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21号)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19.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79.6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天健验[2018]4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与前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因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号:2020-041)),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2020年9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将“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和“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全部投入“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0-03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和“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入“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余额为0元并不再使用。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10点采用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与会董事书面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以通讯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会议资料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董事书面审议意见及表决票的扫描件于2021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8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既定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监事会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通过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21号)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19.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79.6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天健验[2018]4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9年 6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及2020年9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公司2019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计划实施的募投项目“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变更为 “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公司2020年9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截至2020年9月18日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9,973.22万元全部投入“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变更前“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2,130.00万元,变更后“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2,103.22万元。

  截至2021年3月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732.2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既定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

  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拟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可以兼顾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

  2、资金的用途严格限制在公司主业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内,到期前需及时归还。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安全性有保障;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既定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监事会一致通过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