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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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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1-009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536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反馈问题逐项落实并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21-008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化股份,证券代码:002109)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3月12日、3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0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1月2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的通知,延长集团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陕国资资本发[2021]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1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3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续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募投方向也可能因项目的推进而有所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亦存在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相关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失效、无适当认购对象或者与认购对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终止;市场环境或者融资时机不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以及其他原因。

  3、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1):预计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公司盈利同向上升,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7,000万元—24,000万元。2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1-00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999.12万元,同比下降1.75%;实现营业利润24,369.52元,同比上升37.67 %;实现利润总额24,585.53万元,同比上升36.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89.75万元,同比增长46.36%。

  截至目前,公司已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在原业绩预计的范围内,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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