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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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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卓高”)、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嘉拓”)。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宁德嘉拓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宁德卓高、宁德嘉拓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1,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2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德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2021年至今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德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宁德嘉拓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宁德卓高、宁德嘉拓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1,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2021年至今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宁德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德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宁德卓高

  ■

  上述数据系宁德卓高2020年年度财务数据。

  (二) 宁德嘉拓

  ■

  上述数据系宁德嘉拓2020年年度财务数据。

  三、 协议主要内容

  (一)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 《最高额保证合同》一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债务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最高额保证合同》二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债务人: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1. 综合授信协议一

  (1) 签署人:

  授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受信人:宁德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3) 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2021年3月17日至2022年2月3日

  2. 综合授信协议二

  (1) 签署人:

  授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受信人: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2) 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 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2021年3月17日至2023年1月28日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五、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0.5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28%。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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