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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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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1-004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佳光子”或“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200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仕佳光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佳器件”)变更为仕佳光子,由仕佳光子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0,000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2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7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82.2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89.75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6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中4,920.2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2020-001号公告)。

  2、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公司2020-002号公告)。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

  截至2021年3月21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200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已投入金额情况:购置设备支出411.91万元;费用化支出277.63万元,累计支出689.54万元。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根据公司内部业务架构调整的安排,为简化业务架构、进一步提高效率,仕佳器件现有业务将由母公司仕佳光子整体承接,因此公司决定将“年产1,200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仕佳器件变更为仕佳光子。除上述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等均保持不变。实施主体变更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仕佳器件后续将不再从事相关业务。

  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已投入部分由母公司仕佳光子承接,后续待投入部分由母公司仕佳光子继续实施。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降低营业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200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仕佳器件变更为仕佳光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1-005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1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础上追加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追加进行现金管理的5,000.00万元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本次审议通过的5,000万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程序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正常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原有1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础上追加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公司对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管理的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正常,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追加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追加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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