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药友”)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关于同意YP01001胶囊(以下简称“该新药”)用于晚期实体瘤治疗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
重庆药友拟于近期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开展该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
二、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为创新型小分子化学药物,拟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该新药临床前开发由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与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临床及以后阶段的开发拟由本集团自主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已上市的该新药同类型药品有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等。根据IQVIA CHPA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 CHPA数据代表中国境内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IQVIA CHPA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2020年度,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于中国境内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8,928万元。
截至2021年2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3,366万元(未经审计)。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该新药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等,方可上市。根据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可能会因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新药研发及至上市是一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