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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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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5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张龙董事、杨德明独立董事因出差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罗志刚监事因出差、陈旭东监事因有其它工作安排请假;

  3、 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出席5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宏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西村能源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简璐云、胡梦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执行了法定的表决程序,表决数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部议案均获得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0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016号

  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1年3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张龙董事委托吴旭副董事长、杨德明独立董事委托曾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现任独立董事职业、专业等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决策需要,同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由独立董事谢康先生、杨德明先生、曾萍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谢康先生担任召集人。董事李光先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017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3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4名,罗志刚监事委托张滔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灿华先生主持,形成《关于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同意通过)。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销售天然气,提供检修维护服务,提供劳务、出租房屋,提供节能服务,分摊公用系统费用,吸收存款,支付利息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有关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没有关联方董事),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绿色低碳能源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

  3、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策、签署相关协议和披露信息等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018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业务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公司2021年度将与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国发”)及其属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生销售天然气,提供检修维护服务,提供劳务,出租房屋,提供节能服务,分摊公用系统费用,吸收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8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经过审慎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对有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有关关联交易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策、签署相关协议和披露信息等情形。

  (二)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海滨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901房(仅限办公用途)

  3、注册资本:652,619.7357万元

  4、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管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州国发总资产为8,188,389.43万元、净资产3,563,328.68万元、营业收入2,951,843.41万元、净利润231,529.70万元。

  (二)广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毛庆汉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3106房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能投资)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因此,广能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能投资总资产为168,595.92万元、净资产152,127.15万元、营业收入966.81万元、净利润4,826.05万元。

  (三)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邓汉明

  2、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26号

  3、注册资本:26,620.60万元

  4、主营业务:电力供应;专业停车场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火力发电;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电厂)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广州发电厂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发电厂总资产为48,267.88万元、净资产38,860.21万元、营业收入416.21万元、净利润7,413.57万元。

  (四)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漆洪峰

  2、注册地址:广州增城新塘镇环保二路10号

  3、注册资本:24,644.60万元

  4、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微咸水及其他类似水的收集、处理和再利用;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电力供应;火力发电;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隆热电)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旺隆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旺隆热电总资产为84,562.35万元、净资产78,670.01万元、营业收入172.48万元、净利润-2,649.95万元。

  (五)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漆洪峰

  2、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温涌路9号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微咸水及其他类似水的收集、处理和再利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塘水务)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新塘水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塘水务总资产为14,725.24万元、净资产14,040.85万元、营业收入378.12万元、净利润-202.37万元。

  (六)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志斌

  2、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

  3、注册资本:221,332.848万元

  4、主营业务:饲料批发;饲料零售;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限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主题公园,别墅除外);生物技术开发服务(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除外);生物技术转让服务(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除外);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啤酒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啤酒”)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珠啤集团属下控股子公司。因此,珠江啤酒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七)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焰坤

  2、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同发路3号

  3、注册资本:81,839万元

  4、主营业务: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饲料批发;饲料零售;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啤酒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珠啤)是广州国发控股子公司珠江啤酒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南沙珠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八)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曾海涛

  2、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25-27号

  3、注册资本:12,388万元

  4、主营业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鑫容器)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珠啤集团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荣鑫容器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荣鑫容器总资产为34,371.26万元、净资产19,209.84万元、营业收入31,951.69万元、净利润380.74万元。

  (九)广州热力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义荣

  2、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49-55号金广电大厦9楼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专用设备修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热力)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广州热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广州热力已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注销登记。

  (十)广州嘉逸贸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静波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305房

  3、注册资本:50万元

  4、主营业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嘉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逸贸易)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因此,嘉逸贸易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嘉逸贸易已被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十一)广州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霍军

  2、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5号3-4层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主营业务: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工程);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工程公司)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建投)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燃气工程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燃气工程公司总资产为5,602.41万元、净资产2,409.44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1.99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或属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前发生的交易,均已正常履行,从未发生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具有履行本次关联交易项下相关义务的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出租办公场所根据同期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公司销售天然气、电能关联交易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公司提供设备检修、维护服务和分摊公用系统费用、吸收存款、支付利息等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能源业务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预计今后将继续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销售天然气,提供检修维护服务,出租房屋,提供节能服务,分摊公用系统费用,吸收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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