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2020年3月19日、2021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号)、《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4号)、《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号)。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有回购注销和送转股等情况,公司在公告中披露的授予、解锁股份数量理解和计算有误。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办理解锁股份数量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一致,不存在错误。
现对公告中错误数据更正披露如下:
一、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号)
更正前:
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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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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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4号)
更正前:
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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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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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号)
更正前:
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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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内容:
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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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内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