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亿丰控股”)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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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中亿丰控股于2021年3月22日办理了所持3亿股公司股份的质押登记申请,经与质权人协商后,于2021年3月23日将质押股份数量调整为20,700万股,并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注2:
(1)公司向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5亿股股份于2021年3月4日上市,该部分股份自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2)中亿丰控股于2020年4月12日与公司原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罗普斯金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5亿股股份转让给中亿丰控股。中亿丰控股于2021年3月4日出具了《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函》,承诺自2021年3月4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前述协议受让的150,000,000股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自愿锁定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亿丰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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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对应融资余额0元。
(3)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质押股份、追加担保物或追加保证金等措施以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及相关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