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贺臻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57人,代表股份234,294,7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6335%。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156,243,6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094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78,051,0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3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6人,代表股份85,819,7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38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4,282,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07,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4,282,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07,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34,291,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16,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79,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04,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3%;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4,282,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07,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89,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14,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982,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9%;反对3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507,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6%;反对3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91,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16,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982,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9%;反对3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507,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6%;反对3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89,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14,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1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89,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14,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400,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85%;反对891,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04%;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25,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85%;反对891,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13、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234,289,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14,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方誉、苏悦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1年3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1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的对象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以及核查对象本人进行了查询和确认,中国结算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经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在自查期间,共有4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公司股票进行了交易。相关股票交易行为均发生在核查对象知悉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之前,且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减持行为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
三、结论
综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