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3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09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3月22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应坚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八条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内容进行调整修改,公司注册资本调整为人民币438,634,220元,公司股份总数调整为438,634,220股。

  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议案也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八条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内容进行调整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正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有关事宜。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10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3月22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关于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信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关于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1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7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名特定对象应坚发行普通股(A股)27,538,22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4.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80,398.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64,288.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5,316,109.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2021]021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2月25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现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15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86.7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401.34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因此公司将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

  二、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生产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地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产品品种

  1.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 流动性好,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 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

  4. 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五)关联关系

  购买理财产品所在的银行与本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其股东利益。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只要符合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大连电瓷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大连电瓷实施上述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1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瓷材料”)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12个月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前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内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大瓷材料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2、担保总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 人、银行共同协商决定,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助于公司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业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子公司大瓷材料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风险可控,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其全资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为48,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2,056.77万元的比例为52.1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