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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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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属于通信设备制造行业,是一家从事军队电子信息化、音视频指挥系统、网络通信等业务领域并提供专业解决方案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军民融合企业。2013年公司开始从事国防信息化事业,分别在北京和沈阳设立研发中心。

  公司始终坚持以国家战略为牵引,顺应新时期军队体制改革、联合作战指挥体系变革等军事需求,并在军民融合发展政策的指导和支持下,坚持国产自主可控的发展方向,聚焦军用电子信息技术,打造国防科工产业知名品牌,为客户提供军工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音视频系统、国产自主可控设备、单兵信息化装备、专网移动宽带设备等;涉及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音视频指挥系统、无线宽带系统、智慧营区、战场信息网络训练导调系统等,重点应用于国防军队,并延伸至军民融合等领域。

  公司依靠在原有通信业务领域的技术积累,深入拓展音视频、无线宽带系统等军队信息化建设领域。公司在产品及服务方面主要能够提供军队专用视频指挥和会议系统、音视频融合设备;提供有线通信、终端等国产自主可控设备;提供多模综合平板终端、全骨传导和智能通讯战术耳机等单兵信息化装备;提供宽带移动便携式中心站、军用LTE多用户接入、无线宽带自组网等专网移动通信设备以及提供音视频指挥、无线宽带系统、智慧营区、战场信息网络训练导调系统等全方位解决方案。

  其中音视频指挥系统包含电视会议、视频指挥、IP话音调度、视频监控等分系统,可实现各种模拟视频、计算机、网络、音频、视频等模拟和数字等各种信号的无缝接入,实现远程音视频信息交互、各分会场之间的远程会议应用及图像信息综合汇聚;无线宽带通信系统主要利用无线专网技术的多媒体音视频调度,数据采集等,实现系统检测、信息监控、音视频调度、数据实时采集等功能,该系统可以直观地为指挥调度提供决策支持,满足对人员、设备和各种信息资源的集中、统一调度管理。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无线通信等技术,逐步建立了满足军队学院训练基地野外演练的战场信息网络训练导调系统、满足军队营区提高战备组织与训练管理能力,提高战场后勤支援保障和装备保障能力的智慧营区系统,从而更好的实现了辅助军队进行高效信息化管理与指挥决策。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军工业务客户多采用招投标形式,公司经过几年的市场深耕,组建了较为强大的市场销售团队,秉承“诚信、规范、合作、创新”的理念,快速、高效的解决客户提出的各项需求,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的采购计划主要根据客户需求而定。公司主要采用询价、比价、议价等方式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非招标采购。公司有比较完善的采购管理及控制体系,除成本控制、交期控制、质量控制外,还需配合招投标环节、安装施工环节、调试验收环节及现场保障环节,并需符合严格的军检要求。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安排生产,进行订制化生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公司积极进行业务调整,对传统通信业务进行了收尾工作。2020年度,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依靠多年来在信息化领域积累的大量先进技术和经验,大力拓展通信军工业务,以军用电子信息技术作为战略转型的突破口,不断拓展军工信息化领域产品及应用,使得军工信息化业务得到快速发展,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7,850.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38%;营业利润为-15,548.5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9.32%;利润总额为-17,253.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9.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739.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9.21%,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一)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复工延迟,公司整体业绩受到较大影响;下半年在公司积极拓展业务的策略下,军工业务企稳提升,订单规模实现稳步增长,逐步缓解上半年疫情造成的业绩影响,为公司后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但至年末公司仍未完全摆脱疫情压力,部分军工业务新增订单验收及结算延后,导致营业收入不及预期。

  2020年,面对下游电信运营商对网络优化等后期网络建设投资逐年减少、通信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传统通信室分业务利润空间大幅下降、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放缓的局面,公司进行战略转型,调整业务方向,聚焦并拓展军工业务的同时,通信室分业务进入收尾阶段,导致公司传统通信室分业务收入减少。

  (二)受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迭代以及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等因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当期利润。

  (三)随着新冠疫情对国内宏观经济的影响,红木及珠宝玉石行业的市场消费力下降,公司红木家具、翡翠原石的销售受到较大的冲击,导致公司子公司业务的亏损。

  2020年度,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开展军工业务客户的信息化建设及相关产品研发与销售,并以解决客户信息化装备技术瓶颈问题,推动以国产自主可控方向为目标的战略规划。通过项目任务的开展,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在业务实施中,对客户需求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提供了有针对性的系统解决方案,得到客户认可的同时,也为公司自研产品的开发提供有效信息和支撑。公司现阶段已基本健全并逐步完善了音视频、国产自主可控设备、无线宽带通信系统等自研产品线。

  报告期内,在军民融合背景下,公司以"科技强军、产业报国"为己任,以形成全链条、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的企业战略发展格局为目标,先后承担了5G移动通信、宽带集群、救援电台、军用国产交换机和安全平板等9个预研和型研项目,以及军委科技委国防科技研究项目,构建了完备的军事宽带移动通信体系,实现了国产核心交换设备的安全自主可控,攻克了新一代单兵装备小型化、轻量化技术难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7,850.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38%;营业成本29,982.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6%;营业利润为-15,548.5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9.32%;利润总额为-17,253.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9.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739.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9.21%。详见年报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8,508,526.03元、其他流动负债731,486.58元、预收款项-9,240,012.61元、应收账款-6,794,107.12元、合同资产2,496,520.51元、其他非流动资产4,297,586.61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8,508,526.03元、其他流动负债731,486.58元、预收款项-9,240,012.61元、应收账款-6,794,107.12元、合同资产2,496,520.51元、其他非流动资产4,297,586.61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甘肃民维虚拟养老服务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已取得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甘肃民维虚拟养老服务中心注销登记的批复》(甘民复[2020]36号)。本次注销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公司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注销三级全资子公司瑞丽市中缅贸易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已取得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德瑞)登记内简注核字[2020]第3432号。本次注销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杜方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5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经营亏损,拟定2020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第四节”)。公司独立董事黄晓波女士、黄鹏先生、房华先生、王凤仁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制度》。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总裁工作细则》。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1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二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预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二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3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1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日(星期四)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1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1年3月18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本次会议“议案6”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二)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21年4月2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会议联系人:白利海、孙莺绮

  电话:024-83782200

  传真:024-83782200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79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1。

  2.投票简称:奥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注意事项:

  1.对于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2.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每

  页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5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涵盖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资产情况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推动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2020年,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1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拟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2021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等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项目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二、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保留银行授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3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

  本次修订、制定的主要制度如下:

  ■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3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容诚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预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等资格,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陆红,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1984 年12 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自1998年起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三十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多年来从事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IPO、上市公司年报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大中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审计等工作,涉及领域涵盖制造业、交通运输、房地产、信息化软件业、农业等多个行业,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宫颖,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0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逸飞,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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