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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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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董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ST联合       公告编号:2021-临014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董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19日,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2021]28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施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原文内容公告如下:

  “施亮:

  经查,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4月30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你作为公司副董事长,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未对该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八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强化合法合规意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法定职责。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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