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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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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21年3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因此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钱群山、钱群英、姚建林、孙田江、蒋中、陈颐(简历附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股东大会正式选举通过日。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1.01 选举钱群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1.02 选举钱群英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1.03 选举姚建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1.04 选举孙田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1.05 选举蒋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1.06 选举陈颐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因此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旭、沈一开、陈峰(简历附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股东大会正式选举通过日。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2.01 选举张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2.02 选举沈一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2.03 选举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简历

  钱群山先生简历:

  钱群山,男,197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民盟盟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浙江复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杭州复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吴中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民盟浙江省经济委员会委员、吴中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

  钱群英女士简历:

  钱群英,女,1968年10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兰溪华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复晖实业有限公司和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兰溪华丰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复晖实业有限公司及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法定代表人。

  姚建林先生简历:

  姚建林,男,195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管理专业,中学高级教师,江苏省劳动模范。曾任东山文教工艺厂厂长,江苏吴中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宿迁苏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执行总裁;现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田江先生简历:

  孙田江,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制药工程硕士,管理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江苏省劳动模范。曾任扬子江药业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总经理,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蒋中先生简历:

  蒋中,男,1978年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部门负责人、北京银行杭州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复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复基麦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复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麦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磐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麦滴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陈颐女士简历:

  陈颐,女,1977年1月出生,上海理工大学学士,伦敦MIDDLESEX大学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曾任华东电力设计院担任软件工程师、瑞士MEDIAMATEC担任市场研究员、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助,杭州立元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创投基金的投后管理工作,浙江宜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吴中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旭先生简历:

  张旭,男,195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省石油化工设计院镇海炼化等多个项目主项、分项和项目负责人;浙江省石化厅基建处副处长、处长、资产财务处处长;浙江省石油化学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筹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任协会秘书长,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理事、省化工学会理事、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副会长。现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一开先生简历:

  沈一开,男,197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妙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市公司康强电子(002119.SZ)与今飞凯达(002863.SZ)独立董事。现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电瓷(002606.SZ)独立董事、韩国Kornic Glory(094860.KQ)执行董事、杭州妙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陈峰先生简历:

  陈峰,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曾就读长江商学院EMBA课程。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峰律师同时担任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法律顾问、上海国际商会副会长、上海世界贸易中心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市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库成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31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15:00至2021年3月31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及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00、议案4.00、议案5.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15:00至2021年3月31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26日及3月29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3、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

  (2)联系人:李红仙  李锐

  (3)联系电话:0512-65618665/65686153

  (4)传真:0512-65270086

  (5)邮编:215124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或“画圈”,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仅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以及低风险、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084号《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1,046,070股,每股发行价格12.52元。

  截至2015年9月29日,公司实际已向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1,046,070股,募集资金总额513,896,796.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377,252.1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32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3、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3月1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6,609,702.7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5,287,602.38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加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净额),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净额40,000,000.00元。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以及低风险、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得与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低风险、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需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核心产业为医药行业。公司 2019年度及 2020 年 1-9月份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20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45.68%,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资金结构合理,运营健康,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以及低风险、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如下: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确定投资期限,控制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通过对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江苏吴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投资”)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亿元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特别风险提示:

  1、交易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尚未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在后续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重要核心医药产业的发展,有效整合外部资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与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健服”)、上海银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骋合伙”)签署《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吴中投资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亿元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审批手续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三)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投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厚军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中路786弄5号319室

  成立日期: 2015年10月28日

  营业期限: 2015年10月28日到2045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模式:管理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对基金管理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主要管理人员:范寅、徐永久

  主要投资领域:围绕医疗健康等现代服务产业,投资对象主要为医疗健康服务机构等。

  近一年经营状况:成立以来经营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情况:备案登记编号:P1061717。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投资”)

  金浦投资由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集团”)、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千德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成立的投资公司)和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其控股股东为上海国际集团。上海国际集团为上海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是上海市政府旗下的金融投资控股平台与国有资本运营平台。金浦健服是金浦投资与国内知名机构及医疗上市公司于2015年共同发起设立的致力于医疗健康服务产业投资、并购与整合的专业管理公司。金浦健服作为金浦投资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核心战略布局,与金浦投资在团队及理念风格上均一脉相承、在股东资源和中台风控力量上统一共享,同时在医疗行业投资布局上更加聚焦专注。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银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范寅

  注册资本:1879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T区110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 2015年2月16日

  营业期限:  2015年2月16日到2045年2月14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图文设计、制作,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汽车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厨房设备、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范寅

  近一年经营状况:成立以来经营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上述合作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拟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8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主要管理人员:

  1)范寅,男,曾就职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等。范寅先生持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金浦健服总裁。

  2)徐永久,男,持有复旦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生、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香港投资银行执业牌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医疗并购俱乐部资深会员,曾先后任职于花旗亚太区投资银行总部、上海信托和上海国际集团。现任金浦健服董事总经理。

  6、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林洋路500号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8、投资领域:主要从事医疗方向的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业务,重点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互联网医疗等领域的企业的股权投资。

  9、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

  各方最终实际出资比例视基金最终募集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之存续期限为伍(5)年,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计算。为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批准,存续期限可延长两年。

  2、实缴资本

  对于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支付投资成本、基金费用及本协议或适用法律下的其他要求而向各合伙人发出要求其履行相应出资义务的通知(“付款通知”,该等行为称为“缴付”),每位合伙人应按照该付款通知对本合伙企业缴付实缴资本,每位合伙人缴付的实缴资本总额以其当时有效的认缴出资额为限。付款通知应当列明缴付的最后日期(“到账日期”),各合伙人应当在该付款通知中约定的到账日期之前将实缴资本汇入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管理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任【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之管理人,负责本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监控、管理,制定并实施投资退出方案等与本合伙企业管理运作相关的其他事项。管理人与本合伙企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签订《管理协议》,并向本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

  4、管理费

  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并由本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

  本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按照每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2%计算年度管理费总额。管理费于每年度的前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首笔管理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5、管理人的营运费用

  管理人将负担与其日常营运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用以及其他日常营运费用;管理团队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等费用。

  6、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专职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任免,其中【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提名【2】名委员,江苏吴中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权提名【1】名委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管理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本合伙企业的任何项目均需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7、投资限制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得:

  (i) 投资于不动产;

  (ii) 从事资金借贷(不包括以债权转股权的投资方式)和担保业务;

  (iii) 投资于期货及金融衍生品;

  (iv)在二级市场上以获取短期差价为目的买卖上市股票(但PIPE交易,即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权除外)。

  8、投资退出

  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i)上市:被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IPO),合伙企业出售该上市公司股票;

  (ii)股权和/或收益权转让:向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其他适当的投资者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收益权;

  (iii)出售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所有其他股东一起向境内或境外第三方出售整个被投资企业;

  (iv)回购:被投资企业或其原股东回购由合伙企业拥有的权益;

  (v)换股:合伙企业可向某上市公司出售合伙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换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vi)清算: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以及合伙人会议认为适当的其它方式。

  9、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i) 来源于某一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收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100%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

  (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之后,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8%】的年利率(单利)(按照从【对方主体】实缴其全部认缴出资之日起算到分配时点为止)回报(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

  (3)弥补回报:如在向有限合伙人支付优先回报后仍有余额,则应将该余额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合计达到(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

  (4) 80/20分配:以上分配之后仍有余额的,其中80%归于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根据以上(3)和(4)所得金额称为“绩效分成”。如果处置某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收入不足以全额支付以上(1)或(2),则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分配。

  (5)如遇有限合伙人份额调整,应按调整后的实缴资本重新计算分配金额,并进行必要的分配调整。

  (ii)来源于临时投资的收入,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资本比例进行分配。

  (iii)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届满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在符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10、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现行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11、本协议生效日

  本协议最初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启东金浦金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利于引入市场化资本和外部资源,通过专业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实现优势互补,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该合作模式也将帮助公司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展优质项目储备。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1、交易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尚未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在后续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公司将及时根据本项目未来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21年3月1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因此公司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金建平、吴振邦(简历附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在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预案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并与经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并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股东大会正式选举通过日。

  1、选举金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2、选举吴振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监事会决策效率及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对《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

  上述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简历

  金建平先生简历:

  金建平,男,196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工程专业。曾任望亭中学教师、校团委书记,吴县校办工业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目前兼任苏州吴越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吴越典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吴振邦先生简历:

  吴振邦,男,1965年8月出生,1985年6月本科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85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职于苏州第五制药厂,历任动力设备科科员、研究所课题负责人、五车间副主任、项目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厂长等职。2000年1月至今任职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部企管投资部(企管发展部)副经理、经理,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苏州制药厂(党总支书记)副厂长兼原料药厂厂长、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工程师兼经营管理部总监。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15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下表: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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