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果香路1号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平先生主持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吴萍女士、独立董事常桂华女士、独立董事李媛女士、独立董事吕腾飞女士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菲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吴亚芬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拟建设医用手套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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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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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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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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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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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斌、崔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