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10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董事长孙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清华同衡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主要系向关联方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接受劳务、工程承包/分包以及房屋租赁。
依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议案中涉及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波、卫炳章、柴宏杰、童利斌、李保华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7日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11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 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监事会主席范崇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清华同衡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主要系向关联方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接受劳务、工程承包/分包以及房屋租赁。
依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议案中涉及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智艳青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12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建投”)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泰”)、同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北京清华同衡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同衡”)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主要系向关联方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接受劳务、工程承包/分包以及房屋租赁。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孙波先生、卫炳章先生、柴宏杰先生、李保华先生、童利斌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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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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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上述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01002121R
法定代表人:孙波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山西示范区新化路8号
经营范围: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各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科研与设计;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物业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装配式建筑、市政设施构件的生产、经营及销售;新型建材与装配式内装修部品的生产、经营及销售;物流信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国外设立企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境外矿产和农业投资、工业加工;建设工程、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及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生产、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建材检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9月30日,山西建投营业收入5,836,613.06万元,净利润142,330.88万元,总资产13,597,627.08万元,净资产3,840,224.1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山西建投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6.48%的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情形,山西建投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山西建设系山西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国有投资建设集团公司,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山西建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11号英龙商务大厦29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宏杰
注册资本:65142.26299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华融泰营业收入147,098.04万元,净利润-40,167.27万元,总资产977,908.68万元,净资产384,074.4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华融泰持有公司266,533,049股,占总股本比例26.48%,为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华融泰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华融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同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西康路23号(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3044655Y
法定代表人:蒋朝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含抗肿瘤药)、凝胶剂、乳膏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贴剂(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5日);销售钝顶螺旋藻片;制造、销售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医疗器械、消毒用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化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15年11月13日由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生产化妆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同方药业营业收入7.55亿,净利润0.97亿元,总资产7.87亿元,净资产4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童利斌先生在同方药业担任董事职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情形,同方药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同方药业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同方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 册 地:北京
法定代表人:袁昕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规划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调查;测绘服务;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展厅的布置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筹备、策划、组织大型庆典、组织文化节;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检测;环境监测;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办公用房;技术进出口;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清华大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清华同衡营业收入101,136.36万元,净利润3,316.69万元,总资产92,791.01万元,净资产39,197.6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清华同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控人居的参股股东,清华同衡与清控人居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持有清控人居20.47%的股份。
履约能力分析:清华同衡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清华同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交易类型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和提供、接受劳务以及房屋租赁等,付款方式为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分期付款。
以一般市场经济原则为基础,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中持续的、经常性交易行为,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212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任意女士、昝志宏先生、樊燕萍女士、陈运红先生对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并且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 其定价政策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13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31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11号英龙商务大厦29层2号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其他事项: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议案3回避表决。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2021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欢迎广大股东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积极发表意见。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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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日(星期四)13:30-17:30至2021年4月7日(星期三)9:00-12:00,13:30-14: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11号英龙商务大厦29A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8339057
传真:0755-89938787
地址: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23号
邮编:518118
联系人:杨新年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8
2、投票简称:华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4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4月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11号英龙商务大厦29层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所有提案表决指示如下: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