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器设备的上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振石集团的总资产为252.17亿元,负债总额为157.22亿元;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8.00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20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振石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振石集团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振石集团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集团企业,主营业务涵盖特种钢材制造、红土镍矿资源开发、物流运输、房地产开发、酒店旅游、风能基材、复合材料及制品、医院等。2020年,振石集团位列全国民营企业500强346位。其核心业务位列同行业和地区前列,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
4、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
恒石纤维系成立于2000年9月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住所为桐乡经济开发区广运南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黄钧筠;注册资本13,784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检测;玻璃纤维及其制品检测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恒石纤维的总资产为38.89亿元,负债总额为22.36亿元;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55亿元。 (注:以上为该公司2020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恒石纤维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恒石纤维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恒石纤维主要从事风能基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拥有省级技术研发中心1个、国家级重点新产品2个、国家火炬计划产品3个,浙江省名牌产品1个。年生产能力达10余万吨,生产规模全国最大,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中排前3位,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
5、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新建材系成立于1997年05月30日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5层;法定代表人为王兵;注册资本168,950.7842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制造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水暖管件、装饰材料、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销售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装饰材料、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金属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机械、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环保节能产品的开发利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制造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北新建材的总资产为237.08亿元,负债总额为71.79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77亿元。(注:由于北新建材为上市公司,尚未披露2020年年报,故相关数据仅统计至2020年9月30日。)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0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学安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本人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不断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0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共有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莫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申旭,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业务量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24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科技”)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巨石集团本次为中国巨石担保5,000万元,巨石集团累计为中国巨石担5,000万元
中国巨石本次为巨石集团担保50,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482,100万元。
公司本次为北新科技担保5,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北新科技担保10,000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102.90亿元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巨石
担保协议总额: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平安银行
巨石集团为其股东中国巨石在平安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2、被担保人名称: 巨石集团
担保协议总额:5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2年
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5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2年。
3、被担保人名称:北新科技
担保协议总额: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新科技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是巨石集团的全资股东,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350,230.684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江林;主要经营: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复合材料、建筑材料、工程材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相关原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设备及配件的批发;自有房屋的租赁;设备安装;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资产管理。以上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巨石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为3,673,726.84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39,106.9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834,619.91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240,976.4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0.06%。
2、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纤专用铂铑设备的生产销售;木质包装材料、纸质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与销售;铂铑合金漏板维修、翻新与再制造;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巨石集团资产总额为3,025,084.4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430,986.3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94,098.13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242,305.0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7.30%。
3、北新科技
北新科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鹤翔;主要经营:新材料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广告业务;仓储、货运业务;家庭装饰设计、施工;煤炭批发经营。
北新科技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为25,910.5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160.0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750.48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97.5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0.09%。
三、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2020年(自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由巨石集团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和9.5亿美元。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合计为102.90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01%。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1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公司及巨石集团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权及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1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
●投资金额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总投资金额13,817.35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企业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年产5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拟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智能制造优势和经验,对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改造。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毓强
注册资本:525,531.304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纤专用铂铑设备的生产销售;木质包装材料、纸质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与销售;铂铑合金漏板维修、翻新与再制造;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25,531.3048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巨石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为3,025,084.4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430,986.3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94,098.13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242,305.0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7.30%。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实现废丝回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于2010年在桐乡总部生产基地建成一条年产3.5万吨环保池窑拉丝生产线,窑炉设计寿命5年。2015年开始,根据产品转型升级需要,生产线实际改用于生产高性能玻璃纤维纱,年产能4万吨。为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管控水平,巨石集团拟对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改造。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文华南路以西,发展大道以南,绕城二路以北,新板桥港以东。
2、建设规模
项目对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改造,改造后的生产线总设计年生产能力为5万吨,生产产品为直接无捻粗纱。
3、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启动。
4、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13,817.3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在桐乡总部建成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安全可控的核心智能制造装备得到广泛应用,企业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有较大提升,运营成本、产品不良品率以及产品研制周期进一步降低和缩短。通过对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改造,可以引入智能制造生产基地新技术、新装备,有利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4,255.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3,321.72万元(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预计金额,不构成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承诺)。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企业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15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179,564.65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有权政府部门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企业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巨石集团拟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毓强
注册资本:525,531.304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纤专用铂铑设备的生产销售;木质包装材料、纸质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与销售;铂铑合金漏板维修、翻新与再制造;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25,531.3048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巨石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为3,025,084.4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430,986.3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94,098.13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242,305.0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7.30%。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产品主要应用于热塑性复合材料(FRTP),由于FRTP具有强度高、加工性能优异、原材料利用率高、可再生利用等优点,其开发和应用的受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应用领域和市场不断拓宽,市场前景被持续看好。
近年来,短切原丝产品在汽车和家电用复合材料市场表现较为强势,产品在全球多个市场出现结构性供不应求的现象,且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巨石集团拟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文华南路以西,高新二路以南。
2、建设规模
新建一条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总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
3、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周期1年,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4、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79,564.6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87,00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31,990.62万元(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预计金额,不构成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承诺)。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高端市场需要。对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有权政府部门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1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1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2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2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9日
至2021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21年3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第8.01、8.02、8.03项议案回避),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第8.04、8.05项议案回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截止日期:2021年4月27日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73-88181888
联系邮箱:ir@jushi.com
邮编:314500
联系人:沈国明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