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86,566,15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可分为三类:一、膜类产品,主要包括锂离子隔离膜(基膜和涂布膜)、BOPP薄膜(烟膜和平膜);二、包装印刷产品,主要包括烟标和无菌包装;三、纸制品包装,主要包括特种纸产品(镭射转移防伪纸、直镀纸和涂布纸)、全息防伪电化铝、转移膜及其他产品。
公司生产的湿法锂电池隔膜主要运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制造领域、3C类产品及储能领域;烟膜应用于卷烟行业;平膜主要应用于印刷、食品、化妆品等行业;烟标运用于卷烟包装材料;无菌包装主要用于牛奶盒、饮料盒等;特种纸产品中镭射转移防伪纸主要用于烟标、化妆品盒、牙膏盒、药品盒等,直镀纸主要用作烟标内衬纸、巧克力等食品包装纸,涂布纸主要用于烟草、食品、医药、化妆品和食品行业。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大型的锂电池生产企业、卷烟生产企业、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塑料包装企业、印刷企业等。公司湿法锂离子隔膜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松下、LG Chem. Ltd.、三星 SDI、宁德时代、国轩、比亚迪、孚能、力神等国内主流锂电池企业。公司是云南省非专卖的卷烟材料A级供应商,烟标产品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的卷烟生产企业,包括云南中烟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玉溪”、“红塔山”、“云烟”、“红河”、“雪域”、“紫云”、“Marble”、“龙凤呈祥”等国内知名的卷烟品牌。公司烟膜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云南中烟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集团下属多家国内知名的卷烟厂。公司无菌包装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鹏捷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完达山阳光乳业有限公司、云南欧亚乳业有限公司、云南皇氏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2020年国内新增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
2、经营模式
公司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其中是湿法锂离子隔膜、烟标、无菌包装、特种纸制品和烟膜均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平膜一般采取以销定产,并配备适当的库存量。
(1)采购模式:公司供应部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价、选择,建立了《合格供方名单》(或《合格供应商/材料清单》)。采购清单所列物资只能在《合格供方名单》之内实施采购,每一种物资的采购都要有2个以上供应商进行选择。公司对供应商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并及时更新《合格供方名单》(或《合格供应商/材料清单》)。
(2)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取订单生产和集中排产相结合的方式生产,从而合理控制生产成本,提高效率。生产计划部根据订单和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统一生产调度、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3)销售模式:公司湿法锂电池隔膜产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由营销部门销售人员负责产品的销售、推广和订单获取工作;烟标和烟膜产品主要基于烟标印刷行业的下游卷烟企业依据《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实行的全国性招标采购,公司通过参与各卷烟企业招投标获取订单,并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定制产品;平膜一般采取以销定产,并配备适当的库存量;无菌包装、特种纸制品均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3、行业情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锂电池隔膜行业龙头,具有全球竞争力,并且在烟标、BOPP膜、无菌包装及特种纸等细分行业中拥有较为丰富产品的公司。
(1)膜类产品
公司膜类产品分为两个大类:一是锂电池隔离膜,二是BOPP薄膜。锂电池隔膜是锂电池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锂电池市场规模决定了隔膜市场规模,隔膜市场规模跟随锂电池市场增长而增长,与锂电池市场增长有一致性。锂电池应用广泛,有多个应用市场和多种应用场景,包括消费电子,动力电池,以及储能三个主要市场,还有一些细分市场如电动工具等。从全球锂离子电池隔膜市场来看,公司及少数国内其他厂商,凭借技术积累及产业规模的扩大,已经成功进入全球主流电池厂商的供应链,公司与国外三大锂电池生产巨头:松下,三星,LG Chem,以及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孚能,力神等国内主流锂电池企业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国内锂电池生产企业技术及产能规模的提升,目前国内隔膜基本已经实现了本地化。随着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竞争激烈,不具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厂商的发展空间将逐渐缩小,国内隔膜行业的竞争将主要集中在原材料配方工艺、微孔制备技术、成套设备设计能力、产品品质及销售渠道等方面,具备自主核心技术、产品质量稳定及销售渠道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厂商的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公司依靠管理团队对市场准确判断和自身研发团队的技术优势,目前在湿法锂电池隔膜领域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在产能规模,产品品质,成本效率,技术研发方面都具有全球竞争力。公司已在上海、无锡、江西、珠海、苏州布局五大湿法隔膜生产基地,并在报告期启动建设匈牙利锂电池隔离膜生产基地项目,进一步扩大产能,拓展海外市场,以满足全球中高端锂电池客户对公司高一致性、安全性的湿法隔膜产品及服务的需求。公司湿法制膜产品质量稳定,产能大,在全球中高端隔膜市场已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上海恩捷作为理事长单位成立隔膜行业协会,塑造行业典范形象,引领中国隔膜行业积极健康发展。此外,上海恩捷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级技术中心”“浦东新区总部企业十大经典样本企业”等。
公司BOPP薄膜由红塔塑胶及其子公司成都红塑生产,是国内为数不多能够生产BOPP烟膜的企业之一,也是少数有能力生产防伪印刷烟膜的企业,公司烟膜产品2020年销量约2.1万吨,BOPP薄膜产品规模在西南部地区BOPP薄膜市场位居前列。红塔塑胶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被评为“云南省优强工业企业”“首届云南省包装行业优强企业”“第二届云南省包装三十强企业”“云南省成长型中小企业”“云南省创新型企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云南省民营小巨人企业”,承担两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红塑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并获得“云南省著名商标”、“云南省名牌产品”等称号。成都红塑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等。
(2)包装印刷产品
2020年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总额12803亿元,同比增长6.2%;上缴财政总额12037亿元,同比增长2.3%。公司是国内重要的烟标供应商之一,云南省非专卖的卷烟材料A级供应商,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大型知名卷烟生产企业,产品被广泛运用于多个国内知名的卷烟品牌。
在无菌包装市场,尽管国际包装巨头依靠市场先入优势仍占据领先地位,但近年来随着国内生产企业材料技术和生产技术不断取得进步,国际包装巨头在国内市场所占份额不断下滑。从目前来看,未来国内厂商依靠性价比优势,产品将从目前的中低端市场逐渐进入高端无菌包装市场,国产无菌包装厂商的市场份额将逐步提升。公司自主研发了辊式无菌砖包、预制型无菌砖包、 A型屋顶包(主要应用于鲜奶)、B型屋顶包(主要应用于茶饮、果汁等非碳酸饮料),使公司成为国内少数同时能生产辊式无菌包、预制型无菌包和屋顶包的企业之一,国内知名大型乳企及饮料生产企业如伊利、蒙牛、光明乳业、达利、东鹏、北京三元食品、皇氏集团、贵州好一多乳业、完达山、欧亚乳业、皇氏来思尔乳业、南京卫岗乳业等均是红创包装的主要客户,红创包装的产品质量及服务已获得诸多客户的认可。“红创包装”被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纸基铝塑八层复合包装纸” 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证书,红创包装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云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云南省包装行业龙头企业”“云南省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等。
(4)特种纸及其他产品
在纸制品包装生产领域,我国纸制品加工企业众多,市场充分竞争。德新纸业主要生产特种纸产品、全息防伪电化铝产品和转移膜等,主要应用在“云烟”、“红塔山”、“玉溪”、“红双喜”、“娇子”、“黄鹤楼”、“红金龙”等国内知名的卷烟品牌烟标上。凭借着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优质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产品适应性,公司特种纸产品发展迅速,填补了西南地区有大量包装印刷企业却无特种纸深加工企业的空白。德新纸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凭借镭射转移纸避让缝技术、预印光标定位转移技术、水性膜转移技术,获得了下游客户的认可,其“彩虹镭射转移防伪卡纸”曾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和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证。德新纸业被评为“云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首次评级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债评(2019)010759),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恩捷转债”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跟踪评级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2020)100053),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恩捷转债”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我们经历了抗疫、防疫、复工复产、严防疫情反复的征程,公司努力克服,有序安排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生产和销售,积极应对市场竞争,烟标、无菌包装、特种纸业务通过快速响应客户在疫情期间的需求,把握市场机遇;此外,下半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复苏,公司凭借领先的产品质量,动力类锂电池隔离膜订单量上涨,公司通过收购苏州捷力将业务拓展至消费类锂电池隔离膜市场,公司对苏州捷力的业务整合效果显著,报告期内苏州捷力扭亏为盈,公司已成为动力电池、消费类电池两个领域内全球最大的隔离膜供应商,市场地位及盈利能力持续上升。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皆实现大幅增长。2020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28,300.76万元,同比增长35.5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1,560.04万元,同比增长31.27%。
1、2020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膜类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膜类产品,2020年膜类产品的营业收入为346,409.63万元,占比80.88%,同比增长35.92%,主要系湿法锂电池隔离膜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受益于全球新能源行业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复苏和景气度持续提升,下半年动力电池的需求旺盛,带动了上游锂电池配套产品市场空间的快速增长。公司上半年通过降本增效、合理控制费用等措施以降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下半年通过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抓住市场机遇,在下游需求增长的同时实现收入同步增加。受益于珠海恩捷二期项目4条基膜生产线、江西通瑞8条基膜生产线、无锡恩捷8条基膜生产线逐步完成建设并投产,进一步满足国内外现有和潜在客户对供应能力的要求,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截至2020年底,公司在上海、珠海、江西、无锡、苏州五大基地共有46条湿法隔膜生产线,产能达到33亿平方米,产能规模位居全球第一。报告期内公司湿法隔膜出货量约13亿平方米,市场份额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公司湿法隔膜收入为289,140.0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48.83%。上海恩捷业绩增速明显,2020年上海恩捷的营业收入为264,765.19万元,净利润为96,157.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034.3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苏州捷力100%股权和纽米科技76.3574%股权,将公司业务自动力电池隔膜市场拓展至消费类锂电池隔膜市场,一方面扩大公司消费类电池隔膜产能,另一方面因公司对苏州捷力整合效果明显,苏州捷力在报告期内扭亏为盈,增厚上市公司业绩,2020年苏州捷力的营业收入为88,803.45万元,净利润为175,96.60万元,自2020年3月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截至报告期末对公司的净利润为22,264.12万元。公司将加强对纽米科技的整合力度,通过将其纳入集团供应链体系,改造生产设备,优化工艺等措施,实现资源互补和优势叠加,降低其采购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率。
公司湿法隔膜产品开发已有100余个品种,丰富的产品品类能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产品质量稳定、一致性好,广泛受到国外大型锂电池生产企业的认可及青睐,市场需求较大。动力类锂电池隔膜的主要海外客户包括松下、三星、LG Chem等,主要国内客户包括CATL、比亚迪、国轩、孚能、力神及其他多家国内锂电池企业。伴随新能源汽车的持续高景气度,公司现有及潜在客户对公司的湿法隔膜产品均保持旺盛的需求,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匈牙利湿法锂电池隔离膜生产线及配套工厂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1.83亿欧元,规划建设4条全自动进口制膜生产线和30余条涂布生产线,基膜年产能约为4亿平方米,以满足供应欧洲市场日益增长的锂电池隔离膜需求,在匈牙利建厂并进行欧洲本地化生产和经营,有利于快速响客户的需求,降低国际贸易政策和关税的风险,扩展海外市场业务,有望提升全球市场份额,对公司的国际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公司在隔膜行业深耕多年,持续不断地改进生产设备,不断提升生产工艺,产品品质不断提升,生产效率逐步优化,并不断开发出新产品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逐渐在产能规模,产品品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建立很强的竞争优势,即使在补贴退出、市场化竞争之下,仍然依靠其技术优势及规模优势持续占据主导地位并逐步获得越来越大的国内市场份额;另外,公司通过强势切入海外供应链体系,海外销售的比例持续提升,海外客户对供应商的产品品质、生产技术、生产环境、供应能力等方面进行认证,认证周期平均为18-24个月,上海恩捷目前是国内唯一一家全面进入海外动力电池供应链体系的湿法隔膜供应商,公司显著的竞争优势使公司依然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竞争优势,在产能扩张和技术研发上持续投入,随着公司湿法锂电池隔膜产能释放,规模效应将更加明显,将在产能规模,成本效率,技术能力保持竞争优势,保证公司能长期保持行业地位。
此外,公司利用自身在烟膜制造上的技术质量及成本优势,抓住今年以来的市场机遇,迅速调整生产,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烟膜营业收入为27,202.13万元,同比增长9.09%。鉴于烟膜和平膜共用BOPP薄膜产线,产能已近满负荷生产,因此烟膜产销量增加致使平膜产销量下降,加之平膜销售价格受2020年主要原材料原油价格下降的影响,平膜销售随行就市因此销售单价下降,报告期内平膜营业收入为30,067.42万元,同比下降15.67%。报告期内红塔塑胶BOPP薄膜改扩建项目正稳步推进,红塔塑胶将通过技改搬迁原有两条BOPP薄膜生产线并新增一条BOPP薄膜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等,形成年产7万吨功能性薄膜的生产能力。
(2)包装印刷产品情况
因疫情对国内物流运输的影响,公司部分客户烟标产品供应不足,公司抓住市场机遇,迅速调整生产,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烟标销量增长明显,烟标营业收入为12,897.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08%。
公司无菌包装业务持续通过研制新产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内部实施精益管理等措施,仍以服务大型乳企客户及区域性知名乳企客户为主,实现无菌包装产品销量增长,公司无菌包装产能扩大使无菌包装产品的规模扩张和盈利均有提升,2020年无菌包装业务快速发展,无菌包装营业收入为40,351.37万元,同比增长39.52%。公司无菌包装产品具有热封性能优异,上机适应性强,灌装损耗低等特点,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均可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相媲美,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客户关系管理,与大型乳品企业共同把握市场增长机会,实现公司无菌包装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拥有国内大型知名乳企及各区域性知名乳企客户,包括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鹏捷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完达山阳光乳业有限公司、云南欧亚乳业有限公司、云南皇氏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等,报告期内,无菌包装销量为23.09亿个,较上年同期增长36.30%。公司将深耕包装印刷产品,利用良好的产品设计、材料优化、定制化响应能力和及时的售后服务能力,不断开拓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3)特种纸及其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内部加强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报告期内特种纸销量增长明显,特种纸营业收入为17,472.4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76%。
2、其他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期限6年,募集资金净额为158,612.26万元,主要用于江西通瑞年产4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一期)和无锡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本次可转债的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成,产线均已完成投产,提高了公司锂电池隔膜产品的供应规模,及时响应现有和潜在海外客户对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生产管控能力和产品品质提出的新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69,444,444股,每股发行价格72.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8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江西通瑞锂离子电池隔膜一期扩建项目、无锡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扩建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正稳步推进和实施,截至目前江西通瑞投产8条产线、无锡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投产8条产线,进一步扩大隔膜产能,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未来拓展和开发潜在客户资源提供坚实基础。有助于公司抓住产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在锂电池隔膜领域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业规模和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顺利完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人员组成、专业分布和知识结构更加合理,新一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有效工作,将对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404,080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7月23日。因4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级为“良”,公司对其获授但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3,12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26元/股。
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多项突破,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372项,其中实用新型315项、发明专利43项、外观设计11项。公司重视海外专利的布局,正在申请注册并已获受理的国际专利42项, 正在申请注册并已获受理的国内专利177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同比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锂电池隔离膜产能持续释放,同时紧抓下半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复苏且快速发展的机遇,锂电池隔离膜产量及销量大幅提升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规定执行;自2019年6月17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新收入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新债务重组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公司无债务重组,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2户,为公司、红塔塑胶、成都红塑、德新纸业、红创包装、香港创新、上海恩捷、珠海恩捷、无锡恩捷、江西通瑞、恩捷贸易、深圳清松、湖南清松、江西睿捷、苏州捷力、东航光电、纽米科技、广东恩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玉溪菲尔暮商贸有限公司、海南恩捷投资有限公司、SEMCORP Global Holdings Kft.和SEMCORP Hungary Kft.。2020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年度相比,增加8户,减少2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注:1〉公司于2020年3月完成对苏州捷力100%股权的收购,后于2020年9月将苏州捷力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恩捷;
2〉上海恩捷于报告期内完成对东航光电70%股权的收购,以及对纽米科技76.3574%股权的收购。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恩捷股份”)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新能源相关业务,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经参照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岗位职责,拟调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调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调整通过后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调整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采用年薪制,以年度为单位,按月发放,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职责、岗位价值及能力确定其年薪水平。遵守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三)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四、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主导公司经营方向和重要决策事项,拟定董事长同时兼任总裁职务的年度基本薪酬200万元—300万元。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0万元。
3、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5万元。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仍按照原薪酬方案执行,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年度津贴为0万元。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总经理年度基本薪酬200万元—300万元,绩效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制度领取。
2、公司董事会秘书年度基本薪酬100万元—120万元,绩效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制度领取。
3、财务总监年度基本薪酬80—90万元,绩效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制度领取。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方案的薪酬金额为税前人民币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以上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标准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岗位职责,并结合公司未来经营目标而制定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送转预案的具体内容
■
2、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结合公司2020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并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雄、梁春
6、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质:大华会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华会所从业人员超过6,100人,其中合伙人232人、 注册会计师1,647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821多人。
(三)业务信息
大华会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43亿元。2019年承接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8,858家,其中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19家。大华会所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荣周,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1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瑞,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9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大华会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熊亚菊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大华会所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2次和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
2、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唐荣周、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瑞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大华会所最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大华会所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本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2021年度审计等法定业务及其它业务,该事项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大华会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202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公司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此项议案。
3、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交易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玉溪昆莎斯塑料色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莎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关联租赁
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益投资”)、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投资”)、昆莎斯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之昆莎斯
1、名称:玉溪昆莎斯塑料色母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226029463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住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
5、法定代表人:李晓华
6、注册资本:叁拾万美元
7、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塑料色母料及塑料添加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8、关联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昆莎斯40%股权,且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担任昆莎斯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晓华担任昆莎斯董事、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9、履约能力分析:昆莎斯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975.39万元,净资产809.4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0.50万元,净利润379.08万元,报告期内昆莎斯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年度关联交易涉及添加剂采购、原材料销售及房屋租赁,不存在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
(二)关联方之合益投资
1、名称: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0563183154B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
5、法定代表人:PAUL XIAOMING LEE
6、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7、经营范围:用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合益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3.47%股权,且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担任合益投资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晓华担任合益投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9、履约能力分析:合益投资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25,825.17万元,净资产58,829.4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9502万元,净利润35,200.38万元,报告期内合益投资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年度关联交易仅涉及租赁办公用房,不存在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
(三)关联方之合力投资
1、名称: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0566224388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云南省玉溪市市辖区抚仙路125号
5、法定代表人:李晓华
6、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7、经营范围:用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担任合力投资董事,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晓华担任合力投资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9、履约能力分析:合力投资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3,541.64万元,净资产4,863.8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1.08万元,净利润28,895.38万元,报告期内合力投资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年度关联交易仅涉及租赁办公用房,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2、销售、采购、租赁相关业务款项按照双方约定,定期支付。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昆莎斯签署《购销合同》《房屋出租合同》;与关联方合益投资签署《房屋出租合同》;与关联方合力投资签署《房屋出租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就目前情况而言,对公司主营业务是必要的,预计在较长时间内还会持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依赖于关联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授权审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管理层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定价公允,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相关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21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的,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证券代码:002812 证券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下转B0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