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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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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 9,658,368.69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 62,517,527.86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0,459.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3,236,796.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9,280,731.06元(合并)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主要产品有电力和热力两大类,共有电力、工业蒸汽、高温水和居民供暖四个品种。

  公司经营模式:公司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通过燃煤锅炉燃烧煤炭原料生产热水对外供热。二是采用热电联产方式供暖,通过公司所属电厂生产电力、蒸汽、高温水,通过电网、热力管网输送对外供电、供热。

  行业情况: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具备公共事业的特性,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公共属性。市场需求方面,电力需求受经济形势和外部市场环境影响较大;热力需求为刚性需求,相对稳定,业务增长主要依赖于新增热用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39,484万千瓦时,同比减少11,017万千瓦时,降幅21.8%,完成年计划99.3%。报告期内,东海电厂同比发电量减少8,699万千瓦时,北海电厂同比减少2,318万千瓦时。主要是从整体经营效益出发,实施按需生产方式,夏季电厂停运,上网电量减少。

  完成蒸汽销售量37.3万吨,同比减少31.2万吨,降幅45.6%,完成年计划62.2%。售汽量同比下降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用户停业停产时间长,用汽需求未达到预期。

  完成高温水销售量40.68万吉焦,同比增加1.9万吉焦,增幅4.9%,完成计划106.5%。因高温水用户的发展,销量同比增长。

  公司期末供暖面积1,77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91万平方米,增幅5.4%。其中,庄河环海公司期末供暖面积257万平米。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7亿元,净资产总额7.44亿元,比年初分别增长19.88%、0.82%,资产负债率72.5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4亿元,降幅12%,净利润966万元,同比减少14.3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公司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户,即大连庄河环海热电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1-00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邵阳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公司董事田鲁炜先生、朱冰先生因公无法参加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李俊修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六、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 9,658,368.69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 62,517,527.86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0,459.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3,236,796.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9,280,731.06元(合并)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八、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九、关于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邵阳先生、田鲁炜先生、葛毅先生、朱冰先生、李俊修先生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由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永泽先生、韩海鸥先生、刘玉平先生已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平等”和“有偿服务”的原则,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四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十二、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拟提请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如授信总额度获得通过,在取得银行对综合授信额度的批复后,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每笔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抵(质)押担保等业务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定期报告编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七、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十一、关于编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1-00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宇宾女士主持,应参加监事五人,实际参加监事四人,公司监事赵艳女士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会议,授权委托监事潘彧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 9,658,368.69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 62,517,527.86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0,459.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3,236,796.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9,280,731.06元(合并)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该预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五、《关于第九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1-00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注册资本: 3910万元

  执行本次审计业务分支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51号宏孚大厦8层9单元.

  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是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19 年末合伙人数量:130 人。

  (3)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1,350 人, 2019 年较 2018 年新增 365 人,减少 188 人。

  (4)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 2019 年末人数: 是,2019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900 余人。

  (5)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3,695 人。

  3.业务规模

  (1)2019 年度业务收入:185,897.36 万元。

  (2)2019 年净资产金额:8,302.36 万元。

  (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家数 160 家。

  2019年向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18,344.96 万元。

  2019年中审众环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019 年中审众环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平均资产总额为1,491,537.09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 3 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 15 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信息

  李岩,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1年11月至今,一直在财政部核准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经验。长期从事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审计、股份制改制审计、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陈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从业经历逾20年。曾为多家央企集团、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及会计、内控咨询、年报审计项目及专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等方面的服务。

  王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部长,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为多家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及会计、内控咨询年报审计项目及专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等方面的服务。

  (3)拟签字会计师信息

  任仲群,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长,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证券业务从业经历逾20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审计项目及专项审计项目服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确定的年审报酬合理,审议支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将聘任中审众环相关议题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计费人民币63万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3、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1-00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及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3月18日,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购销往来与服务,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含税)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106.22万元

  法定代表人:邵阳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设计、机械设备销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供电业务、发电技术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

  关联关系:热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91%股份。

  2、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纪峰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经营范围:发电设备检修,工业管道检修及安装,钢结构安装;热电技术咨询。

  关联关系:海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热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1.蒸汽销售

  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蒸汽销售合同》、《蒸汽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因双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热电集团销售蒸汽产品。销售数量根据各热源厂供热范围内热用户的实际需求量确定。销售结算价格由“市场法”调整为“成本法”。即:自2020年起,以现行结算价格240元/吨为基础,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为核算期间,当蒸汽单位生产成本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10%时,双方协商调整并执行新的结算价格。

  2. 委托加工

  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公司委托热电集团对热力产品提供进一步加工转换服务。价格按实际成本确定。即按照公司供暖业务量占热电集团热力产品业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公司应承担的水、电、直接人工等主要费用成本确定交易价格。

  3. 煤炭采购

  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煤炭购销框架协议》,为借助热电集团煤炭采购优势,公司于协议期内向热电集团购买煤炭。采购价格参考煤炭销售市场价格,保证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协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及现行市场条件制定;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可根据市场价格波动进行调整。

  4.房屋租赁

  根据公司与热电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继续租用热电集团位于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办公楼中的两层作为办公场所, 建筑面积1352.4平方米,租金标准按照《大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月租金40元/㎡。

  5. 接受劳务

  根据公司与海兴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公司所属北海热电厂、东海热电厂、庄河环海热电的设备检修、日常维护等工程事项由海兴公司负责。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依据,参照《发电设备标准项目大修定额标准》及经确认的人工单价确认工程总价。

  四、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签署情况

  ■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持续性、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且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蒸汽销售合同》、《蒸汽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委托加工合同》、《煤炭购销框架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书》。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1-00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1年4月16日任期届满,因公司控股股东面临国企改革,暂时无法完成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提名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拟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半年内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1-00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修订新旧对照表》,其他条款不变。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

  ■

  ■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1-00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6日

  至2021年5月27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5:00至2021年5月27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3月20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第7项、第1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5:00至2021年5月2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1年5月26日上午 9:00—11:00,下午2:00—4:00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5月26日下午4:00,传真中需包括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 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以上1、2 条所列相关文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116001

  联 系 人:郭晶、孙晓亮

  联系电话:0411-82298188/82298180

  联系传真:0411-82298177

  2、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719                     公司简称:大连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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