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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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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19,514,3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氯碱、石油、聚醚多元醇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烧碱、聚氯乙烯(PVC)糊树脂、丙烯酸及酯类、聚乙烯、丙烯、液体石蜡、液化气、聚醚多元醇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冶金、轻工、纺织、医疗、汽车、电子工业、农业、建筑业、航空航天、军事舰船、高铁建设、汽车行业、塑胶跑道、防水材料、密封胶、鞋材、纺织等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持续高压的安全环保态势特别是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坚持“科学至上”引领,加大协同创新攻坚,抢抓市场发展机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工作,公司全员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用苦干实干实现了公司业绩扭亏,积蓄了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7,185.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39.52万元,同比增加147.9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45,527.59万元,同比增长17.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7,695.40万元,同比增长9.73%。回顾一年来,公司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抓机遇,拓市场,经济效益创造新业绩

  面对疫情影响下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危中寻机,精准发力,充分抓住防疫物资医疗手套需求激增的市场利好,实施“增手套、稳大盘”营销策略,以品牌质量和技术服务优势牢牢掌握市场主动权。销售团队聚焦客户需求,将手套市场增量目标分解到每个客户,细化到客户每条生产线,并实现快速对接,第一时间锁定销量,提高落袋利润。在做大手套料市场的同时,采取“保高端、让低端”策略,精密布局大盘和氯醋市场,有效维系了核心客户群体。同时充分发挥新牌号性能优势,加大了对新基建领域及电动汽车、电器元件护套等新兴市场开发,进一步做优市场质量。烧碱产品通过加大新用户开发,调整高价优质用户销量,开发新用户,增加销量。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盐酸、液氯的产销结构,保证了液体产品平稳销售。

  面对丙烯酸酯行业整体亏损现状,公司销售团队实施优化调整,在增加丙烯酸现有渠道销量的同时加大了新市场、新客户开发。进一步优化了聚乙烯产品销售区域及物流结构,着重加大茂金属聚乙烯销售力度,同时,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电商销售。

  聚醚产品方面,始终坚持差异化竞争,走定制化路线,不断开发高端客户,在稳定原有客户基础上,针对新客户的特种需求,定制新应用领域的聚醚产品,取得了良好效果。此外,还抓住国家新基建项目机遇,适时调整产品接客户结构,开发了与5G基站、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医疗设备等相关的行业客户,进一步扩大产品的应用领域。通过30万吨/年新型高性能聚醚多元醇项目的建设,使公司产品结构、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供应团队围绕“保供降本”目标,通过与期货公司及专业团队积极沟通,研判市场、优选原油、降低平均贴水、优化物流运输,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通过与生产协同,稳定原盐投料混合配比,增加更具价格优势的国内原盐采购量比例,实现降本。通过量价组合等办法实现了辅材、助剂的有效降本。疫情期间面对道路封闭管制、运输车辆限行的困难,供应团队积极通过多方协调,获批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打通原料进厂的绿色通道,有力保障了原料供应。

  二、夯基础,强落实,安全环保取得新成效

  公司安全管理持续强化。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提升工作要求,举全公司之力狠抓安全环保,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全年以HSE目标为主线,重新修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多项HSE制度转化。公司积极落实国务院安全专家组、国资委央企评估专家组及各级应急系统安全检查问题整改要求。启动消防站投勤,有效提升了公司及化工园周边应急消防救援能力。实施了“二道门”、SIS系统升级改造等安措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等级。完成了废次氯酸钠回收乙炔气装置项目等环保验收,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建设并投用,完成非甲烷总烃与废水在线监测分析装置联网运行。

  生产规模持续提升。面对疫情影响等诸多不利因素,公司科学调整生产平衡,合理安排检修,全力提升规模效益。公司成立大型机组特护小组和设备专题攻关小组,加大对重点设备的定期巡检维护,实施了对转化器用热水系统添加高温缓蚀剂等一系列攻坚措施稳定设备运行,尽全力实现了烧碱、糊树脂“双二十”生产目标。

  三、求创新,上水平,科技研发实现新突破

  公司技术研发团队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实施技术营销协同,完成新牌号市场推广。二代氯醋糊树脂新牌号性能深受汽车胶行业核心用户认可。公司全年完成多项小试试验及中试试验;四代氯醋小试与中试达到预期指标;优化提升了新牌号性能。《优化聚合控制,提高糊树脂产品质量》等五个研发项目,经省政府立项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按进度完成《提高环保型树脂产量》等多个持续改进项目。完成《水汽分厂循环水泵改造项目》等多项技改技措项目。公司从全面加大科技创新激励角度出发,新制定并实施了《研发项目管理与激励办法》、《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及激励办法》、《持续改进激励办法》等科技激励制度,激发了技术人员深耕科研的积极性。

  四、强管理,促改革,企业管理再上新台阶

  内部管理持续强化。公司修订并发布《质量管理手册》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编制《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制定公司综合改革方案,完善董事会建设和经理层契约化管理,通过做优机制改革,增强了企业创新活力。

  人力资源实现减员增质。按照“用工总量、组织机构数量双下降”目标,重新梳理部门及员工岗位职责,优化精简处室机构、压减岗位人员。对生产分厂实施定岗定编,薪酬优化,优化调整技术含量高、工作责任大的岗位薪酬结构,充分调动生产一线员工干劲。

  电商平台上线运行。公司致力向“数字沈化”管理转型,电商平台的上线,有效整合了线下服务能力,实现各业务环节流程化、数字化,实现了客户自助下单和提货,为供应链各方参与者打造了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平台。

  积极优化财务运作。通过强化资金管理,财务费用同比降低。充分利用政策增效,获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专项低息贷款,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研发加计扣除减免所得税额。

  五、守初心,担使命,党建工作迸发新活力

  公司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进一步增强了党的建设在企业的影响力、领导力、执行力。公司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完善了党支部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确保了基层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充分利用“三重一大”决策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了重点工作的落实与执行。深度融合党建与生产经营工作,以“三带三挂钩”工作机制为依托,开展了“在四个大提升中打头阵争先锋”主题竞赛和“创岗建区”等活动,促进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全面提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时刻紧盯“四风”问题,加强风险预警防控,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生产经营环境。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体干部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坚守岗位,公司上下形成合力,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取得了疫情防控和效益提升“双胜利”。同时,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各级公安消防、卫生医疗及红十字会等防疫关键部门无偿捐赠次氯酸钠,为社会防疫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得到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网等各级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报道。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自2020年度起执行了财政部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修订) 》(“新收入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 [2019] 21号) (“解释第13号”)

  -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

  (a) 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 。

  在原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集团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

  在新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可变对价的计量、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方法、估计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所用的假设等) 、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 (本期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

  ■

  ■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 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无重大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

  ■

  (b) 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

  此外,解释第13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 (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 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该解释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c) 财会 [2020] 10号

  财会 [2020] 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财会 [2020] 10号自2020年6月24日起施行,可以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调整,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1-009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21年3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泽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年度报告全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年报告全文财务报告部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2020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20,438,210.06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043,821.01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81,279,482.96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9,673,872.01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819,514,395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共计73,756,295.55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度拟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21-2023年)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9《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孙泽胜、杨林、李忠臣、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2《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孙泽胜、杨林、李忠臣、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公告》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孙泽胜、杨林、李忠臣、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根据当前整体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2021年公司拟在总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年度内的周转)范围内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并在下一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前的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内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本业务是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意以资产质押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具体权利义务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贸易融资、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融资、内保外债、内保外贷、海外直贷、融资租赁等。公司可结合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及其授信额度做出必要的调整。(授信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化工财务公司、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盛京银行、邮储银行、沈阳农商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东亚银行、平安银行、昆仑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远东租赁、锦州银行等)。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2021年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5《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6《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孙泽胜、杨林、李忠臣、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停止公司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工业园建设项目并拟对外转让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由于国家对长江经济带新的环保政策要求的原因,公司停止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大”)南京化学工业园建设项目并与南京东大共同投资方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南京东大100%股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6、关于同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孙泽胜、杨林、李忠臣、王岩因在股东单位任职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7、二○二○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8、关于召开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2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相关内容。

  上述第1、2、3、4、5、6、8、9、12、13、14、16、1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1-010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21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

  4、会议主持人及列席情况:本次会议由许卫东主持,无其他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附件。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年报告全文财务报告部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20,438,210.06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043,821.01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81,279,482.96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9,673,872.01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819,514,395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共计73,756,295.55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度拟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21年-2023年)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相关内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00《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2《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根据当前整体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2021年公司拟在总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年度内的周转)范围内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并在下一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前的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内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本业务是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意以资产质押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具体权利义务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贸易融资、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融资、内保外债、内保外贷、海外直贷、融资租赁等。公司可结合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及其授信额度做出必要的调整。(授信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化工财务公司、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盛京银行、邮储银行、沈阳农商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东亚银行、平安银行、昆仑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远东租赁、锦州银行等)。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2021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5《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6《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1-01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停止公司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工业园建设项目并拟对外转让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由于国家对长江经济带新的环保政策要求的原因,公司停止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大”)南京化学工业园建设项目并与南京东大共同投资方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南京东大100%股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6、关于同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相关内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7、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1、2、3、4、5、6、8、9、12、13、14、16、1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20年,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等各方面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现就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和决议均严格遵循有关法规的要求。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

  5、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12、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2020年5月1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管理评估报告的议案。

  (七)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日常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0年,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与有关各方保持充分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内容,同时,重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通过与公司内审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审阅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报告,督促公司改进内部控制机制,及时进行内控整改,有效推进了公司内控规范化。通过不定期进行财务管理审查,对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和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持续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管理层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够勤勉尽职,遵纪守法,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了公司定期报告以及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有效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四)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强化内幕信息的防控意识,均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完整,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紧密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为此,监事会拟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核查,并对后续事项进展持续跟踪检查,确保决策合规、执行到位、信息披露及时。

  2、继续对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进行检查,与董事会、管理团队保持紧密沟通协调,做好尽职履责监督,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和风险防范管理,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3、继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配合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积极开展工作交流,提升监督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要求,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届次: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6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21-2023年);

  5、审议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审议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同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前述议案4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冬生

  电话:024-25553506

  传真:024-25553060

  邮政编码:110143

  电子信箱:000698@126.com

  2.会议费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8”;投票简称“沈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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