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18日、3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股票已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股价涨幅较大,动态市盈率为45.31,明显高于同行业21.72的平均水平,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2020年三季报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10%,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7.81%,请投资者注意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后,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主业为提供高端建筑金属围护系设计、施工、安装一体化服务,未发生变化。目前公司尚未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后续相关业务开展方式、时间、实施主体及具体方案尚不明确。
●公司部分高管减持计划尚在减持期间内,未实施完毕。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3月18日、3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森特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了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刘爱森、李桂茹夫妇。具体情况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
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业提供建筑金属围护系设计、施工、安装一体化服务,未发生变化。目前公司尚未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后续相关业务开展方式、时间、实施主体及具体方案尚不明确。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尚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披露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公司高管陈文、陈伟林、陈俊臣拟于未来6个月内减持共计不超过990000股。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披露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在减持期间内,未实施完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18日、3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已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股价涨幅较大,动态市盈率为45.31,市净率为4.07,明显高于同行业21.72的平均水平,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2020年三季报已披露,因疫情影响,公司收入21.99亿元,同比下降10.10%,归母净利润1.40亿元,同比下降27.81%,请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上市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