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12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胜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对学大信息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或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学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陈斌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陈斌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陈斌生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陈斌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陈斌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斌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提名朱晋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选举朱晋丽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十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19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说明
■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教育培训业务,依托于子公司学大教育的平台,以“一对一”教学辅导为主,为国内K12范畴有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服务。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本次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能更好地体现公司目前业务发展方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名称与公司目前的实际业务和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0526”保持不变。
2、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本次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及证券简称变更等事宜,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最终以行政审批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上述事项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及最终批准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13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9日分别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俊梅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14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增资,同意通过学大信息向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学诚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诚时代”)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567,602股,发行价格为38.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705.0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85,227.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314,477.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095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实施主体如下表所示: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学大信息增资人民币575,625,700.00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教学网点建设项目”、“教学网点改造优化项目”和“OMO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其中学大信息拟使用人民币85,409,500.00元募集资金向学诚时代增资,用于实施“OMO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二)天津学诚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标的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无须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公司将以现金对学大信息增资575,625,700.00元,学大信息的注册资本将由14,000,000.00元增加到589,625,700.00元;学大信息将以现金对学诚时代增资85,409,500.00元,学诚时代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000.00元增加到95,409,500.00元。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学大信息100%股权,学大信息持有学诚时代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述持股比例不变。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的考虑,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七、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学大信息增资人民币575,625,700.00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教学网点建设项目”、“教学网点改造优化项目”和“OMO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同意学大信息使用85,409,500.00元募集资金向学诚时代增资,用于实施“OMO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学大信息增资人民币575,625,700.00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教学网点建设项目”、“教学网点改造优化项目”和“OMO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同意学大信息使用85,409,500.00元募集资金向学诚时代增资,用于实施“OMO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可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相关事项无异议。上述增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其他事项
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1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基本情况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拟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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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二、其他事项
本次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16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567,602股,发行价格为38.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705.0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85,227.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314,477.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095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补充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拟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上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渤海证券对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17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系为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系为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日常运营的需要,公司同意学大信息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6亿元(其中包括: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本决议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学大信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以学大信息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成世纪”)、天津学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学大”)拟根据商业银行的实际需要为学大信息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学大信息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学大信息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6亿元(其中包含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学成世纪、天津学大为学大信息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决议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中华学大有限公司持有学成世纪100%股权、持有天津学大的100%股权,中华学大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公司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最近一期指截止2020年9月30日。
根据日常运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计划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6亿元(其中包括: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公司和下属公司学成世纪、天津学大拟根据商业银行的实际需要为学大信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包含公司及下属公司学成世纪、天津学大为学大信息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2020年9月30日,学大信息资产负债率为84.45%。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16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于同一融资事项均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1227.13%。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23412949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B座13层1602C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金鑫
6、注册资本:1400万元
7、成立时间:2009年07月13日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教育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仪器仪表、玩具、工艺品;技术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技术培训;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学大信息100%股权。
10、学大信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学大信息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学成世纪、天津学大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保证其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学大信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对学大信息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或学成世纪、天津学大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生效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18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成世纪”)与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基于在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领域打造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伙伙伴关系的合作意向,于2020年3月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作为双方合作期限内(20年)重点布局高端双语学校、东北区域总部、全国教师培训基地、课程研发中心、在线教育基地、一站式教育综合体事项的指导性文件。双方另于2020年7月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对学成世纪拟租用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西路南侧宗地(以下简称“红旗西路南侧宗地”)内商务办公楼以布局东北区域总部、全国教师培训基地、课程研发中心、在线教育基地、一站式教育综合体事项进行意向性约定。现学成世纪拟与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大连华瀛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进一步约定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学成世纪与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大连华瀛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为履行《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之目的,全权办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李光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0211001648474E
注册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18A
2、大连华瀛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官文民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MA10KAF27T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河路6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述主体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主体信誉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作协议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街道办事处
乙方: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大连华瀛置业有限公司
(一)商务办公楼概况
本协议项下商务办公楼位于红旗西路南侧宗地内,占地面积约950㎡,建筑面积约6,500㎡(最终以相关产权证书记载为准)。
(二)租期及租金标准
1. 租期:20年,自乙、丙双方实际交接(交付标准详见附件)并签署书面交接证明之日起计算。租期届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需在租期届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丙方,并与丙方重新签订协议。若乙方决定不再续租,则应当在租期届满后60日内完成腾退工作。
2. 租金:租期内前十年每建筑平方米每日租金1.5元,后十年租金标准及调整机制由乙、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租期内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第三人于每年3月1日前向丙方或者丙方指定的第三人支付当年租金。
(三)其他约定
1.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
(1)丙方给予乙方免租1年的优惠政策(自双方实际交接并签署书面交接证明之日起计算)。
(2)甲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积极培育新的市场主体,不断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在丙方依本协议约定给予乙方免租1年优惠政策到期后,继续按当年租金标准给予乙方连续2年全额租金补贴。该项政策执行到期后,甲方根据对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的评估,另行研究确定后续对乙方的奖励或者扶持政策。
此外,鉴于乙方租用本协议项下商务办公楼是学大教育集团东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计划的关键环节,该总部项目已被列入大连市“重强抓”专项行动100个重点招商项目中,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包括乙方、乙方核心团队及其关联企业)申请市、区政府相关优惠、补贴或者扶持政策。
(3)乙方(包括乙方、乙方核心团队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协议约定租期内须在甲方辖区内实现以下目标:
①设立不少于5户、每户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市场主体;
②前述市场主体实缴外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③前述市场主体形成有效社会投资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4)自乙、丙双方实际交接并签署书面交接证明之日起计算,如乙方在连续5年期间内未能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则乙方应在前述5年期间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给予的全部租金补贴,并按照同期LPR利率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①设立不少于2户、每户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市场主体;
②前述市场主体实缴外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美元;
③前述市场主体形成有效社会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 乙、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商务办公楼的具体使用事宜及各自权利和义务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保证。
3. 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所涉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情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
4. 如遇不可抗力及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签署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拟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是对《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相关合作事项的进一步落实,符合公司业务布局,有助于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及办公需要,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布局东北区域总部、全国教师培训基地、课程研发中心、在线教育基地、一站式教育综合体事项。协议签署预计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将根据三方后续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本协议的后续履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约定的租期为20年,期限较长,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正常或全部履行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六、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23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光学大”)近日收到股东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特”)、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林湾”)出具的《关于解除融资融券业务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椰林湾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解除了融资融券业务,将其持有的紫光学大9,4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从其在银河证券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转回到普通证券账户。
截至目前,椰林湾直接持有紫光学大12,438,544股股份,均已存放于普通证券账户。天津安特直接持有紫光学大10,591,672股股份,其中,312,000股股份存放于为普通证券账户,10,279,672股股份存放于渤海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具体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1日、2020年4月8日、2020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4、2020-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天津安特直接持有紫光学大10,591,672股股份,通过椰林湾间接持有紫光学大12,438,544股股份,合计持有紫光学大23,030,216股股份,占紫光学大总股本约19.5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750,544股股份,占紫光学大总股本的10.83%;通过渤海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279,672股股份,占紫光学大总股本的8.73%。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20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4号)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21,567,602股已于2021年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96,195,107股增加至 117,762,70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6,195,107元增加至117,762,709元。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事项
目前,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图书出租;音像制品出租;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图书出租;音像制品出租;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以上修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变更相关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21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辞职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相关事项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光学大”)董事会收到陈斌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陈斌生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陈斌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斌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斌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斌生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陈斌生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二、关于选举董事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朱晋丽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朱晋丽女士先生简历如下:
朱晋丽,女,1972年6月出生,汉族,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2005年开拓太原市场,任学大教育太原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调任学大教育集团总部,任集团教管部高级总监;2015年5月任学大教育集团教研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2017年9月-2020年8月兼管学大教育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2020年3月至今任学大教育江苏大区总经理,全面负责区域运营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朱晋丽女士未持有紫光学大股份,与持有紫光学大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紫光学大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晋丽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21-022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3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表决如下议案:
■
(二)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三)上述议案1-3、议案5-6、议案10-11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4、7、8、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议案6、议案1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3月31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28层。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3030712。
传 真:010-83030711。
联系人:卞乐研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6”,投票简称为“紫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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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