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0,359,749.87元, 截至2020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814,291,732.75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502,306,849股为基数每10股送现金2.24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共计分配股利784,516,734.18元(含税)。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636,927,398.67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502,306,84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3股,合计转增股本500,829,879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增至4,003,136,728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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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粗纱及制品产量200.72万吨,销量208.59万吨;电子布产量3.81亿米、销量3.78亿米,均创历史之最。全年公司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104,565.1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6.38%。
2、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
公司对浙江桐乡、四川成都、江西九江、埃及、美国五大生产基地的大宗原材料实行统一采购制度,对下属公司的采购主要通过“统一谈判,分别签约”方式进行管理。原料采购按照“年度招标、公开招标”原则,采取包括公开竞标、参照价竞标等方式,在原材料市场价格处于上行通道时,采用签订长期合同的方式,减弱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波动性;辅料采购则采用订单价,根据生产计划采购。公司同时制订了供应商考评制度,针对合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供应商加以改进,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
(2)生产模式
以销定产,采用以拉动式为主、以推进式为辅的柔性生产方式。
(3)销售模式
公司国内销售以直销为主,少量代理为辅;境外销售主要采用海外贸易子公司、经销商、直销三种方式相结合。
3、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玻璃纤维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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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纤维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种类繁多,优点是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钙、氧化硼、氧化镁、氧化钠等,根据玻璃中碱含量的多少,可分为无碱玻璃纤维、中碱玻璃纤维和高碱玻璃纤维,其中无碱玻璃纤维占据全行业95%以上的产量规模。玻璃纤维通常用作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绝缘材料和绝热保温材料,电路基板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业。它是以叶腊石、高岭土、石灰石、石英砂等矿石为原料(上图1各种矿石按照比例配制)经高温熔制(上图2)、拉丝(上图3和4)、烘干(上图5和6)、络纱(上图7)等工艺制造而成,其单丝直径为几微米到二十几微米,相当于一根头发丝的1/20-1/5,每束纤维原丝都由数百根甚至上千根单丝组成。
(2)全球玻璃纤维行业主要生产企业
自2000年以来,中国玻纤一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全球玻纤行业集中度高,已形成较明显的寡头竞争格局,中国巨石、美国欧文斯科宁、日本电气硝子公司(NEG)、泰山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CPIC)、美国佳斯迈威(JM)这全球六大玻纤生产企业的玻纤年产能合计占到全球玻纤总产能的75%以上,我国三大玻纤生产企业的玻纤年产能合计占到国内玻纤产能的70%以上。以中国巨石为代表的中国玻纤企业的迅速崛起,正不断改变着世界玻纤格局。
(3)玻璃纤维的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玻纤主要应用领域集中在建筑建材、电子电气、交通运输、管罐、工业应用以及新能源环保等领域,占比分别约为34%、21%、16%、12%、10%和7%。其中有相对比较偏周期的应用领域(建筑建材、管罐等),也有比较新兴的应用领域(汽车轻量化、5G、风电),所以玻纤行业兼具“周期”和“成长”双重属性。2020年,作为交通运输领域的汽车轻量化替代品、以风电叶片为代表的新能源玻纤需求增长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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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风电高景气周期预计可持续
在风电行业,玻纤主要被应用于制造风电叶片与机舱罩部分,其中叶片占风机成本20%,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风电市场。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再次调低风电上网电价,并首次明确陆上风电平价,2020年底以后陆上风电补贴取消。风机设备抢装自2019年开始进入高潮,2020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7167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6861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306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中风电装机达2.81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71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约900万千瓦。政策是我国风电产业发展的驱动力,同时也是导致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的根本原因。2021年3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其中主要提到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预计2025、203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30%、35%以上。从路径规划上来看,将在能源供给侧,构建多元化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在能源消费侧,全面推进电气化和节能提效。不仅将给风电并网构建绿色通道,还将支持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发展。
风电用玻纤纱也因此需求紧俏,自2019年底,玻纤龙头企业纷纷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加大对风电用玻纤纱的生产。虽然2021年底以后海上风电中央财政补贴将取消,但不少地方政府已积极出台海上风电投资、度电补贴等激励政策。目前,广东已出台地补政策,浙江在十四五能源规划中也已明确将对海上风电予以地方补贴。由此可见,未来十年中国风电行业仍有望保持高速增长,行业高景气度将持续。
2021年陆上风电进入平价时代,未来风电需求的增长主要依赖于度电成本的下降,大容量、长叶片、高塔架被认为是降低度电成本的主要手段。1GW风电叶片约需1万吨玻纤用量,随着风机机型容量越来越大,风机叶片朝着大型化趋势演变,每兆瓦风电叶片所需玻纤用量增加,长期利好风电用玻纤产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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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网络
b、汽车行业触底复苏,新材料渗透率有望提升
汽车轻量化是指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整车重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相关研究证明,若汽车整车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汽车整车重量每减少100公斤,百公里油耗可降低0.3-0.6 升;汽车重量降低1%,油耗可降低0.7%。节能减排是汽车轻量化的核心驱动力,材料轻量化成重点内容。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作为汽车轻量化领域传统金属材料的重要替代品,近年随着汽车的节能减排以及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需求快速增长。目前,汽车上应用的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包括:玻璃纤维增强热塑性材料(QFRTP)、玻璃纤维毡增强热塑性材料(GMT)、片状模塑料(SMC)、树脂传递模塑材料(RTM)以及手糊FRP制品。玻纤在汽车及厢内设施制造方面应用广泛,占到全球玻璃纤维总消费量的20%左右。欧美平均每辆轿车使用增强塑料达117公斤,占轿车重量的5-10%,其中42%为玻璃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国内经济型轿车增强塑料用量每辆16-20公斤,载货汽车为20-30 公斤,市场空间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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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网络
2018年以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外部贸易战升级等影响,我国汽车产量增速明显放缓,2020年起汽车产量逐渐触底复苏。除传统汽车市场复苏带来轻量化需求复苏之外,环保趋严也将加速玻纤复合材料在汽车领域渗透率的提升。汽车环保节能政策趋严下,新能源和轻量化成为汽车减排、节能降耗的重要路径,二者均带来玻纤应用的显著提升。对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不仅能够节能降耗,还可以通过增加续驶里程,减少动力电池的更换次数,从而降低电池使用成本。在目前电池成本高、关键技术尚未突破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对轻量化的需求显得更为迫切。处于高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将有力拉动玻纤轻量化材料需求。在政策支持下,近几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2019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规划明确2025年我国新能源车销量占比要达到当年汽车总销量的25%。
c、PCB产业快速发展带来市场机遇
电子玻纤纱是一种绝缘性较好的玻纤材料,可制成玻纤布,用于印制电路板(PCB)的核心基材—覆铜板的生产。电子玻纤纱约占覆铜板成本的25%-40%,是制备PCB的重要原材料,其需求与PCB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在智能化、信息化的时代浪潮中,5G基建、大数据中心等数字新基建的发展对PCB及上游电子纱/电子布原材料的供应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随着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向传统行业渗透,智能制造、汽车电子、智能家电、
智慧医疗等融合新领域蓬勃发展,“中国制造2025”推进实施,拓宽了PCB的应用范围,推动电子纱/电子布需求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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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信证券研究部
Prismark预计2023年全球和中国PCB产值将分别达到747和423亿美元,2018-2023年CAGR为3.7%和5.6%,汽车、服务器、无线基础设施对PCB的需求增速将为5.6%、5.8%和6%。在区域分布上,全球PCB产业经历了由“欧美主导”转为“亚洲主导”的发展变化,目前中国大陆的PCB 产值约占全球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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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信证券研究部
d、国内外地产共振带来补库预期
国内地产竣工速度持续回暖。数据显示,12月单月新开工面积23,349万方,同比增长6.3%,较11月增速提高2.2%;12月单月竣工面积32,046万方,同比持平,环比11月单月竣工面积增加22,113万方,竣工端恢复加速提升。在地产三道红线的压力下,地产竣工的速度将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带动下游后周期玻纤产品需求。海外在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刺激下,地产市场需求火热。美国新建住房销售在2020年9月就达到了2007年以来最高。随着海外经济的加速复苏,需求复苏较快且补库预期较强,但供给端海外复工复产恢复缓慢,国内玻纤出口企业或将从中受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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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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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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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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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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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6,619.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611.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05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0,359,749.87元,截至2020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814,291,732.75元。
综合考虑后,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502,306,849股为基数,每10股送现金2.24元(含税)。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636,927,398.67元。
综合考虑后,拟定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502,306,84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3股,合计转增股本500,829,879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增至4,003,136,728股。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评方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根据其2020年度的工作拟确定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96万元和20万元。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贸易”)、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连众”)、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石纤维”)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共计356,812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共计250,740万元。
鉴于公司向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支付/收取租金超出原预计金额59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此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及确认。
在审议与中建材贸易、中复连众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曹江林、蔡国斌、常张利、裴鸿雁回避表决,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在审议与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恒石纤维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2021年度预计将与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贸易”)、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连众”)、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石纤维”)、振石永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永昌”)、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石物流”)、上海天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石国际”)、美国Maquis物流公司、桐乡华锐自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华锐”)发生包括产品销售、材料采购、委托运输、租赁在内的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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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议与中建材贸易、中复连众、北新建材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曹江林、蔡国斌、常张利、裴鸿雁回避表决,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在审议与恒石纤维、振石控股集团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1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330亿元人民币及9.5亿美元总额度内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对于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授信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银行授信另行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1年公司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及9.5亿美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对于上述预计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担保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
在授权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内,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分配担保额度。但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2021年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远期结售汇、货币利率互换掉期及贵金属期货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合计10亿美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货币/利率互换掉期业务、贵金属期货与简单期权交易。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业务开展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对年产8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实施年产1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5,994.30万美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对年产4万吨环保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实施年产5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13,817.35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方案调整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拟在现有智能制造基地厂区内对原规划年产6万吨电子纱生产线项目进行规划产能和产品结构调整,调整为实施年产10万吨电子纱生产线项目,最终产品为3亿米7628系列玻璃纤维电子布,项目总投资367,056.05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拟在现有智能制造基地厂区内新建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79,564.65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的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过市场比较法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房地产评估价值为744.34万美元,按照评估基准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4,856.74万元。
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拟按评估值744.34万美元购买标的房产。
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包括:
1、存款服务
2021年,公司于中建材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将不超过25,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
2021年,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将不超过30,000万元。
3、结算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鉴于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曹江林、蔡国斌、常张利、裴鸿雁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鉴于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曹江林、蔡国斌、常张利、裴鸿雁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汪源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汪源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汪源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倪金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八、听取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二十九、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21年4月29日13:3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内容:
(1)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远期结售汇、货币利率互换掉期及贵金属期货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方案调整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1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协议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本次公司拟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续签协议,相关关联交易金额维持不变。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2、鉴于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建材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詹艳景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亿元,占比70%;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亿元,占比30%。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991,756.35万元,负债1,870,182.71万元,净资产121,573.6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1,626.86万元,净利润2,400.23万元, 2020年底吸纳存款1,866,378.14万元,对外自营贷款余额857,578.7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具体包括:
1、存款服务
2021年,公司于中建材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 (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
2021年,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结算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1、存款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协议中中国一般商业银行主要指有关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其与公司均有合作)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协议中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特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均有合作)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也不低于同期中建材财务公司支付予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同类存款的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亦不高于同期中建材财务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就同类贷款提供的利率。
3、结算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根据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中建材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4、其他金融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生效:协议于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经中建材财务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二)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协议主要内容:
除上述内容外,协议其它要点如下:
1、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建材财务公司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2、中建材财务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中建材财务公司将于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中建材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中建材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中建材财务公司股东对中建材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4)中建材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5)中建材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6)中建材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中建材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8)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建材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将成为公司新的融资平台和资金管理平台,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理财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能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及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认为,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江林、蔡国斌、常张利、裴鸿雁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建材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公司出具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建材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建材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讨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5、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0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4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1.43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0,359,749.87元, 截至2020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814,291,732.75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02,306,8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4,516,734.1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2.47%。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636,927,398.67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502,306,84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3股,合计转增股本500,829,879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增至4,003,136,728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
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1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预计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2、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科技”)
3、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
4、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
5、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美国股份”)
6、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埃及”)
7、巨石印度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印度”)
8、其他境外控股子公司
● 2021年预计贷款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金额:150亿元人民币和9.5亿美元
● 公司2020年末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02.90亿元人民币
● 公司2020年末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数未超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总额度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预计2021年公司将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和9.5亿美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巨石集团资产总额为3,025,084.4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430,986.3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94,098.13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242,305.0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7.30%。
2、北新科技
北新科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鹤翔;主要经营:新材料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广告业务;仓储、货运业务;家庭装饰设计、施工;煤炭批发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新科技资产总额为25,910.5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160.0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750.48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97.5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0.09%。
3、巨石九江
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70,6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伟忠;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巨石九江资产总额为289,079.6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3,011.6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06,067.93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34,096.2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28.72%。
4、巨石成都
巨石成都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123,990.0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杰;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巨石成都资产总额为438,878.7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1,750.4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57,128.32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44,305.78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1.41%。
5、巨石美国股份
巨石美国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美国南卡罗来纳州里奇兰县;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国明;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巨石美国股份资产总额为274,809.8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67,506.0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7,303.87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18,432.6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0.95%。
6、巨石埃及
巨石埃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埃及苏伊士省埃中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注册资本:16,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文超;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巨石埃及资产总额为412,464.2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4,983.1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27,481.07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24,601.8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4.85%。
7、巨石印度
巨石印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市;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文超;主要经营:玻璃纤维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巨石印度资产总额为16,340.1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927.7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412.45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421.0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6.28%。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各子公司 2021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资源,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2021年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合计为102.90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01%。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1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
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
●投资金额
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总投资金额5,994.30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企业生产经营、境外疫情防控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埃及”)年产1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巨石埃及拟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智能制造优势和经验,对巨石埃及基地的第一条年产8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改造。技术改造完成后,该生产线产能将提升至12万吨。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埃及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8日
注册地点:埃及苏伊士省埃中苏伊士经贸合作区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超
注册资本:16,2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巨石集团出资11,989.62万美元,持有其74.01%股权;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分别出资81万美元,各持有其0.5%股权;QIFEI LIMITED出资4,048.38万美元,持有其24.99%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巨石埃及资产总额为412,464.2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4,983.1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27,481.07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24,601.8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4.85%。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巨石埃及基地第一条年产8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建成投产。该生产线池窑设计寿命为8年,2021年底将运行到期。出于安全生产考虑,为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综合绩效,巨石埃及拟按时对该生产线进行冷修改造。项目将运用公司最新的池窑生产工艺技术,技改完成后,产品单耗及成本显著下降,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建设。
2、建设规模
项目将现有年产8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改造为年产1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生产产品主要为增强型玻纤产品。
3、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周期 6个月,计划于2021年12月启动。
4、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5,994.3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巨石埃及通过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可将年产8万吨生产线的设计产能提升至年产12万吨,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经济效益和产品竞争力,更好地满足欧洲、中东、北美等地的市场需求。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8,878.49万美元,年平均利润总额2,919.01万美元(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预计金额,不构成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承诺)。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企业生产经营、境外疫情防控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14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方案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方案调整项目
●投资金额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方案调整项目总投资金额367,056.05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本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方案调整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对桐乡智能制造基地细纱三期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项目的产能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产能由原来的6万吨提升至10万吨,产品结构由2116系列、1080系列和7628系列全部调整为7628系列的电子布。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年产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建设方案调整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毓强
注册资本:525,531.304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纤专用铂铑设备的生产销售;木质包装材料、纸质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与销售;铂铑合金漏板维修、翻新与再制造;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25,531.3048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巨石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为3,025,084.4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430,986.3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94,098.13万元人民币,2020年实现净利润242,305.0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7.30%。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公司于2017年12月24日、2018年1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议案》,决定在桐乡经济开发区分期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
目前上表中粗纱三期、细纱一期、细纱二期项目已竣工,从项目实际运行结果看,各条新生产线在生产效率、综合能耗、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等方面都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综合成本优势持续加强,竞争优势突出。
2020年以来,随着5G通讯、智能制造和电动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7628系列电子布价格上涨迅猛,市场需求远超预期,产品出现供不应求现象。公司预计市场未来仍有望保持旺盛的需求。基于此,公司拟调整细纱三期生产线的产能规划和产品结构,产能由原来的6万吨提升至10万吨,产品结构由2116系列、1080系列和7628系列全部调整为7628系列的电子布,以契合市场需求。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文华南路以西、新板桥港以东、高新四路以北、高新二路以南,紧邻细纱二期生产线。
2、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一条电子布生产线,包括池窑拉丝、捻线、织布、后处理等处理工序,最终产品为7628系列玻璃纤维电子布。
3、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周期1年,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启动。
4、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67,056.0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25,40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45,797.91万元(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预计金额,不构成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承诺)。
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高端产品供应能力,更好地满足高端产品市场需求,对公司玻纤产业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有权政府部门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1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开始,随着美国市场需求逐步好转,为切实保障美国工厂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稳定,经与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石美国”)友好协商,公司拟重新实施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美国”)向恒石美国购买土地及仓库的关联交易。
●公司过去12个月与恒石美国发生过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218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开始,随着美国市场需求逐步好转,为切实保障美国工厂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稳定,经与恒石美国友好协商,公司拟重新实施巨石美国向恒石美国购买土地及仓库的关联交易。
2、鉴于恒石美国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恒石美国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Hengshi USA Wind Power Materials Corporation(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7450 Richard St. Columbia, SC 29209
法定代表人:黄钧筠
注册资本:35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7年2月6日
主营业务:玻璃纤维织物的生产及销售
主要股东: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69.36万美元,净资产233.78万美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5.7万美元,净利润-21.76万美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位于美国哥伦比亚市里奇兰县阿特斯拉路1440号理查德街7450号。
上述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针对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交易标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的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过市场比较法计算,恒石美国部分房地产评估价值为744.34万美元,按照评估基准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4,856.74万元。
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巨石美国股份拟按评估值744.34万美元购买标的房产,关联交易定价情况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转让方: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房产的基本情况:位于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哥伦比亚市里奇兰县的1宗土地及地上全部房屋建筑物,其中,土地面积7.117英亩,折合28,801.50平方米,土地为工业用途,地上已建有2栋房屋建筑物,合计建筑面积为11,212.00平方米。
2、房产转让价格:744.34万美元
3、付款方式:于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
4、房产交付:产权转让登记完成
5、违约责任:若受让方违约,受让方支付转让方100万美元的违约金;若转让方违约将支付受让方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6、其他约定:无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重新实施巨石美国向恒石美国购买土地及仓库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从产销全球化大局出发,根据市场需要和美国工厂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美国工厂现有资产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2、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重新实施巨石美国向恒石美国购买土地及仓库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从产销全球化大局出发,根据市场需要和美国工厂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切实保障美国工厂各项生产经营工作,进一步优化美国工厂现有资产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我们对公司重新实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重新实施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是公司基于美国工厂现有客观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作出的决定,重新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重新实施本次关联交易。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巨石美国向恒石美国购买房产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审议相关董事会议案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5、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的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2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汪源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汪源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汪源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汪源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汪源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汪源女士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倪金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倪金瑞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附件:倪金瑞先生简历
倪金瑞:中国国籍,男,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材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2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1-00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届时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18日,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上述两个议案过程中,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贸易”)、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连众”)、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4名关联董事曹江林、蔡国斌、常张利、裴鸿雁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在对公司及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石纤维”)、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2名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届时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预测发生并已披露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56,812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50,740万元,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鉴于公司向振石控股集团之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支付/收取的租金超出原预计金额共计59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已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及确认。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年度预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429,246万元,关联交易的项目及金额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建材贸易系成立于 2004年8月1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商务中心4号楼17层;法定代表人为王立鹤;注册资本30,095.6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木材、纸张、土产品、日用品、针纺织品、谷物、豆类、薯类;装饰设计;家居设计;技术开发;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公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06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9.03亿元,负债总额为11.67亿元;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13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20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中建材贸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建材贸易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中建材贸易由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物流贸易板块的重要企业。
2、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成立于1989年10月;目前住所为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195号;法定代表人为乔光辉;注册资本26,130.75349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叶片、压力管道、玻璃钢及其它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复合材料相关设备的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原材料的检验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检验;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及与工程相关的商品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连云港中复连众的总资产为63.83亿元,负债总额为26.36亿元;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89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20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中复连众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复连众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中复连众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机叶片、玻璃钢及其他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复合材料业务板块的重要企业,与国内外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3、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振石集团系成立于1989年6月1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复兴路;法定代表人为张毓强;注册资本1.9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产品及其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新型建材、玻璃设备的制造和销售;矿产品(不含铁矿石、铝土矿)、焦炭、电动工具、涤纶丝、耐火材料、萤石、石灰、石粉、包装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计量器具、消防器材及其配件、办公用品(除危险品)、移动板房、日用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蚕丝被、纺织品、丝绸、工艺品(除文物)、厨房用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仪器仪表、自动化系统及计算机软件、金属制品、货架、汽车(除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配件、机器设备、铁合金、不锈钢、不锈钢废料的销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装配式集成房屋的安装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机器设备的设计、技术咨
公司代码:600176 公司简称:中国巨石
(下转B0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