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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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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3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刚先生因重要公务无法出席,特委托董事王洪飞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6.769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会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而当该控股子公司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其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将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及合作协议的规定调用闲置富余资金。对此,根据公平交易原则,该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也有权调用该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前述情形之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拟按股权比例从控股子公司调用不低于11.9078亿元富余资金,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11.36亿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黄斯诗女士因个人需求,向公司购买对外销售的商铺,合计合同金额为1,308.13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购买人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购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规范控制体系》等规定,同意制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同意制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发展规划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规范及提升履职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审慎管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促进公司安全、稳健运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实施细则》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机制,结合房地产项目跟投实施情况,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质效,为股东创造更大经营价值,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执行情况,提请董事会修订《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如下条款: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4月2日(周五)16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29日(周一)。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35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截止目前,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6.769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等事项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公司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重庆景焕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2号SOHO楼601-D11

  法定代表人:贾智杰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持有其49%的股权,成都景庆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资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10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重庆金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6月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鸿大道8号(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综合服务大楼B栋)B201-4-00009

  法定代表人:陈昌凤

  注册资本:73,919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重庆旭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截止2019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88,291.39万元,负债总额为14,531.01万元,净资产为73,760.38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4万元,利润总额-219.21万元,净利润-158.62万元。

  截止2020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88,613.49万元,负债总额为116,476.42万元,净资产为72,137.07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06万元,利润总额-2,209.20万元,净利润-1,623.31万元。

  该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衡阳市鼎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8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蔡伦路39号特变水木融城2栋1601室

  法定代表人:杨钦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9.90%的股权,长沙市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1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1,530.40万元,负债总额为72,292.04万元,净资产为-761.6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011.55万元,净利润-761.64万元。

  截止2020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6,887.55万元,负债总额为58,711.03万元,净资产为48,176.52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415.79万元,净利润-1,061.84万元。

  该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宜兴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宜兴市新庄街道震泽居委震泽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郭孟鸿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持有其33%的股权,苏州市宏祥昇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其34%的股权,杭州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其33%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资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11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广州景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2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坑贝村城高路一巷6-1号

  法定代表人:薛双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4.7%的权益,广州意浓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5.3%的权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0年7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5,046.68万元,负债总额为50,075.35万元,净资产为4,971.33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8.67万元,净利润-28.67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名称:常州金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6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夏明路3号

  法定代表人:潘阿明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常州呈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该公司系2021年1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融资等需要为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将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并且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不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风险,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2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47,084.02万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43,678.65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8,790,762.67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22%,占总资产的27.33%。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36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与合作方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在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时,为了公平对待股东,其他股东也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预计数,目前尚未实施。具体财务资助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公司在实施财务资助时,均充分考虑风险,并实施了一系列风控措施。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生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不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一、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情况概述

  为保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会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而当该控股子公司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其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将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及合作协议的规定调用闲置富余资金。对此,根据公平交易原则,该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也有权调用该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前述情形之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拟按股权比例从控股子公司调用不低于11.9078亿元富余资金,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合计不超过11.36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盐城市俊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俊逸”)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盐城俊逸成立于2019年7月4日,注册地址为盐城市盐都区青年西路46号青年华都名苑1幢1002室(E),法定代表人为施凤广,注册资本2,000万元,控股股东为江苏通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股权结构图:

  ■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盐城俊逸提供的资料,截止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257.51万元,负债总额为9,253.58万元,净资产为3.9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07万元,净利润-6.07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盐城俊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盐城俊逸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1富余资金的情形。

  (注1:通指合作方投资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下文亦同。)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常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常骏”)

  法定代表人:潘阿明

  成立日期:2021年2月5日

  注册资本:52,200万元2

  (注2: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常州常骏的注册资本为52,2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府东路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无锡金科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其55%的股权,盐城俊逸将持有其45%的股权。

  合资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图:

  ■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前黄西街南侧、新府东街西侧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该项目公司于2021年2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该项目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股权投入及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

  (注3:截止2021年2月末,各股东方调用该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余额,下文亦同。)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常州常骏无息调用不低于31,777.78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盐城俊逸拟按股权比例从常州常骏无息调用不超过26,000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常州常骏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二)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上海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碧”)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上海新碧成立于2015年8年26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公路3500号33幢149室,法定代表人为谢金雄,注册资本2,000万元,控股股东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等。

  上海新碧的股权结构图:

  ■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上海新碧提供的资料,截止2020年末,其资产总额为3,405,440.20万元,负债总额为3,382,658.08万元,净资产为22,782.1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5,218.42万元,利润总额22,597.70万元,净利润22,253.13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新碧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至上一会计年度末上海新碧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余额为87,974.15万元。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宿迁常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常俊”)

  法定代表人:王玲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9日

  注册资本:98,876.358万元

  注册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湘江路29号宿豫国土局办公楼二楼20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上海新碧持有其41.89%的股权,长兴新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堆龙德庆区碧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堆龙德庆区碧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堆龙德庆区碧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4.66%、1.47%、0.49%、0.49%的股权。

  宿迁常俊的股权结构图:

  ■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江苏省宿迁市2019(经)A宿豫01号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末,该项目公司资产总额为145,810.7万元,负债总额为47,828.14万元,净资产为97,982.5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180.53万元,净利润-893.8万元。

  截止2020年9月末,该项目公司资产总额为278,041.05万元,负债总额为182,916.08万元,净资产为95,124.97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1.78万元,利润总额-3,803.45万元,净利润-2,857.59万元。

  该项目公司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项目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股权投入及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宿迁常俊无息调用不低于9,367.35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拟按49%的股权比例从宿迁常俊无息调用不超过9,000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宿迁常俊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三)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河南隆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隆泰”)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河南隆泰成立于2017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巩义市永安路街道永定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光甫,注册资本100万元,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李光甫。主营业务为销售:建筑材料、板材、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百货、洁具、石材、厨具、布料、门窗、灯具、钢材;机械设备租赁。

  股权结构图:

  ■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河南隆泰提供的资料,截止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42.01万元,负债总额为5,512.53万元,净资产为129.4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0.99万元,利润总额21.19万元,净利润21.12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隆泰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河南隆泰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巩义市金上百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金上百世”)

  法定代表人:王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4日

  注册资本:5,454.5455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街道紫荆路29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河南隆泰持有其45%的股权。

  股权结构图:

  ■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巩义集美天悦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该子公司于2020年8月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8,990.04万元,负债总额为3,542.20万元,净资产为5,447.84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71万元,净利润-6.71万元。

  该项目公司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项目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股权投入及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巩义金上百世无息调用不低于2,933.33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河南隆泰拟按股权比例从巩义金上百世无息调用不超过2,400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巩义金上百世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四)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绍兴旭浩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旭浩”)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绍兴旭浩成立于2016年3月2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大步村,法定代表人为贲宇,注册资本10万元,控股股东为杭州旭辉置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策划、法律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废旧物资回收、房屋中介服务、汽车租赁服务。

  股权结构图:

  ■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绍兴旭浩提供的资料,截止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3,668万元,负债总额为163,668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万元,净利润1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绍兴旭浩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至上一会计年度末绍兴旭浩按股权比例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余额为80,000万元。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金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金翎”)

  法定代表人:单磊磊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316,2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越东南路89号5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

  股东情况:宁波乾园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绍兴旭浩持有其49%的股权。

  股权结构图:

  ■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绍兴越城区则水牌2号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该子公司于2020年6月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9月末,该项目公司资产总额为325,985万元,负债总额为9,844万元,净资产为316,141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8万元,净利润-58万元。

  该项目公司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项目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股权投入及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绍兴金翎无息调用不低于70,775.51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绍兴旭浩拟按股权比例从绍兴金翎无息调用不超过68,000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绍兴金翎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五)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泽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科集团”)、重庆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昆翔”)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1)泽科集团

  泽科集团成立于2004年4月14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舟济路9号泽科·港城国际二区2幢商业-商10跃,法定代表人为郑伟,注册资本10,000万元,控股股东为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权结构图:

  ■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泽科集团提供的资料,截止2020年末,其资产总额为654,179.02万元,负债总额为498,111.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14%,净资产为156,067.2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0,311.63万元,利润总额13,516.8万元,净利润10,946.82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泽科集团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至上一会计年度末泽科集团按股权比例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余额为23,500万元。

  (2)重庆昆翔

  重庆昆翔成立于2013年4月12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明月二路469号5幢,法定代表人为郑小姣,注册资本5,000万元,控股股东为重庆惠斯特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等。

  股权结构图:

  ■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重庆昆翔提供的资料,截止2020年末,其资产总额为116,122.00万元,负债总额为114,93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98%,净资产为1,183.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09.8万元,利润总额927.54万元,净利润927.54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昆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至上一会计年度末重庆昆翔按股权比例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余额为7,500万元。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市厚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地产”)

  法定代表人:吉仕林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西湖东路1号集美牡丹湖售房部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泽科集团、重庆昆翔各持有其33%的股权。

  股权结构图:

  ■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工农南路与长安大道西段、新华南街、西湖东路之间及垫江县桂阳街道长安达到南侧地块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06,752.13万元,负债总额为96,387.30万元,净资产为10,364.8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77万元,利润总额-5,428.55万元,净利润-4,620.88万元。

  截止2020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23,842.23万元,负债总额为114,525.65万元,净资产为9,316.58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0.58万元,利润总额-1,035.63万元,净利润-1,048.24万元。

  该项目公司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投入及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厚康地产无息调用不低于4,224.24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泽科集团、重庆昆翔拟按股权比例分别从厚康地产无息调用不超过4,100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厚康地产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主要在国内经济状况较好的城市,未出现影响项目公司经营的重大不利因素。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项目所在地块区位优势明显,加上公司成熟的开发管控能力和较高的品牌美誉度,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能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实施本次财务资助的过程中,公司已充分考虑并积极防范财务资助风险。公司与合作方洽谈合作时,会调研合作方及其股东背景、资金实力、资信水平,只有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才选择与其合作,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保证项目顺利开发建设。项目公司是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合作项目资金满足未来三个月经营支出后仍有剩余方才允许股东调用富余资金。同时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陆续实施,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实收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及其他合作项目的股东投资款项作为资金偿还保证,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借款的偿还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且遵循房地产行业惯例,按照股权比例同等条件调用,不会对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与合作方将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共同为其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也同样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因公司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的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公平、对等、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合资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是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充分保证合作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且公平对待项目公司所有股东,公司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原因合理、公平对等、风险可控,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行为,是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且公平对待项目公司所有股东,公司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公平、对等、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2月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879,664.49万元,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1,211,574.92万元,合作方从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1,668,089.58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3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黄斯诗女士因个人需求,向公司购买对外销售的商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购买人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购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黄斯诗女士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金科·九曲河”项目在售的9个商铺,合计合同金额为1,308.13万元。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金额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介绍

  黄斯诗,女,汉族,身份证号:500102********0541,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经查询,该关联自然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金科·九曲河”项目在售的部分商铺,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上述交易标的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管理制度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自然人与公司签署合法合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买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管理制度,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黄斯诗女士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符合该商铺的市场销售价格,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3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2日(周五)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9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3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已于近日完成办公场所搬迁工作,办公地址由“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变更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网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公司网址:www.jinke.com

  电子邮箱:ir@jinke.com

  联系电话:023-63023656

  传真:023-63023656

  邮编:401121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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