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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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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5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五一煤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留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一煤矿”)459.80万元用于其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后续支出(前述预留资金不含对应账户前期产生的利息),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00万元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34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1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94,736,8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929,260.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9,070,339.23 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2013]第02000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止2021年2月28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将五一煤矿的剩余募集资金5,959.80万元(不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5.82万元)用于新技改项目“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后,公司30,000万元募集资金增资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8),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其中瓦鲁煤矿9,000万元,五一煤矿5,500万元,金山煤矿5,500万元)分别用于暂时补充三个煤矿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1年2月28日,公司及三个煤矿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表所示:

  单位:元

  ■

  ■

  因五一煤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化,公司按照规定已于2021年3月8日将五一煤矿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0万元提前归还至五一煤矿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21-014)。

  截止目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4,5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现处于前期准备工作中,资金需要较低,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公司在五一煤矿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持续督导机构出具核查意见之后,五一煤矿预留459.80万元用于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后续支出外(前述预留资金不含对应账户前期产生的利息),拟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00万元用于补充五一煤矿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承诺:本次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五一煤矿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五一煤矿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上述《关于使用五一煤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均同意本次公司以五一煤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意见:鉴于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现处于前期准备工作中,资金需求较低,五一煤矿拟预留募集资金459.80万元用于其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后续支出(前述预留资金不含对应账户前期产生的利息),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补流事项能有效满足五一煤矿生产经营需要,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会影响五一煤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该事项已经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并同意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五一煤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时,要求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现处于前期准备阶段,资金需求较低,本次预留部分募集资金后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即满足五一煤矿的生产经营需要,又有利于提高五一煤矿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同时,不会影响五一煤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五一煤矿预留459.80万元用于其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后续支出(前述预留资金不含对应账户前期产生的利息),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00万元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云煤能源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华福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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