历任宜昌市财政局副科长、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主管、综合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郑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广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葵,女,现年55岁,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在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工学院任教,系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科研处处长、副教授,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生物技术研究所PI教授。现任武汉大学药学院教授,中国药理学会海洋药物药理委员会常务理事。

  洪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青原,男,现年44岁,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系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珞珈特聘教授,系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香港研究资助局(RGC)研究基金通讯评审专家。

  李青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梅建明,男,现年49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地方政府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财政学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财政学会理事、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专家董事。近年来主要研究领域为地方政府投融资、财税政策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与管控体系研究(10BJY099)”等纵向项目。

  梅建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21-01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阮忠义、蒋涛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林江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广济药业第十届被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广济药业第十届被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阮忠义,男,现年57岁,中共党员,大学,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省广济制药厂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总经理助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得制药厂厂长,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阮忠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227股;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涛,男,现年45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湖北省投资公司财务部职员、湖北长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省粮油集团财务总监。现为集团公司财务部资深业务经理。

  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青原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 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青原,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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