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及2021年3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共8家)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拟为其向银行或融资租赁等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39,6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37,600万元。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3月1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惠阳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新农”)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惠阳支行申请的本金数额66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696454456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惠州大亚湾澳头荃湾综合港区
法定代表人:周洪泽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日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配合饲料(畜禽、水产)、浓缩饲料(畜禽、水产)、复合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销售:饲料原料贸易、畜牧设备;货物进出口;销售:兽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说明:广东金新农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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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惠州市惠阳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数额:主债权本金数额为66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该款项已放款。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所有其他费用。
7、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12个月,自2021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7日止,如主合同实际履行债务的期限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依主合同约定。
8、保证期间:主合同下约定的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有利于广东金新农的日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且经营稳定、运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2,059.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83,562.99万元)的比例为61.0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0%;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3,059.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14%。截止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被担保方逾期承担担保责任金额为2,981.06万元,公司已累计收回代偿金额1,478.07万元。
七、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