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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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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刘劼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刘劼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鉴于刘劼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刘劼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刘劼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拟补选丁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丁亮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增加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向瑞弗机电原全体股东以5,724.69237万元人民币转让瑞弗机电对债务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本金5,724.69237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债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获得通过。

  基于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定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11:00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海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增加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向瑞弗机电原全体股东以5,724.69237万元人民币转让瑞弗机电对债务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本金5,724.69237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债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劼先生的辞职申请,刘劼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刘劼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劼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劼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刘劼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刘劼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刘劼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刘劼先生的辞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拟补选丁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丁亮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丁亮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丁亮先生简历:

  丁亮,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加拿大Ryerson大学访问学者,教授职称。丁亮先生于2009年11月至今在哈尔滨工业大学任职,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2月至今任合肥哈工热气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任紫勋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合肥哈工图南智控机器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丁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加流动资金,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于2021年3月19日与瑞弗机电原全体股东洪金祥、洪群妹、吴淳、周昊、刘芳、朱宇、海宁瑞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瑞弗机电向瑞弗机电原全体股东以5,724.69237万元人民币转让瑞弗机电对债务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本金5,724.69237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瑞弗机电向瑞弗机电原全体股东以5,724.69237万元人民币转让瑞弗机电对债务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本金5,724.69237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洪金祥

  ■

  2、洪群妹

  ■

  3、吴淳

  ■

  4、周昊

  ■

  5、刘芳

  ■

  6、朱宇

  ■

  7、海宁瑞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瑞弗机电的股东中,洪金祥与洪群妹为夫妻关系,吴淳系洪金祥之兄的配偶,洪群妹担任瑞兴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债权均发生在子公司瑞弗机电日常经营过程中,均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债权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本次拟出售债权的债务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在进行破产重整,瑞弗机电已向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企业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除前述情形外,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下称“瑞弗机电”)

  乙方(受让方):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全体原股东

  乙方一:洪金祥、乙方二:洪群妹、乙方三:吴淳、乙方四:周昊、乙方五:刘芳、乙方六:朱宇、乙方七:海宁瑞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

  各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债权转让相关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债权金额

  截至基准日,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仟柒佰贰拾肆万陆仟玖佰贰拾叁元柒角(小写:¥57,246,923.70)。本协议的债权指甲方对债务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享有的并依法可向乙方转让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滞纳金。

  第二条 债权转让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乙方转让债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债权。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交割条件的前提下,交割后,甲方将自基准日起的债权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均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

  债权转让价款:本协议项下债权的转让价款计人民币伍仟柒佰贰拾肆万陆仟玖佰贰拾叁元柒角(小写:¥57,246,923.70);

  债权转让价款的支付:鉴于丙方尚余部分关于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购买价款待相应股份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后支付给乙方,各方一致同意,待相应股份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后由丙方从该部分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将上述等额的债权转让对价直接支付给甲方,自甲方收到丙方支付的上述等额的价款即视为乙方已经全额向甲方支付了债权转让对价,也即视为丙方已经向乙方支付了等额的股份购买对价。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乙方六、乙方七应按照各自原持有的甲方股份比例分摊上述债权转让支付义务。

  第四条 债权的交割及债权证明文件的移交

  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的第2日为交割日。在交割日,债权按照交割日的现状一次性地从甲方转移至乙方。

  在交割日,乙方在对甲方移交的债权证明文件进行签收后,即视为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文件交付义务已履行完毕。

  交割日后,乙方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债权涉及的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并自行承担债权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风险和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和合理费用损失。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改善子公司现金流,节省相应的资金成本,降低风险集中度,公司董事会同意进行本次债权转让。本次交易有利于尽快回收应收款项,提高子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对推动子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债权转让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年度审计为准。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债权转让可以变现部分现金,增加流动资金,节省相应的资金成本,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债权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由瑞弗机电、浙江哈工以及瑞弗机电原全体股东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一)投资设序科技的背景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秉承“通过做优、做强、做大哈工智能,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为中国智能制造奋勇担当”的战略思想,为激发核心技术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积极通过产业孵化模式与核心技术人员共同出资设立创业项目公司。创业项目公司由创业团队自主研发、独立运营、自负盈亏及负责引入新的投资方;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前期战略定位、资源对接等方式,共同打造开放共享式孵化机制,从而获取投资收益、分享创业成果。创业项目公司聚焦于拓展新的产品类型或业务领域,与公司现有业务不得存在竞争或重合。基于前述战略,公司于2020年8月投资设立上海设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序科技”),设序科技主要从事工业智能设计、智能仿真、智能工艺规划、智能辅助制造类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等业务;以AI+CAD智能设计软件产品为切入点,通过算法技术赋能设计、仿真、工艺规划及制造等环节,将原有数十小时级的设计工作量缩短至分钟级,应用场景主要为汽车焊接工装夹具、3C及模具等领域。

  (二)本次意向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孵化的参股公司设序科技近期收到了知名的风险投资机构出具的《关于上海设序科技有限公司Pre-A 轮融资的投资意向书》,设序科技拟进行新一轮的融资。为进一步推进设序科技做大做强,公司于2021 年3 月22 日与K2 Partners IV Limited、K2 Evergreen Partners Limited、北京高榕四期康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市天府新区高榕四期康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上海市签署了《关于上海设序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向K2 Partners IV Limited、K2 Evergreen Partners Limited、北京高榕四期康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市天府新区高榕四期康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公司持有的设序科技4%-6%的股权,具体转让方案、转让价格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系各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是双方进一步洽谈的基础,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所涉及本次收购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将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谈判。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另行签订正式的交易协议予以确定。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K2 Partners IV Limited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K2 Partners IV Limited

  公司编号:2757140

  住所:香港湾仔骆克道315-321号骆基中心20字楼C室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3日

  (2)与公司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说明:K2 Partners IV Limited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3)经查询,K2 Partners IV Limited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K2 Evergreen Partners Limited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K2 Evergreen Partners Limited

  公司编号:1888526

  住所:香港湾仔骆克道315-321号骆基中心20字楼C室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09日

  (2)与公司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说明:K2 Evergreen Partners Limited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3)经查询,K2 Evergreen Partners Limited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高榕四期康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高榕四期康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MGN40E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C座175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高榕资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4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06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说明:北京高榕四期康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3)经查询,北京高榕四期康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成都市天府新区高榕四期康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市天府新区高榕四期康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64P5A7P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2号4栋1层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榕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7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说明:成都市天府新区高榕四期康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3)经查询,成都市天府新区高榕四期康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设序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NTMP5G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华浦路500号6幢C区130室A座

  法定代表人:吴泳荣

  注册资本:2133.333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8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技术、工业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设序科技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设序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哈工智能”)

  乙方1:K2 Partners IV Limited、K2 Evergreen Partners Limited

  乙方2:北京高榕四期康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3:成都市天府新区高榕四期康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上海设序科技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乙方1、乙方2、乙方3合称“乙方”,甲方、乙方合称为“各方”,单独称“一方”。基于此,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协议如下:

  1. 本次交易

  乙方合计拟受让甲方持有的4%-6%的标的公司股权,乙方1、乙方2、乙方3各自具体受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2. 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价格将参照新融资的公司估值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值,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3. 交易实施

  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将尽快开展本次交易相关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协商签署。

  4.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并对各方有约束力的。

  5. 生效与其他

  本协议由各方于本协议文首所载签署之日签署并成立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系公司基于进一步实施战略布局,更好聚焦核心业务的重要实践,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专业化与规模化。如各方最终签署正式协议,将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金额需根据最终成交价格来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为公司与K2 Partners IV Limited、K2 Evergreen Partners Limited、北京高榕四期康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市天府新区高榕四期康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的意向协议,本次交易具体实施内容尚待进一步协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公司将视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由哈工智能、K2 Partners IV Limited、K2 Evergreen Partners Limited、北京高榕四期康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市天府新区高榕四期康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1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提案1.00已经2021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提案2.00已经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6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王妍、龚小刚

  联系邮箱:ylkgdsb@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21年月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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