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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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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戴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吸纳高端人才,确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关联董事田有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关联董事田有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关联董事田有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拟投保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最终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保险期限1年。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4月2日(周五)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吸纳高端人才,确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且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拟投保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最终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保险期限1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龚国伟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龚国伟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中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股票简称:雷科防务

  (4)股票代码:002413

  (5)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斌

  (6)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立宁

  (7)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6层

  (8)邮政编码:100081

  (9)联系电话:010-68916700

  (10)传真号码:010-68916700-6759

  (11)公司网址:www.racodf.com

  (12)电子邮箱:002413@racodf.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3月17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龚国伟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龚国伟先生,出生于196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硕士学位,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称。2003年至今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兼任北京市西城区政协委员、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联执委、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麻卡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萨尼威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监事。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3月2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3月29日-31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6层

  收件人:高立宁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167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龚国伟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龚国伟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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