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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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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80,674,058.78元,实现利润总额815,485,126.35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67,637,525.89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486,275,424.6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914,163,998.06元。公司编制的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 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453494_B01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829,897,086.22元,加上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7,637,525.8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074,208.66元,扣除已分配2019年度现金股利195,848,469.45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64,611,934.00元。鉴于公司所处的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持续较快增长,公司所属业务领域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由于注册资本金规模是下游客户选定供应商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且公司现阶段的注册资本远小于净资产规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元(含税)。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6,028,36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203,371,629.2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46%,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6,028,36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694,439,710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梁丰先生、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12,379.1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兴丰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53493_B03号《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2020年度,山东兴丰100%股权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5,294.29万元(剔除“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及本次收购交割日后公司对山东兴丰的其他新增投入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完成率为102%,故山东2020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李庆民、刘光涛无需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审议通过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做出的。基于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操守,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021年度,相关收费原则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02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80,674,058.78元,实现利润总额815,485,126.35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67,637,525.89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486,275,424.6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914,163,998.06元。公司编制的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关联监事刘芳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兴丰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53493_B03号《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2020年度,山东兴丰100%股权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5,294.29万元(剔除“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及本次收购交割日后公司对山东兴丰的其他新增投入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完成率为102%,故山东2020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李庆民、刘光涛无需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70.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300.8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470.32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户(账号为:100055701230010007)人民币79,932.87万元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为:1100084655000002)人民币20,897.7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11.94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918.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0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956号)。

  2、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87,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1日)收市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限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7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00.00万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450.0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96.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捌亿陆仟肆佰伍拾叁万肆仟元整(86,453.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月8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1号)。

  3、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6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706,7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价格为90.55元/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9,1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0.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699.64万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5,890.84万元。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404.32万元。其中:“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186.39万元;“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功能涂层隔膜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2,837.00万元;“涂布设备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9,380.9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790.34万元(含本年利息净收入187.27万元,理财投资收益116.55万元),该金额为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9,572.31万元。其中:“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用功能涂层隔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30,376.41万元;“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炭化等主要工序)项目”使用19,242.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19,953.4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817.89万元(含本年利息净收入319.92万元,理财投资收益616.88万元)。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7,486.93万元。其中:“收购山东兴丰49%股权”项目使用31,363.6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86,123.25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1,774.56万元(含本年利息净收入495.81万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注:上述账户余额包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241.53万元人民币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406.45万元人民币置换已预先投入相应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计划等);在不影响IPO募投项目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主营业务发展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IPO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存量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应协议并组织实施。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16,650万元,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16,650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基于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12月1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增加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中关村嘉拓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涂布设备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的实施地点均为江苏省溧阳市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区内。上述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和投资内容均保持不变,亦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

  2、为积极把握四川省在能源、用工、交通运输、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紫宸;“年产249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卓勤,对应的实施地点均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项目投资综合和投资内容均无实质性变化,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一致,公司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IPO募集资金)

  2020年1-12月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0年1-12月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0年1-12月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8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8日

  至2021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1年3月4日、3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以在2020年4月6日 16 点前公司收到的传真、信件或电子邮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0年4月6日(9:30-11:30,13:30-16:00)

  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 456 弄116 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基于疫情防控要求,建议广大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投票。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联系人:韩钟伟、张小全

  邮箱:IR@putailai.com

  传真:021-61902908

  邮政编码:201315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兴丰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业绩承诺涉及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李庆民、刘光涛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山东兴丰少数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李庆民、刘光涛签署山东兴丰少数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与李庆民、刘光涛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李庆民、刘光涛收购其所持有的山东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兴丰”)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上述事项亦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4月17日、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0-043、2020-051、2020-076)。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李庆民、刘光涛签订的《关于山东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关于山东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李庆民、刘光涛承诺山东兴丰100%股权对应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分别不低于15,000.00万元、18,000.00万元、22,000.00万元。其中,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以及本次收购的交割日后公司对山东兴丰的其他新增投入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需予以剔除。

  在业绩承诺期内,由各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山东兴丰专项审计报告,对其在业绩承诺期内对应年度的实际净利润金额进行审计确认。若经审计确认的实际净利润金额低于承诺净利润金额,则李庆民、刘光涛应当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相应补偿义务并按照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述的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三、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53494_B03号《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2020年度,山东兴丰100%股权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5,294.29万元(剔除“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及本次收购交割日后公司对山东兴丰的其他新增投入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完成率为102%,故山东兴丰2020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李庆民、刘光涛无需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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