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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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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6月22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总额不高于2,934万股(含),不低于1,467万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9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公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一)本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即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

  截至2021年3月21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1、2020年7月2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于2020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情况,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21年3月2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798,4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28%,成交的最高价为10.75元/股、最低价为6.6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67,362,285.39元。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3、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1、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2021年3月21日期间,公司董事周斌先生,高管许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2、经公司自查,公司除上述两名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2021年3月21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自发布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转让给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未转让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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