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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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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2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8:00在白鹭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年产2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项目二期工程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粘胶纤维的生产资源,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和产品档次,扩大粘胶纤维的生产规模,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 “年产2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项目二期工程”。

  年产2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项目总投资为40,0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6,535万元、建设期财务费用806万元、流动资金2,708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包括银行贷款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进行项目资金筹措。该项目计划于2021年二季度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周期12个月。

  二期工程项目产品方案为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年产量1万吨。本项目工艺技术采用目前国内最节能最环保的纤维素制胶工艺和酸浴工艺技术,尤其是制胶工艺中采用大容量干法黄化技术,属国内外纤维素长丝行业先进工艺,节能效果特别的显著。项目主机设备拟采用BLLXF-2020型连续纺丝机,该型号纺丝机具有纺丝速度高(达180米/分钟),可纺细旦丝(最低纺50D)等优点,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并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纺丝机,属目前国内外先进成熟的纺丝设备。

  本项目利用停产的粘胶短纤维车间厂房场地,对原有厂房的排架结构和钢结构部分拆除新建,对原来的框架结构部分改造利用。同时利用相关原液车间的制胶能力和酸站车间制酸能力,进行适当改造,满足新建纤维素长丝项目的需要。

  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30,419万元(含税),新增销售利润6,206万元。项目建成后,公司纤维素长丝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关停粘胶短纤维生产线及相关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到公司粘胶短纤维生产线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竞争力等因素,公司计划对产业结构进行存量调整,关停粘胶短纤维相关生产线,对相关资产进行改造利用,满足新建纤维素长丝项目的需要,剩余设备进行报废处置。粘胶短纤维产品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很小,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对粘胶短纤维相关生产线的确认结果,拟对粘胶短纤维生产线部分设备进行报废处置。本次报废处置涉及的相关资产净值为957.4万元,预计处置后收入约442万(不含税),预计减少 2021年净利润约400万元。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 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内容详见2021年3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2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下午1:3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关停粘胶短纤维生产线及相关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到公司粘胶短纤维生产线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竞争力等因素,公司计划对产业结构进行存量调整,关停粘胶短纤维相关生产线,对相关资产进行改造利用,满足新建纤维素长丝项目的需要,剩余设备进行报废处置。粘胶短纤维产品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很小,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对粘胶短纤维相关生产线的确认结果,拟对粘胶短纤维生产线部分设备进行报废处置。本次报废处置涉及的相关资产净值为957.4万元,预计处置后收入约442万(不含税),预计减少 2021年净利润约400万元。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 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内容详见2021年3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2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0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经营成果,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经过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析测试,2020年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71.96万元,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48.94万元,对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77.69万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698.59 万元。

  二、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信用减值损失小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外,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主要是账龄组合),采用简易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比例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率并结合未来的经济形势等前瞻性信息确定。

  由于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应收账款补提坏账准备472.66万元,其中单项补提696.57万元,按照账龄及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冲回223.91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累计计提6,136.45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三阶段模型)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变化不大,冲回坏账准备0.6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累计计提675.4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说明

  公司在每季度末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

  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参照报告期实际费用确认。

  2020年,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粘胶短纤维、部分规格和等级的粘胶长丝、外购商品等发生减值,报告期计提减值2,148.9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累计计提2,271.75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粘胶短纤维生产线中的专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3,077.69万元。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到公司粘胶短纤维生产线生产效率、竞争力等因素,公司新区粘胶短纤维生产线处于闲置状态,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报告期末对该生产线的各类设备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根据设备使用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生产线中的专用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数据如下: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批专用设备账面原值为 13,235.55万元,账面净值 3,987.75 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7.69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5,698.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2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 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方法二,并简化处理,即: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无需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业务主要为租入母公司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土地使用权、部分房屋和构筑物,均为经营租赁,且金额不大。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并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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