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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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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1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种禽繁育,家禽饲养及销售,禽类屠宰加工及销售,饲料、生物肥生产及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活禽、鸡鸭肉冰鲜产品等。公司主营的活禽产品主要为中国地方优质家禽系列黄羽肉鸡和少量肉鸭,其中,黄羽肉鸡的主要品种为麻鸡、青脚鸡、竹丝鸡、黑土鸡、土三黄、石门土鸡等,肉鸭则是以番鸭、樱桃谷肉鸭为主。公司的冰鲜产品主要为冰鲜鸡、冰鲜鸭、冰鲜鸡鸭分割品以及部分冻品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0亿元,利润总额1.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亿元,主要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肉鸡2,673.43万只,同比下降3.70%;销售均价10.21元/公斤,同比下降18.77%;销售收入4.98亿元,同比下降17.5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冰鲜产品63,925.14吨,同比上升 47.38%;销售收入15.87亿元,同比上升34.55%。报告期内,公司冰鲜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2.48%,冰鲜产品营业收入占比进一步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肉鸡养殖生产继续保持着良好的运行态势,但销售受疫情影响较大,一季度全国各地活禽市场关闭,活禽销售受阻;二季度之后,随着疫情缓解,活禽市场相继开放,但受供求关系影响,活禽价格一直较为低迷,下半年,活禽价格有所回升,但仍未恢复至疫情前的水平。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第一季度商超冰鲜禽肉产品供不应求,销量大幅增加;第二季度之后,随着国内疫情逐渐受控,冰鲜消费需求有所回落,但同比仍有较大增长,2020年冰鲜产品收入同比增长34.55%,对利润起到了最主要的支撑作用。

  报告期内,在传统活禽销售模式的基础上,公司继续致力于冰鲜禽肉产品的市场开拓,公司加快门店的开发速度,开发广西、山西、辽宁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开始布局生猪产业,公司子公司湖南泰淼鲜丰食品有限公司拟建设1万头种猪养殖项目、20万头商品猪养殖场项目及年屠宰100万头生猪及肉制品深加工项目。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的内部和外部环境,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人力资源预测和控制、职务编制、人员配置、教育培训、薪资分配、职业发展、不断优化公司激励绩效体系、人才培养体系,从而提高人力资源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全面性,实现人才战略性储备和培养,人力资源与企业发展相匹配,使公司在持续发展中获得竞争力,为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带给人力资源方面的保证与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技术研发与生产经营密切配合,在饲养工艺、设备、饲料配方、防疫、食品安全及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加大研发力度,通过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科研项目,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检疫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公司从种禽繁育、饲料生产、家禽养殖、禽蛋孵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各生产环节控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产品质量安全内控管理,构建了全方位的采样、检测、监督体系,包括饲料原料质量检测、饲料成品质量监测、禽苗质量检测、养殖环境监测、宰前、宰后等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以及终端销售市场产品质量检测与跟踪等,全面全程保证食品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全产业链过程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与优化。在养殖板块养殖户的管理上,开发了【智能养殖】APP功能,通过该APP公司为代养户提供各种工作便利,为后续数字化养殖提供扎实的后台保障;在生鲜销售板块,基于全国商超门店为基础升级移动化管理,打造商超终端APP管理平台,实现将销售端的供应体系与日常管理事务的全移动化与自动化,做到后端管理实现全过程的数据化实时监控与分析。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5日以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分别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现场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喻自文先生向全体董事汇报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0年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 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53号),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62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2021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喻自文、邢卫民、何业春、吴志刚、唐善初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喻自文、邢卫民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1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申请融资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2021年4月7日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53号);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62号)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5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饶天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内控等事项的监督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0年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因此,同意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年度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内控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6)。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了行业的薪酬水平,因此同意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1、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444,638.50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583,731,713.0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491,885.53元,减 2019 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 20,376,000.00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25,308,466.0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4,161,798.40元。

  基于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等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101,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0,376,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2020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年度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制定的,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9.63元,共计募集资金75,941.6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44.1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497.52万元,由于本公司于2019年12月已预付承销费200万元,因此合计67,697.5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3.9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563.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都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将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以上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的募投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天健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查意见;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天健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二)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工作创新、奖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三)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四)竞争原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二、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年(含税),其中独立董事袁翠兰按照相关规定兼职期间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由基本工资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

  3、在公司没有担任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周靖波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

  (二)公司监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包括:公司向关联方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支付代养费。

  2、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喻自文先生、邢卫民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吴先庆先生住所位于湖南石门宝峰开发区********

  邢贵芳女士住所位于湖南石门宝峰开发区********

  杨全珍女士住所位于湖南石门宝峰开发区********

  喻自成先生住所位于湖南石门宝峰开发区********

  (二)关联关系

  吴先庆:公司实际控制人邢卫民妻子杨文菊之表弟;

  邢贵芳:公司实际控制人邢卫民之姐;

  杨全珍: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喻自文之妻妹;

  喻自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喻自文之堂弟。

  (三)履约能力分析

  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支付代养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的实际养殖情形每养殖批次均签订《肉禽养殖回收合同》。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支付代养费事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公司代养费价格体系、参照同期公司向其他代养户支付代养费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公司与吴先庆、邢贵芳、杨全珍、喻自成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公司代养费价格体系、参照同期公司向其他代养户支付代养费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湘佳股份本次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湘佳股份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湖南晟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出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湖南晟泓祥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晟泓祥物流)(名称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晟泓祥物流注册资金为1,00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1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湖南晟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490万元,持股比例为49%。本次投资完成后,晟泓祥物流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晟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阳街道新河社区四组1栋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颜超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的咨询,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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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晟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晟泓祥物流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拟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楚江街道红土社区

  法定代表人:孙元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为准。

  新设子公司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

  上述拟设立新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内容为准,待登记注册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晟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寻求合作发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决定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晟泓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企业的基本情况

  2.1公司名称: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湖南晟泓祥物流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2公司住址:公司住所拟设在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楚江街道红土社区。

  2.3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4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的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5法定代表人:孙元盛 。

  2.6注册资本: 1,000万元(认缴)。

  2.7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8经营范围: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

  上述公司的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 出资方式与期限

  3.1出资金额及出资方式:甲乙双方确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51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1%,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乙方出资490元,占出资总额的49%,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3.2出资时间:

  甲乙双方采取一次性实缴的形式进行出资。甲乙双方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实缴各自应当缴纳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出资时间出资。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3出资证明: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四条 权利义务

  4.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提供与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4.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一方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须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3公司成立后,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抽逃出资。

  4.4在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4.5 公司新增资本时,甲乙双方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6如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公司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承担,在承担完上述责任和义务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出资比例收回其出资。

  第五条 利益分享和亏损承担

  5.1甲、乙双方根据实缴的出资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

  5.2甲、乙双方均已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事务执行

  6.1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投资转让

  7.1一方向另一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公司的的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应当经另一方同意。拟转让方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另一方征求同意,另一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7.2一方依法转让其所有的公司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本协议一经签署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一方未履行或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补救或改正的,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因此致使公司无法设立的,违约方应承担公司设立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给履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履约方为处理前述争议所产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

  8.2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合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认缴出资额的 1 %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甲乙双方承诺及保证

  9.1遵守公司章程。

  9.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且确保投入公司的资金,均为各方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9.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9.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9.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9.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9.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9.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9.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高业务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能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从公司长远发展来看,对公司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将带来积极影响。

  3、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做出的决策,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出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贷款概述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申请融资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资金需求及后续资金使用规划,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申请融资事宜,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人民币整,期限不超过一年,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出具融资性保函的方式为担保。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发展的正常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本次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亦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贷款的使 用合规性严格把关,并保证贷款利息及本金的及时偿付。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申请融资事宜的议案》。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2021年1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天供山居委会夹山路9号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中1-10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已经于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关联交易事项:无。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1年4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湖南省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天供山居委会夹山路9号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15300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736-5223898。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21年4月6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

  湖南省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天供山居委会夹山路9号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何业春、易彩虹

  联系邮箱:hnsjnmgs@163.com;

  联系电话:0736-5223898;

  传真:0736-5223888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友情提示:鉴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请遵循往返地的有关防疫隔离要求。)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2”,投票简称为“湘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指示如下:

  ■

  注: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的 “□”打“○”表示选择。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附件三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4月6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布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喻自文先生、独立董事袁翠兰女士、董事会秘书何业春先生、财务总监唐善初先生以及保荐代表人曹冬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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