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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2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2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2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执行。

  二、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方式

  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投资范围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的状况,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

  三、委托理财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安全可控,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风险控制

  尽管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定为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同时,也存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风险。针对相关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委托理财具体事项,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三)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得与公司购买相同的理财产品。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如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将依法公告相关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此次授权进行理财投资的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中、高风险产品,风险可控,收益稳定。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2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短期公司债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拟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5号——短期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此外经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发行方案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年(含1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七)担保方式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中介机构

  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并聘请。

  (九)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5号——短期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和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相关事宜;

  (六)如公开发行公司短期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2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中期票据,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广州资产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符合发行中期票据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发行中期票据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对广州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广州资产符合发行中期票据的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条件和资格。此外经查,广州资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发行方案

  广州资产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广州资产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发行方式

  根据广州资产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三)发行期限

  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四)发行利率

  固定利率,根据信用评级及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补充广州资产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同意授权广州资产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重新审议的事项除外;

  (五)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直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四、审批程序

  广州资产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广州资产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具体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2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美元(含3亿美元,或等额离岸人民币或其他外币)境外债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广州资产本次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

  本次境外债拟由广州资产直接发行,或由广州资产在境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发行,由广州资产提供担保。如采用后者,公司将按照对外担保的要求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二)发行方式

  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境外债券规模不超过3亿美元(含3亿美元,或等额离岸人民币或其他外币),可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类型

  人民币、美元或其他外币计价的境外债券。

  (五)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境外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境外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交易文件中予以披露。

  (六)利率形式

  固定利率。由广州资产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七)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将根据面向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发行。

  (八)上市地点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的债券将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澳门资产交易所或其他合适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最终将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而定。

  (九)国际评级

  BBB(惠誉),Baa3(穆迪)。

  (十)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

  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募集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将在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条件下调回境内使用,广州资产将按照外汇管理局相关要求进行登记备案、结汇和回流。本次境外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及存量债务置换等。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同意授权广州资产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负责境外债券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由广州资产具体决定和处理与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有关的事务,根据实际情况及广州资产需要实施与境外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确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发行时间、发行币种、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费用、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以及办理本次发行的境外债券上市等与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为境外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并决定中介机构报酬等相关事项;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通函、认购协议、信托契据、代理协议等),并办理境外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四)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申报及债券上市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市申请表、电子呈交系统账户申请表及条款及细则同意书、豁免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或规则的申请等)及其他法律文件;

  (五)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境外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六)办理与境外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包含整个境外债券注册有效期内)之日终止。

  三、审批程序

  广州资产本次拟发行境外债券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后实施发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发行境外债券后续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2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此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越秀租赁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越秀租赁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此外经查,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发行方案

  越秀租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越秀租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越秀租赁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越秀租赁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越秀租赁股东优先配售。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七)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越秀租赁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中介机构

  本次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越秀租赁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并聘请。

  (九)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同意授权越秀租赁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注册发行的中介机构;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交易事宜;

  (六)如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越秀租赁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批程序

  越秀租赁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2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概述

  为加速资产周转,结合资产状况及过往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情况,越秀租赁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ABS”)进行融资,拟融资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以专项计划成立时的规模为准),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以实际成立的专项计划为准)。

  经查,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发行方案基本情况

  (一)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越秀租赁。

  (二)差额支付承诺人:越秀租赁。

  (三)产品管理人:证券公司。

  (四)基础资产: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五)融资规模:本次专项计划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注册后根据资产情况及市场行情决定单笔发行规模。

  (六)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七)发行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设预期收益率。

  (八)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九)发行对象:证券市场合格投资者。

  (十)挂牌交易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同意授权越秀租赁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具体类型,办理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挂牌转让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具体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以下统称为“交易文件”)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决定聘请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办理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等相关事宜;

  (三)决定聘请专项计划的管理人,签署相关专项计划管理和销售协议;

  (四)在专项计划发行完成后,办理专项计划的挂牌转让事宜;

  (五)签署与专项计划有关的交易文件;

  (六)决定越秀租赁作为专项计划项下原始权益人,将持有的基础资产项下全部未偿还本金、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转让予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规模和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开展专项计划;

  (七)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八)办理与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发行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越秀租赁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越秀租赁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五、影响因素

  资产证券化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情形。专项计划中优先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本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本专项计划的设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该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3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概述

  为加速资产周转,结合越秀租赁资产状况及过往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情况,越秀租赁拟作为发起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含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业务),拟融资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以实际成立的产品为准)。

  经查,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发行方案基本情况

  (一)发起机构/委托人/资产服务机构/差额支付承诺人:越秀租赁。

  (二)承销商:银行/证券公司。

  (三)发行机构/受托人:信托公司。

  (四)基础资产:越秀租赁存量未受限租赁资产。

  (五)融资规模:总融资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注册后根据资产情况及市场行情决定单笔发行规模。

  (六)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七)发行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票据不设预期收益率。

  (八)分层结构:预计分为优先级和次级,分层结构以实际为准。

  (九)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补充运营资金,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十)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

  (十一)挂牌交易地点: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三、交易结构

  (一)越秀租赁作为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的发起机构和信托委托人,将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等未受限租赁资产作为初始基础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

  (二)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成立后,越秀租赁将其所有的基础资产定期转让给资产支持票据信托。

  (三)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四)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后,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转至信托公司开立的发行收入缴款账户,再由信托公司将募集资金划付至越秀租赁。

  四、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发行工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同意授权越秀租赁全权办理与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具体类型,办理资产支持票据的设立、申报、发行、挂牌转让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具体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以下统称为“交易文件”)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与资产支持票据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决定聘请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办理资产支持票据的设立、申报、发行等相关事宜;

  (三)决定聘请资产支持票据的管理人,签署相关管理和销售协议;

  (四)在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完成后,办理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挂牌转让事宜;

  (五)签署与资产支持票据有关的交易文件;

  (六)决定越秀租赁作为资产支持票据项下原始权益人,将持有的基础资产项下全部未偿还本金、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转让予管理人设立的资产支持票据,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规模和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

  (七)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资产支持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八)办理与资产支持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发行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越秀租赁利用应收账款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同时,资产支持票据业务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越秀租赁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六、影响因素

  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情形。同时,发行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本业务的设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该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3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概述

  为优化债务结构,越秀租赁拟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经查,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越秀租赁。

  (二)注册及发行规模: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规模将以越秀租赁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方式:根据越秀租赁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由承销机构进行推介并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四)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五)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六)发行对象: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募集说明书确定的定向投资人。

  (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越秀租赁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

  (八)担保安排:本次发行无増信担保,如果需要提供担保,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股东单位提供担保。

  (九)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授权事宜

  为加快推进工作进度,确保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同意授权越秀租赁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越秀租赁实际资金需要情况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和越秀租赁需求,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时间、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二)根据越秀租赁相关制度,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

  (三)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必要的文件、协议、合同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签署与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五)根据越秀租赁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六)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工作;

  (八)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事项在本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发行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越秀租赁本次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并有利于主营业务拓展,对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影响因素

  越秀租赁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其设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该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3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4月8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4、《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5、《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6、《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议案》;

  7、《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

  8、《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4月7日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21年4月7日下午17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2021年4月7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金控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3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文件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2021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全面战略转型概况及2020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与方式

  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定于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以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形式进行。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恕慧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晓民先生,独立董事沈洪涛女士及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勇高先生。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通过在微信搜索“越秀金控投资者关系”或“约调研”小程序,或通过微信扫一扫“越秀金控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二维码(附后),找到“越秀金控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栏目并根据提示授权登录后即可参与交流。

  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问通道即日起开放,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附:“越秀金控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二维码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3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编号:中市协注〔2019〕SCP32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

  越秀租赁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日前完成发行,发行情况如下:

  ■

  以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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