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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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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1-11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康峰投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44),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峰投资”)拟自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披露后的减持期间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494,520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康峰投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康峰投资决定提前终止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股份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峰投资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未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所涉及的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注:除上述减持计划未实施外,2021年1月19日,康峰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让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9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控股股东康峰投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康峰投资根据经营安排,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实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未减持上述减持计划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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