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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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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韧先生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永凤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95,233,11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研制、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等。主营产品为电子元器件系列产品,包括MLCC、片式电阻器、片式电感器、陶瓷滤波器、半导体器件、厚膜集成电路、压敏电阻、热敏电阻、铝电解电容器、圆片电容器、集成电路封装、软性印刷线路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包括消费电子、通讯、计算机及智能终端、汽车电子、电力及工业控制、医疗等领域。另外,公司产品还包括以电子浆料、瓷粉等电子功能材料系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说明:1.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批准,公司第一大股东广晟公司已更名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晟集团”),并于2021年3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广晟集团质押的股份共56,818,181股已解除质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全球发展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等多重严重冲击,公司在党委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克服新冠疫情不利影响,积极响应社会和客户需求,一手抓疫情防控毫不放松,一手抓复工复产精益求精,积极抢抓5G新基建带动的增量需求、终端客户主动提高供应链国产化率的发展机遇,加快主业片式元器件产能扩充,投资75.05亿元建设新增MLCC月产450亿只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基地项目,投资10.12亿元建设新增月产280亿只片式电阻器技改扩产项目,以大项目推动大发展。报告期,公司立足大项目建设需求,围绕高端产品自主可控加大投入,实施科技创新,持续提升管控与治理效能,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引进创新人才,深抓精细化管理、对标管理、质量管理等,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32亿元,同比增长31.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9亿元,同比增长5.86%,扣除非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4.32亿元,同比增长67.03%;报告期毛利率29.65%,同比增长5.67个百分点,尤其片阻毛利率同比增长超10个百分点。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举措如下:

  1.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强化党业融合。一是聚力“五个引领”,着力抓好党建特色品牌建设: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发展之基;强化战略引领,推进转型升级;强化创新引领,驱动高质量发展;强化思想引领,激发使命担当;强化文化引领,凝聚奋进力量。二是找准党建与生产经营的结合点、切入点,把党建引领切实落实到推动公司“提质、扩产、管理、服务”四项重点工作上来,抓好“主业扩产工程”,打造党员“先锋工程”,不断深化党业融合,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部分单位营收、利润创历史新高。

  2.持续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大发展。报告期,公司积极抢抓5G新基建投资以及关键物料国产化需求增长的发展新机遇,逆势扩产,加大对主营产品片式电容器和片式电阻器的投资,按照保安全、保质量、保进度、保预算、保廉洁的“五保原则”全速推进。其中:总投资4.5亿元的新增月产56亿只片容技改扩产项目已顺利达产,目前已逐步发挥产能,产生效益;投资75亿元的新增月产450亿只高端电容基地项目按合同签订金额已完成投资29.88亿元;投资10亿元的新增月产280亿只电阻技改扩产项目于2020年12月完成立项,目前正在加速推进。

  3.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科研攻关不断取得新成果。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科研与产业协同”、“产业与创新协同”、“创新与人才协同”的三套协同发展机制,不断探索并攻关高端阻容“卡脖子”难题,圆满完成国家重点实验室5年筹建工作,期间8项科技成果获国际先进评价,荣获中国专利银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奖励8项,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5项,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69件,超过20项技术与产品填补国内空白,2000多款高端阻容产品通过战略客户认证,实现部分国产化替代;全年研发投入2.3亿元,营收占比超5%,均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公司制定了《技术人员晋升及薪酬管理办法》,对技术研发团队的激励在机制上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将大幅提升技术人员积极性,进一步激活公司创新活力。

  4.持续深化营销体系改革,加快市场份额拓展。报告期,公司持续构建以家电市场为基础、通讯市场为重点、汽车电子市场为目标、电脑和照明市场为补充,“深耕华南、开拓华东、进军西南、辐射华中、拓展海外”的总体市场布局,积极推进华南、华东双基地建设;深化战略客户合作,国内前十大重点客户销售同比持续增长,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同比大幅增长。同时,公司全面推进营销改革,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服务好大客户、管理好经销商、优化好客户群、均衡好营销网的营销新机制。

  5.持续强化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获得新成果。报告期,公司始终秉持工匠精神,精益求精,全面推行以管好质量、控好成本、提高效率为要素的精益管理,重点聚焦产能利用率、成本下降率、人均劳动生产比率、产量完成率、单位客诉率等指标的管控。推行精益管理、质量攻关项目300多项,全年节约成本约6800万元,实现经济效益约3400万元,客户投诉率同比下降23.11%。

  6.强化产销协同,稳健经营取得新增长。报告期,结合市场需求大幅增长的行业形势,公司持续强化产销协同,公司片容、片阻、电感销量同比分别增长29.22%、36.31%、46.54%。

  7.持续强化内部管控,企业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报告期,公司全面强化各项管控,严格成本管控、预算管理、风险防范,加快项目建设,盘活产业资源,通过各类降本增效举措为公司创收节支1.36亿元,在业务同比增长66%的情况下,采购成本下降3.52%。

  8.进一步强化人才体系建设,为企业发展凝聚新力量。报告期,公司结合转型发展需求,加快引进和培育各类人才,为企业发展夯实人才保障;同时依托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各级创新平台,吸引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有效充实了公司人才队伍,为公司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和活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因结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在编制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集团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在于收入确认时点由风险报酬转移转变为控制权转移。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本集团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无差异。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报。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变更为“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本公司自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期初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期初初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仅为负债重分类,对本集团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均无影响。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期初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年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仅为负债重分类,对本公司年初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均无影响。

  2.经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新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政策变更事宜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A、2020年4月17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风华超容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注册地址为: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云浮新区翠康路标准厂房1幢一楼1F33-03室,法定代表人为沓世我,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B、报告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风华)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研究院”)发展需要,对广州研究院实施债转股,将应收其债权共1,902.56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实施增资,本次债转股完成后,广州研究院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4,797.8799 万元,实收资本由2,895.32万元增至4,797.8799万元。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2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到会董事8人,独立董事崔成强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其他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总裁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8,709,137.02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53,497,476.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86,635,667.97元,扣除当年提取盈余公积金35,349,747.64元,公司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04,783,396.73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5,233,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派现4,476.17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0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21]第00165号)。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等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伟、黎锦坤、程科、唐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伟、黎锦坤、程科、唐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议案四至议案七、议案十一均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2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到会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监事会主席王雪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分配比例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能够不断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因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供需要求而产生,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原则,交易金额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24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2021年度向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销售公司产品、工业废物,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50万元;预计向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庆兴邦”)和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广东电子研究所”)采购原材料、设备等不超过人民币1850万元;预计接受东江环保和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长建”)提供危废处理、物业管理等劳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2.佛山照明、国星光电、东江环保、德庆兴邦、广东电子研究所、广州长建公司均为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控股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及 10.1.6 之条款规定,上述六家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业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以同意5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之条款(二)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刘伟先生、黎锦坤先生、程科先生、唐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0条款规定,由于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广晟集团同一控制下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已超过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报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和《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对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的产销计划等做出的与日常经营有关的预计,在执行过程中,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司2020年度与上述关联单位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3.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佛山照明

  1.基本情况

  佛山照明成立于1992年10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213.286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勇,注册地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家用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消防产品、通风及换气设备、LED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有关的工程咨询服务。

  截至2020年9月30日,佛山照明总资产69.46亿元,净资产52.00亿元,营业收入25.60亿元,净利润2.33亿元(以上数据取自佛山照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晟集团为佛山照明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佛山照明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照明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国星光电

  1.基本情况

  国星光电成立于1981年08月3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575.166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勇,注册地址为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显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国星光电总资产55.75亿元,净资产35.51亿元,营业收入22.93亿元,净利润0.77亿元(以上数据取自国星光电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晟集团为国星光电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星光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国星光电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德庆兴邦

  1.基本情况

  德庆兴邦成立于2002年12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华畅,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德庆县工业创业园,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及自营出口:高纯单一及多元氧化镧、铈、镨、钕、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钇系列稀土产品;草(碳)酸镧、铈、镨、钕、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钇系列稀土产品;稀土金属系列产品(应经审批而未审批的不得经营)。购销:荧光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庆兴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晟集团控股子公司—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之条款规定,德庆兴邦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德庆兴邦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广东电子研究所

  1.基本情况

  广东电子研究所成立于1993年01月0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成胡,注册地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1-65号,经营范围为:通信网络设备及终端产品、智能交通设备、智能制造设备、仪器仪表、图像处理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仪器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电子研究所资产总额为13570.3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683.84万元、负债为4886.50万元;2020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4826.89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为193.2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电子研究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晟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之条款规定,广东电子研究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电子研究所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东江环保

  1.基本情况

  东江环保成立于1999年09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926.7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谭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楼、3楼、8楼北面、9-12楼 ,经营范围为: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执照另行申办);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品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生产场所营业执照另行申办)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租赁;沼气等生物质发电。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东江环保总资产102.71亿元,净资产44.42亿元,营业收入23.02亿元,净利润2.29亿元(以上数据取自东江环保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晟集团为东江环保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东江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江环保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六)广州长建

  1.基本情况

  广州长建成立于2001年6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刘保军,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25号大院2号801、802室,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广告制作;城市绿化管理;白蚁防治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消防器材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州长建资产总额为12,900.43万元、负债总额为7,759.6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140.74万元;广州长建2020年1月至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12,519.52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为540.22万元。

  2.关联关系

  广州长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晟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之条款规定,广州长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长建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对2021年度与上述关联人的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情况的预计。在开展实际业务时,公司将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与关联方签订购销协议,在参考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供需要求而产生,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原则,交易金额占公司总营业收入及采购金额的比例较小,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不大,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2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与金额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为14,430.86万元。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下同)

  ■

  (二)核销资产的原因与金额

  公司2020年度核销资产为1,470.36万元,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262.90万元、其他应收款332.81万元、固定资产874.66万元,占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0.25%。核销资产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报废及应收款项的主体已注销,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4,430.86万元,核销资产1,470.36万元,核销资产不影响公司利润总额,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696.08万元。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0.23%。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公司2020年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20,313.58万元,由于报告期初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19,036.52万元,扣除本期转销坏账准备595.71万元,公司2020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72.76万元,主要是本年按正常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所致。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末应计提的存货跌价余额为8,060.32万元,由于报告期初已计提金额为8,327.67万元,扣除本期出售产品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677.19万元后,2020年补提存货跌价准备2,409.8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三)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于2015年收购奈电软性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时形成商誉3.17亿元,2018年、2019年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8亿元、0.78亿元。

  公司聘请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于2021年3月2日出具《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现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1〕第Z0100号),报告所载2020年12月31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0,845.75万元,相关资产组(包含商誉)账面价值为29,955.39万元,据此补确认2020年商誉减值损失9,073.6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商誉剩余账面价值为0。

  (四)核销资产情况

  1.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2020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262.90万元,主要的应收款核销情况如下:

  ■

  备注:表格中单位名称与年度报告保持一致,下同。

  2.核销其他应收款情况

  2020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332.81万元,主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如下:

  ■

  3.核销固定资产情况

  2020年实际核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74.66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1-2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1年4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不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为100。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2日至4月23日8: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58-2844724;传真:0758-2865223;联系人:刘艳春,张志辉。

  (六)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及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36;投票简称:风华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21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21年4月27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说明: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                      受托人姓名:

  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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