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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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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1-02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

  截至目前,公司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1、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资金占用总额为15.48亿元,违规担保总额为27.03亿元。

  2、公司收到与深圳玉汇投资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法院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3、公司收到与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借贷纠纷案的执行通知书,法院作出的(2019)浙07民初269号及(2019)浙07民初282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分别责令公司支付申请执行标的140,244,491.68元及利息,支付执行费207,644.49元;支付申请执行标的111,636,994.69元及利息,支付执行费179,036.99元。

  其他情况详见2021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解决进展,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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