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夏仲昊董事长、侯海兴董事、薛晓芳董事、王小潼董事、严建伟独立董事、于海生独立董事、张昆独立董事全部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物业管理等业务。经营范围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经营;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进行投资;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在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报告期内在建和在售项目包括“天保金海岸住宅及商业项目”、“天津生态城地块住宅项目”、“塘沽大连东道地块住宅项目”、“天拖二期地块项目”、“汇津广场一期、二期商业项目”及“汇盈产业园项目”,上述项目主要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商业项目多数位于天津自贸区。
公司投资并持有一定的投资型物业,以获取稳定的租金回报。目前持有经营的物业主要包括“天保青年公寓”、“天保金海岸C04项目”、“汇津广场一期” 、“汇盈产业园” 、 “名居花园底商”等,上述投资型物业主要集中于天津滨海新区,多数位于天津自贸区,物业类型包括公寓、底商、写字楼等。
公司的物业管理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发的住宅及其配套商业项目、自用办公楼,主要包括意境兰庭住宅、名居花园住宅及底商、天保金海岸住宅及商业、汇津广场1号楼等。
在做好房地产开发主业的同时,公司充分利用现有商业资源,努力打造特色专业产业园区,并积极拓展储备项目资源,为后续产业园区持续开发运营奠定基础。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房地产行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周期波动与经济周期波动密切相关,并受到金融政策、土地政策、市场供求状况、宏观调控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房地产行业高速增长的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在政府不间断的调控政策的引导下,房地产市场增速趋缓,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报告期内,房地产政策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贯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继续“因城施策”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在长效机制调控体系下,目前房地产市场稳定运行,调控继续维持常态化。
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住宅为主,项目和土地储备主要集中于天津滨海新区,累计开发项目面积200余万平方米,并多次获得天津市工程建设各类奖项,其中意境兰庭项目曾荣获两项国家级大奖,不仅填补了区域空白,同时也为公司和区域争得了荣誉。近年来,公司稳健经营,总资产规模近百亿元,净资产规模超50亿元,净资产稳步增长,经营管理工作平稳运行,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项指标在天津市房地产行业A股上市公司中居于前列,但较行业内龙头企业,公司规模相对较小,需进一步挖掘资源,在持续做优房地产开发主业的同时,积极拓展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产业投资等业务领域,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5天保01”、“16天保01”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上一次相比没有变化。上述跟踪评级报告于2020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出具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9基建01”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上一次相比没有变化。上述评级报告于2020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政策情况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国在统筹疫情防控工作方面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的目标任务已经完成并且好于预期,全年经济增长2.3%,GDP达到101.6万亿元,经济总量迈上百万亿元新的大台阶。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中央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更加灵活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房地产方面继续坚持“房住不炒”政策基调不变,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各地“因城施策”更加灵活,多地从供给端和需求端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保持房地产调控定力的同时提振市场交易。
2020年,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市场一季度陷入低迷后,随着经济复苏企业复工,市场需求也逐步得到释放,全年行业销售规模虽微涨但再创新高,成交增长动能明显转弱。房地产市场城市分化继续加剧,一线城市热度居高不下;二线城市稳中有降,尤其是中西部、东北地区的部分城市成交规模萎缩,同比降幅显著;三四线城市成交表现远超市场预期。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202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方面,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比上年增长7.0%。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26,75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7%。房屋新开工面积224,433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2%。房屋竣工面积91,21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4.9%。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536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1%;土地成交价款17,269亿元,比上年增长17.4%。从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来看,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6%。商品房销售额173,613亿元,比上年增长8.7%。截至2020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49,850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29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93,115亿元,比上年增长8.1%。
2020年以来,天津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加速恢复,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好于预期。2020年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4,083.7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
房地产市场方面,天津市政府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住宅销售市场价格得到合理的稳控,住房交易保持量价稳定。同时,在疫情期间也采取了一系列稳定举措,并继续大力推进天津落户政策的实施,推动市场整体需求保持了一定的活跃。住房市场交易在二季度开始逐渐活跃,交易量稳步回升,全年交易降幅不断收窄。根据Wind资讯数据,今年1-12月,天津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22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66%;成交均价16,193.75元/平方米,同比增加2.02%,整体保持稳定。从天津市各区域成交情况来看,环城远郊、滨海新区成交进一步支撑市场,成为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去化的主力区域。
(二)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房地产业务,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住宅项目为主,项目和土地储备主要集中于天津滨海新区,并已拓展至市区核心区域。通过打造天保金海岸、意境兰庭等多个热销项目,公司在滨海新区拥有雄厚的客群基础以及良好的客户口碑,在滨海新区房地产市场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在京津冀一体化的背景下,天津经济的稳定增长和良好的区域产业资源,为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的打造及“海河英才”人才引进政策的持续实施给滨海新区带来新的市场机遇,有利于区域人才引进、环境建设、产业导入,由此产生的住房需求也将为区域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
2020年,在国内房地产市场长时间低迷的情况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对公司经营活动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面对当前严峻形势,公司上下同心,务求实效,狠抓经营攻坚战,一方面积极践行国企责任响应国家减免商户租金政策,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复工复产,通过优化管理模式,提质增效,努力提升资产运营能力。同时,公司“房地产+”战略布局初现成效,通过深耕区域资源,加强与知名企业合作,与优质教育集团形成优势联动,成功引进贝赛思国际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为公司地产项目增加了消费粘性和社群效应,促进了品牌的提升和项目增值增效。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529.34万元。资产负债率45.83%,负债比例安全可控。全年实现新增销售合同额7亿元,租赁经营逆势实现收入5,594.55万元,物业管理实现收入4,405.29万元,超额完成预算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疫情、环保停工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坚持以全年经营计划为目标,以促生产、保销售为主线,全力推进各建设项目运行,全年基本完成预期节点要求。项目开发建设方面,努力加强现场质量管控力度,稳步提升建设品质。天保金海岸F地块等项目通过天津市文明工地现场验收。生态城项目入围“2020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名单”。此外,公司扎实推进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督促检查整改落实,荣获“201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房地产销售方面,面对市场压力,公司全力按计划推进天保金海岸F地块住宅项目入市销售,疫情期间成功搭建住宅销售线上平台,通过全民营销、渠道营销、互联网营销,提高圈层营销推广效率,推动营销模式持续升级。商业地产业务方面,公司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保姆式”服务措施,全年净增盘活74,894.12平方米,实现租售率85.91%。青年公寓项目开拓了品牌长租公寓新模式,实现资产盘活扭亏为盈的总体目标。
产业园区及配套业务方面,截至年底产业园区项目招商面积已达约5.8万平方米,租售率约90%。园区引进专业企业达26家,特别是恒瑞医药创新药研发基地落户,标志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迈向高端引领、集聚发展的新时期。报告期内,天保智谷产业园区被评为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并成功认定为市级孵化器,成为天津港保税区唯一一家市级孵化器认定园区。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融资途径
单位:元
■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公司将以“房地产开发运营+产业园区运营服务”为中期战略转型目标,有序构建完整的开发运营平台,夯实品质化、特色化的房地产开发运营、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区服务平台。公司将紧扣公司发展战略定位,持续做强、做优房地产开发业务;积极拓展产业园区运营服务业务、物业管理业务,形成对房地产业务的补充,增强持续盈利能力;适时进行产业投资,培育多元化发展业务。同时努力保障收入利润增长,防控各类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效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风险防控力,继续向着优质国有上市公司目标迈进。
2021年,公司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多向发力提领住宅销售。把控好营销工作节奏,科学制定营销方案。根据市场情况超前谋划天保九如品筑项目开盘工作,做好大连道项目开盘前的筹备展示。二是精准发力提速商业租售。通过政府联动、专业渠道、老带新等多种措施,适时推出新的营销策略,不断促进整体资产租售率提升。注重大项目和产业链招商,瞄准总部经济、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敲门招商,围绕大项目,做强产业链,打造商业产业新集群。三是加快打造产业园区新样板,用好用足市级孵化器的政策资源,进一步强化孵化器在创业孵化、集聚辐射带动等方面的核心功能,为园区经营“加速”跑起来提供新动能。四是全力破解资金难题。坚持资金风险防控,开源节流,保持健康稳定的现金流。在维持综合融资成本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多元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结构。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8.2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满足结转收入条件的项目同比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为3.3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满足结转收入条件的项目同比减少所致。
(3)净利润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9,529.3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7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满足结转收入条件项目同比减少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比增加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有限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夏仲昊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08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夏仲昊先生、侯海兴先生、薛晓芳女士、王小潼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7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仲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945,303.88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财税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母公司2020年度未实现盈利,因此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
自2018年至 2020年,母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299,741,171.18元,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分配 112,092,920.40元,占最近三年平均可供分配净利润的 37.40%。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因此,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分配利润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公司拟定的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暂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未发现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有违反审计准则及监管规定的情况。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情况,建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经参考同类上市公司及本公司历年的审计费用情况,拟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8万元,包括出具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万元。上述费用共计为6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薛晓芳女士、王小潼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同时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差异的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薛晓芳女士、王小潼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一、二、四、五、六、十项报告、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听取。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09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孙静宇女士、董光沛女士、李倩女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静宇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确认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形成了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确认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以上一、二项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10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热电”)、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租赁”)、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保理”)和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财管”)分别就接受采暖服务、就提供写字楼租赁服务以及物业服务事项发生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下的关联交易。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就接受人力资源服务与关联方天津天保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人力”)发生关联交易,该交易属于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0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50.15万元,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53.36万元。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薛晓芳女士、王小潼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686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七道169号
法定代表人:高洪新
经营范围:供热、供冷、供蒸汽、发电设施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及相关产品的销售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保热电总资产为249,497.52万元、净资产为33,744.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27,723.44万元、净利润为-12,713.07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2、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C区520
法定代表人:任强
经营范围: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保租赁总资产为575,826.92万元、净资产为146,907.1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7,521.90万元、净利润为8,133.89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3、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1号楼902
法定代表人:韩小磊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保保理总资产为158,343.26万元、净资产为66,738.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7,382.97万元、净利润为1,376.01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4、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4号楼9层901室
法定代表人:金文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代理记账;企业管理;税务服务;财务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保财管总资产为4,682.96万元、净资产为3,635.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262.12万元、净利润为241.67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5、天津天保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218室
法定代表人:崔颢
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人事代理服务;劳务服务;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等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
根据天保人力公告已披露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天保人力总资产为2,529.72万元、净资产为1,695.5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8,333.83万元、净利润为82.12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第1-5名关联方与本公司均受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天保人力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天保热电主要从事天津空港经济区内的供暖服务,是区域内唯一一家供应商;天保租赁、天保保理、天保财管由本公司为其提供写字楼租赁服务或物业服务;天保人力主要为本公司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服务。上述5家公司经营稳定,均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查询,上述5家公司均未发现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天保青年公寓G2楼、拢翠路项目接受采暖服务按照天津市政府经听证会后确定的价格定价,按照实际采暖面积计算并支付款项,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关联交易价格预计为6.25元/平米/月,在每年采暖期前付清相关费用。
(2)本公司提供写字楼租赁服务完全按照实际市场价格定价,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关联交易价格为3-4元/平米/天,以半年为周期按照计租面积计算并收取租金。
(3)本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完全按照实际市场价格定价,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关联交易价格为14.7元/平米/月,每季度按照物业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
(4)本公司接受人力资源服务完全按照实际市场价格定价,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关联交易价格为120元/人/月,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每月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房产”)与天保热电签署了《天保青年公寓项目采暖供需合同书》,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由天保热电为青年公寓提供采暖服务。其中G2楼采暖面积为6695.36平方米,计量热力费为6.25元/平米/月。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保房产与天保租赁于2018年2月14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由天保房产为天保租赁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租赁面积706.24平方米,租金标准3.5元/平米/天,租赁期限自2018年2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20年12月2日双方就续租事宜签署《续租协议》,延长租赁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3)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保房产与天保保理于2018年2月14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由天保房产为天保保理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租赁面积397.38平方米,租金标准3.5元/平米/天,租赁期限自2018年2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20年12月2日双方就续租事宜签署《续租协议》,延长租赁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4)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公司”)与天保财管于2019年11月29日签署了《汇津广场一期写字楼租赁合同》,由百利公司为天保财管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租赁面积650.43平方米,租金标准3.5元/平米/天,租赁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
(5)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利公司与天保财管于2017年4月3日签署了《汇津广场一期写字楼租赁合同》,由百利公司为天保财管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租赁面积1,049.78平方米,租金标准4元/平米/天,租赁期限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止。2020年4月30日双方就续租事宜签署《续租协议》,延长租赁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
(6)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嘉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创物业”)与天保保理于2020年3月23日签署了《汇津广场1号楼项目2020年度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由嘉创物业为天保保理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面积397.38平方米,物业服务费标准14.7元/平米/月,年度费用合计7.01万元,合同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止。
(7)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创物业与天保租赁于2020年12月4日签署了《汇津广场1号楼项目2021年度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由嘉创物业为天保保理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面积706.24平方米,物业服务费标准14.7元/平米/月,年度费用合计12.46万元,合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8)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创物业与天保人力于2021年1月1日签署了《服务外包协议书》,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滨海开元”)及天保房产分别与天保人力于2021年3月1日签署了《服务外包协议书》、《人事代理服务协议》,由天保人力为嘉创物业、滨海开元及天保房产提供人力资源相关服务,年度费用预计为40万元,上述合同服务期限均为2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其中接受采暖服务的关联交易,提供采暖服务的关联企业为公司天保青年公寓项目、拢翠路项目所在区域唯一供应商,其提供的采暖服务完全按照天津市统一的收费标准计价,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支出;上述接受人力资源服务的关联交易,以及提供租赁服务、物业服务的关联交易,完全按照市场定价,均是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相关交易具有连续性,是必要、合理的业务往来,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同意将《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公司本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其中,公司预计的2021年接受采暖服务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支出,完全按照天津市统一的收费标准计价;公司预计的2021年提供写字楼租赁服务、物业服务,接受人力资源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完全按照市场定价。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专项意见;
3、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11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听取事项
1、审议事项
(1)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听取事项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3、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及《八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14日(星期二、星期三)
上午9:00~11:30 ;下午1:00~3:30
3、登记地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六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2-84866617
(2)联系传真:022-84866667(自动)
(3)联 系 人:侯丽敏
6.其他事项:参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及备置地点
1、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5,投票简称:天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决定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12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5,169,310.64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之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公司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测算可变现净值。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开发成本中塘沽大连东道地块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278,820,012.34元。根据以上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将上述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塘沽大连东道地块项目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143,650,701.70元,即本期需对开发成本“塘沽大连东道地块项目”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35,169,310.64元。
单位:元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35,169,310.64元,在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后,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1,376,982.98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为150,032,861.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293,448.83元,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1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2日,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菁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庄瑞兰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独立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锋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6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8万元,内部控审计费用7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8万元,包括出具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万元。上述费用共计为65万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所作审计实事求是,工作严谨、客观、公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调研报告;
3、独立董事有关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