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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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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杨鑫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增补董事赵靓先生、独立董事王海波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后公司本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董事杨鑫宏先生、赵靓先生和独立董事王海波女士,其中杨鑫宏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同意增补独立董事张步勇先生、董事梁影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补后公司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邵明霞女士、张步勇先生和董事梁影女士,其中邵明霞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同意增补独立董事张步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增补后公司本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张步勇先生、邵明霞女士和董事杨鑫宏先生,其中张步勇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同意增补董事陈矛先生、独立董事王海波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增补后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王海波女士、邵明霞女士和董事陈矛先生,其中王海波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暨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0.13亿元。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房产、土地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该事项涉及的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暨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业务相关事宜。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二项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25)。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暨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冠光电”)。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公司”)本次为奥瑞德有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及七台河公司本次为秋冠光电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13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奥瑞德有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66亿元(不含本次),为秋冠光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13亿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累计53,989.55万元。

  一、本次担保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秋冠光电拟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0.13亿元。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房产、土地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该事项涉及的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业务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拾壹亿柒仟伍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肆圆整

  法定代表人:梁影

  注册地址:宾县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

  经营范围:蓝宝石晶体材料、半导体衬底晶圆、衬底片、光电窗口材料、激光窗口材料及光电功能材料、光电涂层材料、光纤连接器接头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晶体生长设备、加工设备、专用刀具研制、开发、制造、租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蓝宝石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陶瓷材料、复合材料制品、工模具、机械加工刀具、工矿配套机电产品、五金建材、化工原材料(化学危险品、毒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易;玻璃热弯、成型及光学加工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光电薄膜、量子点薄膜、功能性镀膜、类金刚石镀膜产品及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LED灯及光膜组、QLED模组、OLED模组、显示屏、显示器件、模组及机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蓝宝石工艺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

  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与上市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亿陆仟万圆整

  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四街5788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衬底材料、光电功能材料及相关新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人工晶体及新材料专用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光电技术开发;蓝宝石材料集成封装芯片、高导热透明支架、照明芯片、LED灯具的研发、生产、销售;LED封装材料的销售;新材料领域技术、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转让;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与上市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暨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公司为另外两家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及秋冠光电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房产、土地抵押担保,能够满足奥瑞德有限及秋冠光电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及秋冠光电生产经营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公司为奥瑞德有限及秋冠光电贷款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341.54万元(包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7.63%。公司逾期担保金额53,989.55万元。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13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6日

  至2021年4月7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1年4月6日15:00至2021年4月7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15:00至2021年4月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影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13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50000

  电话:(0451)51076628

  传真:(0451)8718571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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