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变更募集资金金额124,757.46万元(其中2018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06,600.00万元,2019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公告为18,157.46万元)与实际变更募集资金合计数 127,772.74 万元差异3,015.28万元,系所变更的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含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注2]10kt/a PVDF 项目主要包括一期乳液聚合2.5kt/aPVDF 规模,配套VDF单体5kt/a和二期悬浮聚合7.5kt/aPVDF规模,配套VDF单体7kt/a,以及与 PVDF 装置同步建设的总规模20 kt/aHCFC-142B项目。10kt/aPVDF项目一期于 2017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0kt/aPVDF项目二期A段处于试生产阶段,10kt/aPVDF项目二期B段启动设计,与PVDF装置配套的剩余13kt/aHCFC-142B项目主装置已投产使用。由于项目尚未完全建成,本期该项目实现利润总额-191.5万元
[注3]100kt/a 聚偏二氯乙烯高性能阻隔材料项目一期预计投产后效益2901万元, 项目建设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本期由于产能未达到满负荷,实现效益722.36万元
[注4]10kt/a HFC-245fa 项目原预计投产后效益(年均利润总额) 11,397.14万元,其中一期5kt/a HFC-245fa子项于2017年2月建成,二期尚未建成。本年该项目实现利润总额-1,042.62万元,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项目未完工未达规模效应及产品价格下跌。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三十一次会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将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变更投向11kt/a氟化学品联产项目
[注5]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已于 2020 年 12月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6] 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二期)5kt/aHFP子项于2017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0kt/aTFE子项于2019年12月基本完工、进入试生产(于2020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3kt/a氟橡胶子项于2019年5月达到可使用状态,4kt/a改性PTFE子项于2020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原预计投产后效益(年均利润总额)17,145.50万元,本期该项目实现利润总额-5,603.81万元,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项目尚未完工未达规模效应,同时由于受疫情影响产品价格大幅下跌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年度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公告为18,157.46万元,与实际变更募集资金 18,220.06 万元差异62.60万元,系前者未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本项目分两期建设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1-1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持《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规范化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目的是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双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提高“三废”、副产品循环利用率,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具体履行《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时,尚需编制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中披露实际履行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历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已披露的 年度报告(或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和半年度报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署《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以此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在部分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生产能源供应、运输服务、计量检测服务、环保治理和监测、安保和财务共享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法人。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巨化集团有限公司76.4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衢州化工厂,始建于1958年,1984年改名为衢州化学工业公司,1993年经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批准更名为巨化集团公司,2017年4月更名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系浙江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黎旸
注册资本: 470,67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泛海国际中心2幢2001(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经营范围:国内、外期刊出版(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许可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体及成品(限下属企业)、食品(限下属企业)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煤炭的销售,发供电、按经贸部批准的商品目录经营本集团产品、技术和所需原材物料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承接运输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广播电视的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培训服务,劳务服务,自有厂房、土地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装饰、装潢的设计、制作,承办各类文体活动和礼仪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城市供水及工业废水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43,040.41万元,净资产为1,549,470.65万元;2020年,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09,420.71万元,实现净利润214,135.9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行使权利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以此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在部分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生产能源供应、运输服务、计量检测服务、环保治理和监测、安保和财务共享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署《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背景
鉴于,甲方系乙方的控股股东。甲方(含附属企业,下同)拥有供水、供汽、自备热电厂、铁路专用线、危化品运输、环保处理等成熟的公用基础设施,以及完善的物流平台,并与公路、铁路、港口运输等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外部协调对接能力。此外,甲方还拥有甲级工程设计、二级工程总承包资质,产业发展配套条件完善。乙方(含附属企业,下同)因系甲方部分资产上市,以及受化工大生产行业特性限制等原因,部分生产装置与甲方生产装置存在管道输送、部分产品或副产物循环利用的互供关系;乙方为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主业,减少公用工程的重复投资,在水、电、蒸汽供应、公路铁路运输及环保处理等配套设施上依托甲方;乙方为有效利用甲方对外部资源(尤其是铁路运输资源)协调优势、将部分货物委托甲方运输;乙方为防止生产工艺专利、专有技术泄密可能造成利益损失,在招投标同等的条件下,将项目建设尤其是引进技术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质量监理等优先发包给甲方。因此,根据化工生产行业特点和甲乙双方经营实际,为了发挥甲乙双方专业化协作、资源互补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乙方与甲方在部分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生产能源供应、运输服务、计量检测服务、环保处理和监测、安保和财务共享服务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且以后年度仍会持续。
为了规范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双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双方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双方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原则,对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契约化规定。
(三)《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主要条款
1、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原材料与生产能源供应
乙方所需甲方自产的萤石等产品由甲方优先保证供应;甲方所需乙方自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氮气、除盐水、压缩空气、副产氟石膏、副产铁矿砂、硫酸、副产氯化氢、副产氢气、乙炔、液碱、副产盐酸、二氯甲烷、PTFE、PVDF、FEP等以及甲方零星使用的乙方产品由乙方供应。
乙方自产或循环利用之外的生产经营用电、用水、用汽(高、中、低压)由甲方供应。
要求对方供应的原材料、能源、产品等,在每季度末前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下季度的用量计划。供应方应优先安排供应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地满足对方生产需求。因生产异常不能满足供应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以上供应产品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运输服务
甲方优先满足乙方的运输要求,为乙方提供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同时为乙方提供汽运配载平台服务,帮助乙方降低物流成本、监控产品流向。
在同等价格及服务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的运输机构承运货物。
以上运输服务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
(3)计量检测服务
在乙方未具备相关资质等条件前,乙方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产品计量、仪器仪表检测等,由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计量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4)环保处理和监测服务
甲方提供排污公用渠道和对乙方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负有监测、处理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综合治理设施和“三废”处理服务。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环保监督。甲乙双方如因“三废”排放超标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5)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服务
乙方涉及先进技术的生产装置建设、技术改造工程可委托甲方设计和建设。
乙方为甲方提供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平台服务;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乙方制度的规定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在招投标同等条件下,将项目建设尤其是引进技术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质量监理等优先发包给甲方。
为了降低采购成本,甲方可将部分通用物资委托乙方集中采购;双方可将部分紧缺原材料委托另一方代理采购。
甲乙双方有权对上述招投标及物资采购行为互相监督,确保该经济行为符合双方利益要求。
(6)共用排水渠道、厂区道路及照明设施、管廊、绿化养护等日常维护服务
双方共用的排水渠道、厂区道路及照明设施、管廊、绿化养护等日常维护服务由甲方负责,其合理维护成本由双方在区域内的经营单位按统一分摊标准分担。
(7)设备制作维修、技术改造和研发服务
乙方涉及工艺技术保密的非标设备制作,以及难以自行解决的设备维修、备品备件加工可由甲方提供专业设备制作。
甲方的日常生产检修、维修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乙方。
甲方技术改造、新产品与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可委托乙方提供研发服务。技术改造、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所产生的成果,按合同约定确定其归属。
以上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8)护卫安保服务
乙方负责与甲方签订护卫安保服务协议书,按协议内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护卫安保服务。甲方按照约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护卫安保服务费用。
(9)财务共享中心核算服务
乙方负责与甲方签订财务共享中心财务核算服务协议书,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核算服务。甲方按照约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按时足额支付财务核算服务费用。
2、资金结算
甲乙双方的结算业务在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一般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个别特殊的结算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本合同书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 31日止。
4、本合同书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书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和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5、本合同书的执行
乙方具体履行时,尚需将各年度与甲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乙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关联交易信息公开
乙方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开披露双方日常关联交易信息,并接受乙方投资者监督。
7、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书的任何条款导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8、其他
甲乙双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涉及本合同第二条诸方面的交易事项,可由交易相关方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签署具体协议。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之补充协议。
凡因本合同书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是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双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提高“三废”、副产品循环利用率,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事项,则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该《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
关联董事周黎旸先生、汪利民先生、童继红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将上述议案提请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提高“三废”、副产品循环利用率,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意见为:
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规范双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行为,发挥公司与控股股东专业化协作、资源互补的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维护公司及其各方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具体履行《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时,尚需将各年度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公司运作成本,保障公司生产安全与稳定,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必需,不可避免且以后年度仍会持续。该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保障能力,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公司目前除在水、电、汽、铁路运输、部分污水和固废处理等公用工程对关联方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其它的依赖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均对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度计划》。公司关联董事周黎旸、汪利民、童继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2.公司独立董事周国良、胡俞越、张子学、刘力事前认可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审议和表决本项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必需,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保障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专有技术的保护,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度计划》议案进行了审查,意见为:本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保障能力,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的《生产经营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意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度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1年3月22日公司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度计划》议案,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生产,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表1:
单位:万元
■
■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二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489660万元,因年度生产量或生产品种、市场价格变化,允许计划总额的变动幅度为20%。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扣除2020年12月31日因控股股东收购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将其作为关联方法人进行关联交易统计,以及本公司合并原关联法人化材公司其原与控股股东交易作为关联交易统计合计2.34亿元后为48.3亿元,比关联交易计划减少1.37%,符合公司生产建设规模增长实际,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2、2020年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表2:
单位:万元
■
【说明】: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公司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上的日存款合计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向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合计提供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授信额度(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2020年日存款余额最高108,628.68万元,期末存款余额64,122.78万元,日均存款发生额8,644.38万元;日贷款余额最高9,400.00万元,期末贷款余额9,400.00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表3:
单位:万元
■
【注1】因结算和统计汇总滞后,本项数据为年初至2月末数据。
2.2021年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预计情况
表4:
单位:万元
■
【注2】在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根据公司与其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执行。
【注3】2021年1-2月累计存款发生额477,715.06万元。日均存款发生额8,096.87万元,期末存款余额76,272.78万元;2020年累计存款发生额3,163,843.70万元,日均存款发生额8,644.38万元,期末存款余额64,122.78万元。2021年1-2月累计贷款发生额0万元,期末贷款余额9,000.00万元;2020年累计贷款发生额9,000.00万元,期末贷款余额9,00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因年度生产量或生产品种、市场价格变化,以及其他项目变动,关联交易主体、项目(品种)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关联交易总金额会在±20%幅度内变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浙江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黎旸
注册资本: 470,67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泛海国际中心2幢2001(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经营范围:国内、外期刊出版(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许可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体及成品(限下属企业)、食品(限下属企业)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煤炭的销售,发供电、按经贸部批准的商品目录经营本集团产品、技术和所需原材物料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承接运输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广播电视的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培训服务,劳务服务,自有厂房、土地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装饰、装潢的设计、制作,承办各类文体活动和礼仪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城市供水及工业废水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43,040.41万元,净资产为1,549,470.65万元;2020年,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09,420.71万元,实现净利润214,135.9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公司与巨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61,132万元。
2.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项伟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化
经营范围:液氧、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压缩的)生产(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医用气体[氧(空分、分装)]生产(凭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钢质无缝气瓶检验;非标设备制造及安装;石灰氮销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622.08万元,净资产为-7,117.49万元;202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19.44万元,实现净利润842.5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350万元。
3.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芳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龙游县溪口镇
经营范围:硫铁矿、铜、铅、锌地下开采(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8日止);萤石浮选;三氯化铝(无水)批发(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工业设备制作、安装及维修;建筑材料、预制构件的制造及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9,528.32万元,净资产为-918.08万元;2020年,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010.74万元,实现净利润3.1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00万元。
4.浙江巨化汉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岳亚伟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华荫北路1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多氟酯生产、销售;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718.18万元,净资产为3,022.33万元;202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393.91万元,实现净利润694.1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0万元。
5.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志康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市东港七路118号
经营范围:含氟新材料的研发;含氟特种功能材料生产、销售;含氟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发、生产、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维护;分布式光伏发电;售电业务经营;压力管道元件设计、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销售;对外投资;化工技术研发、咨询;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2,801.06万元,净资产为10,308.18 万元;202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906.21万元,实现净利润-242.9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000万元。
6.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谢方友
注册资本:9,6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A-25-5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异丁氧基乙烯、固体硫酸羟胺生产(凭有效《衢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丁酮肟、氯醚树脂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建材、润滑油销售;对外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化工科技研发、咨询;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7,715.67万元,净资产为23,870.40 万元;202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540.98万元,实现净利润6,835.1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00万元。
7.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翔远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北一道216 号1幢
经营范围:煤炭(无储存)、建筑材料的销售;水泥的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涉及危险废物经营的,还需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电石渣、硫酸渣、粉煤灰、氟石膏、磷石膏的销售;脱硫石膏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溶解乙炔气瓶检验(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3,874.02万元,净资产为18,677.41万元;202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275.55万元,实现净利润154.5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00万元。
8.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金铭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花园(巨化公司内)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具体品名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阀门管件、金属材料、矿产品、建筑及装饰材料、木材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煤炭(无仓储)、润滑油、润滑脂、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文具用品、五金交电、粉煤灰(不得设置堆场)、机械设备配件、照相器材、办公用品批发、零售;物资调剂;摄影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1,832.88万元,净资产为2,902.34万元;202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811.75万元,实现净利润-248.7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
9.上海巨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晓宇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989号604室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医药原料、煤炭(凭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石油制品(除成品油)、化学制剂、化纤制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454.8万元,净资产为6,485.94 万元;202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6,015.61万元,实现净利润-132.2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万元。
10.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兴荣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路112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外卖递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托育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销售代理;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晶体材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787.54万元,净资产为-4,619.52 万元;202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60.45万元,实现净利润-74.6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万元。
11.衢州巨化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峰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巨化生活区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技术开发;废旧物资收购;工业废渣、废气、废液(除危险废物外)回收;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14.95万元,净资产为633.03万元;2020年,该中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2.92万元,实现净利润165.1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50万元。
12.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翔远
注册资本:16,500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厂六路15号3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具体类别详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2000T/年(无害化集中处置)(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环保设备销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环保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治理);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废水脱硫回收石膏的生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7,011.90万元,净资产为27,731.86万元;202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473.68万元,实现净利润3,182.6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200万元。
13.巨化集团公司制药厂
公司类型(性质):全民所有制
负责人:岳亚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
经营范围:原料药(二氟尼柳)生产(凭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年产:氧甲基异脲硫酸盐、甲醇(副产)、硫酸(副产)、二氟乙酸乙酯、氟化钠(副产)、精制硝酸胍(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化肥:硫酸铵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研发;化工技术研发、咨询;对外投资;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厂总资产为2,830.28万元,净资产为-17,375.71 万元;2020年,该厂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29.86万元,实现净利润-705.4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预计2021年与该厂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00万元。
14.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利民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注册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230号巨化集团公司机关综合楼一、二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59,733.69万元,净资产为120,379.78 万元;202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10.62元,实现净利润6,908.5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021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司与该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执行,不超过协议规定的金额。
15.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彭展鸿
注册资本:2,15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泛海国际中心2幢1801室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范围详见《食品流通许可证》) 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重油(不含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