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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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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截至2020年末,德勤华永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其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其共为10家上市证券公司(含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锐明女士,自2002年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4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洪锐明女士近三年合计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洪锐明女士自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曾浩先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曾浩先生近三年合计为8家上市公司签署及复核审计报告。曾浩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迪女士,自200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吴迪女士近三年为1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吴迪女士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洪锐明女士、曾浩先生、吴迪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洪锐明女士、曾浩先生、吴迪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10万元;2021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该项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核查了德勤华永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独立性声明、诚信记录等资料,并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就有关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一致认可德勤华永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德勤华永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不良诚信情况,公司续聘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德勤华永符合《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将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已按规定对德勤华永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德勤华永在相关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续聘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德勤华永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四)德勤华永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德勤华永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1-2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18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为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境内上市企业,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特别是在承租合同方面,要求对承租的各项资产应考虑未来租赁付款额折现等因素分别计入公司资产和负债,后续对相应的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对相应的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支出。在出租方面和融资租赁方式的承租方面没有实质性的重大变化。

  根据现行租赁准则要求,经营性承租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确认为相关资产或费用。修订后,承租人首先应识别是否构成一项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除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和短期租赁外,公司需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根据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预付的租赁付款额和初始直接费用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公司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承租的经营用房方面,在新租赁准则实施日,公司对存续的承租业务采用“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的方式进行财务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上,由于经营性承租合同的存在,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对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在利润表项目上,新租赁准则下增加了对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支出”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相关租赁支出不再计入“租金费用”,租赁期内总支出与现行准则下相等。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及以后年度公司收入和利润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作出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1-1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何春梅董事长、倪受彬独立董事、刘劲容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6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履职考核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一)何春梅董事长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何春梅女士回避表决。

  (二)王海河董事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海河先生回避表决。

  (三)吴增琳董事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增琳先生回避表决。

  (四)秦敏董事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秦敏先生回避表决。

  (五)崔薇薇董事(离任)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朱云董事(离任)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李宪明独立董事(离任)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张程独立董事(离任)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黎荣果独立董事(离任)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董事会对2020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报股东大会听取。

  该专项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十、《关于董事会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报股东大会听取。

  该专项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报告摘要于2021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十四、《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5,376,273.7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24,900,593.25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490,059.33元,按规定计提一般风险准备73,387,582.82元、交易风险准备金62,490,059.33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426,532,891.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并减去2020年度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后,202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98,968,309.48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因2020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中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值,无需扣减,故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198,968,309.48元;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8,994,510,695.89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44,525,51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共分配利润653,343,061.6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45,625,247.80元转入下一年度;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止,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利润分配总额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0.07%、占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53.18%。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时,已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12个月内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七、《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信息技术专项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九、《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十三、《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自有资金证券投资业务规模与风险限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自有资金证券投资业务规模与风险限额如下:

  (一)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为公司净资本的400%。其风险限额为最大投资规模的3%。

  (二)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为公司净资本的60%。其风险限额为最大投资规模的10%。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限额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市场分析判断进行自有资金证券投资管理。在下次授权前,本次授权一直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信用业务规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信用业务规模为:融资融券、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以及其他信用业务的总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180%,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决定和调整不同业务的实际使用额度和资金规模。在下次授权前,本次授权一直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与风险容忍度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与风险容忍度方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1年度风险容忍度方案指标范围内开展经营。在下次授权前,本授权一直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业务需要在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何春梅女士、王海河先生、吴增琳先生、张骏先生、秦敏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十八、《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任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九、《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一般性授权,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开展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发行主体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将以本公司作为发行主体,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则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最高待偿还余额总额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0%,其中,以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融出资金债权等融资类债权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或设立信托产品融资规模一年内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上述融资余额/规模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各品种发行上限的要求,如监管规定发生变化,以最新监管规定为准。

  公司可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分期和发行方式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品种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1年期以内短期公司债)、公开/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以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和融出资金债权等融资类债权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或设立信托产品形式进行融资,以及其它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本公司可以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的品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结合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上述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无固定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或借入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票面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由公司经营层与承销机构(或保荐机构,如有)根据市场情况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利率管理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六)发行价格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偿还有息债务,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以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允许的用途等,具体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八)发行对象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向公司股东销售的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销售,具体销售安排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九)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十)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由本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并由本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如需)、出具支持函(如需)等信用增级安排。具体提供(反)担保、出具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根据《公司章程》按每次发行结构确定。

  (十一)融资类债权资产证券化或设立信托产品所涉基础资产处置

  公司将基于融资类债权业务合同项下的融出资金债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依法转让给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设立的融资类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受托人设立的融资类债权资产信托计划。

  (十二)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所有申报事项。

  2.决定和调整公司是否进行债务融资、是否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以及每次债务融资的具体品种、规模、期限、利率、价格、条款、条件、产品方案、基础资产规模和转让、评级安排、增信措施、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和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3.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

  4.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转让、登记、托管、结算、上市和办理每期资产证券化或信托产品融资的申报、发行、设立、备案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挂牌或上市地的交易所挂牌或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如在有关发行材料中设置了赎回条款、票面利率调整条款和回售条款,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情况具体实施上述条款。

  6.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如果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就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作出决议并向有关监管部门申报,则上述授权事项在无异议函/批复、许可、备案或登记等确认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直至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十二、《关于修订〈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关于修订〈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的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下午14:30,地点为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审议如下提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自有资金证券投资业务规模与风险限额的议案》

  (七)《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1-2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公司将在2021年4月7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4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自有资金证券投资业务规模与风险限额的议案》

  (七)《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五)、(七)、(八)项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审议第(七)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第(十)项议案时,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及相关专项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电子邮箱:dshbgs@ghzq.com.cn

  联 系 人:覃力、李素兰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1-1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王洪平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2名监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兰海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一)王洪平监事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王洪平女士回避表决。

  (二)黄兆鹏监事长(离任)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欧素芬监事(离任)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周富强监事(离任)2020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监事会对2020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报股东大会听取。

  该专项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报告摘要于2021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有效实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十、《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关于修订〈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修订〈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1-2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5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264,662,591股新股。截至2020年1月10日,本次配股认购缴款工作结束,公司实际配售人民币普通股1,228,983,542股,配股价格为3.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994,196,511.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053,223.4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43,143,288.02元。截至2020年1月14日,募集资金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9-0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修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修订《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11年11月15日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11月12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5年9月14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20年7月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农业银行南宁分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等5家银行设立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2020年1月1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签订的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以上存放金额包括应付未付的承销费、信息披露费、审计及验资费等发行费用,及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部分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印刷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配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运用承诺,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特别是创新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履行相关义务,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12月

  编制单位: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各项发行费用5,105.32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81.77万元已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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